启德体育园公私合营 体育盛事化何去何从?
政府批出300亿元“启德体育园”项目合约予新世界及新创建旗下Kai Tai Sports Park Ltd(KTSPL)营运。有人担心主办商将考虑商业利益,而要求体育活动让路予其他类型的活动。事实上,政府预计,承办商在启德体育园可获可获5至8亿元利润,如此说来,为什么政府要肥水流别人田,将体育园批予私营机构经营?当然,如今合约已然批出,可谓“米已成炊”,但政府仍须加强监察,确保项目合乎公众利益。政府应确保标书的规限条款得以落实,保障本地体育发展。长远而言,本地体育盛事欠缺明确定位,政府应加强配套,并善用场馆促进本地运动普及化、精英化,让运动团体亦能善用场地。
康文署最新提交至湾仔区议会的文件指出,启德体育园的主场馆和香港大球场在规模及功能上有所重叠,现时在香港大球场举行的大型体育活动,日后将会移师启德体育园区举行,康文署拟重建香港大球场的发展范围,增设符合国际标准的田径比赛设施,用作公众运动场,座位数目需要由原来的4万个,大减至8,000至9,000个。如此说来,启德体育园的主场馆或将成为香港唯一的大型户外体育场馆。香港大球场本属公营体育设施,由康文署管理,多年来管理质素纵然为人诟病,但至少未有太脱离公众利益。如今启德体育园交由企业营运,令人忧虑会否窒碍体育发展。
KTSPL在标书承诺于园内5万座位的主场馆、室内体育馆、公众运动场和其他地方,每年各举办不少于40日、76日及69日的体育活动。而所谓的“体育活动”,包括有组织、吸引大量观众或参与者的体育比赛或活动,其他如个人订场打球、学校陆运会、兴趣班等均不可计入承诺的“体育活动日”。公众运动场只能作体育用途、室内体育馆的非体育用途时间不得超过其开放时间的三分之一。
公私合营项目欠监察
香港体育政策“普及化、精英化、盛事化”方针于2002年由时任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提出,沿用逾16年,去年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表示,大型体育比赛除可凝聚人心,甚至为社会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启德体育园作为将来的主要体育设施,除了要符合“盛事化”的经济目标,还需要达致“普及化、精英化”。
目前新建主场馆一年内只需最少开放11%的日子举办体育活动,在场馆营运的角度,营运商或会优先批出租用场地予能吸引旅客人流的国际赛事,而规定限期以外亦可能倾向出租予演唱会等带动经济收益的单位,令人忧虑本地运动员及团体能实际使用到大型场馆的次数并不多。
在公私营合作的机制下,商业决定往往脱离政府计划的公共目的。启德体育园若监管不足,体育团体或需要付出更高昂的场租,甚至难以租用场地。纵观多年来的公私营合作发展计划,政府一直监管不力,最为人诟病的,莫过于马湾发展项目,新鸿基当时与政府达成协议,在发展地产项目的同时,会兴建马湾公园、太阳馆等公共设施,只是项目绝大多数延期落成,部分至今更仍是一片废墟。政府监管能力之拙劣,令人怀疑合约最终只会荒腔走板。
体育盛事化还须加强配套
启德体育园项目合约既已“含恨批出”,政府须使合约条款得到落实,如公开体育项目使用日数、活动单位、拒批准则等,以让公众也可加以监察,确保项目有助推广体育。
过去曾有立法会议员提出,本地体育活动不多,担心其开发后的使用率。事实上新建的主场馆可供举办各项大型体育赛事如国际足球及榄球赛,政府宜进一步推广体育发展,主办及邀请机构举办更多本地赛事,应同时回应本地团体对大型体育场馆的需求,增加本地市民的参与,使场地用得其所。
目前体育盛事还需政府在发展定位、推广及教育等方面加强配套。三化政策推行多年,本港体育发展仍然缓慢,相信社会亦期望政府近年投入体育的资源能用得其所,全面改善体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