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实名制值得推行 打击黄牛关键在于内部销售比例?

撰文: 评论编辑室
出版:更新:

近年黄牛票炒卖成风,甚至有多个网站公然兜售红馆及伊馆等康文署场地举办的表演门票,“01观点”已多次提出政府的法例及执法漏洞为“炒黄牛”的根源。本周二民政事务局提出考虑将政府场地纳入《公共娱乐场所条例》,并加强罚则,当局亦会与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共同研究“实名制”运作的方案。这无疑是为打击炒卖活动踏出重要一步,政府除了要尽快落实有关措施及加强执法,政府应同时协助业界调整内销门票比例,提供更多公开发售的门票。

近年不少业界人士也想尽方法打击黄牛党,不过对政府提出的方案却抱持各方意见,更有业界人士感忧虑。 (资料图片)

拟修例禁炒卖红馆、伊馆门票 值得肯定

据《公众娱乐场所条例》第6条订明,任何人若以高于原价炒卖门票,一经定罪可处罚款2,000元,但由于现时条例不包括政府场所,炒卖红馆或伊馆等康文署场地的活动门票并不违法。有见及此,民政事务局于本周二(20日)向立法会提交文件,考虑填补漏洞以打击门票炒卖,将康文署场地举办的活动纳入《条例》,并加强罚则,意味炒卖红馆及伊馆等门票的行为将会刑事化。

是次的修例建议值得肯定,加重罚则不但有助加强阻吓力,更可增加炒卖的成本及风险,或能遏抑炒卖风气。不过,立法以外,仍须解决执法方面的困难,以杜绝有关行为。“01观点”曾指出警方目前只在知悉有关情况或接获有关举报后才会跟进“放蛇”,而对于每年接获多少举报、遭检控及定罪的数目,亦未有备存有关资料,当局应加强打击有关行为,如侦查坊间门票售卖网站等。

此外,现时集团式炒卖活动猖獗,政府应改进实名制,加快进度解决“实名制”中门票转名、入场检查程序等的技术困难。康文署文件指当局将继续与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合作,并透过在明年四月成立的“智慧政府创新实验室”,邀请业界提交既能方便观众进场,亦能保障私隐的解决方案,长远将要求所有租用康文署场地及使用城市售票网的娱乐节目主办机构采用“实名制”购票模式,门票炒卖已扰民多年,政府尽快推出新措施。业界亦应加以配合有关措施,考虑到观众的消费体验及表演团体的形象,主办机构值得增加资源与人手完善购票程序,早前日本演奏家久石让在文化中心的表演亦已实施相关模式,值得参考。

+1

内部销售比例须调整 行业宜转变销售策略

公开发售门票被高价炒卖,亦与内部销售门票比例过高有关。一般主办单位倾向预留前排位置的门票予协办机构、信用卡公司和赞助商等包销,令这些机构的职员可绕过公开购票程序轻易购得门票,并私下转让图利(这些门票俗称“黑牛飞”),不但程序上对大众不公,令排队购票者只能于“绝望座位表”作选择,更导致公开售票供应减少,推高炒价。

红馆、伊馆乃公营表演场地,政府不应只考虑商界利益,而忽视市民观赏节目的权利。事实上,80%门票作内报配售的做法,并非本已有之。据康文署表演场地的租用条款,每场节目的内销门票总数不得超过公开发售门票的 49%,自2001年起,当局才将红馆及伊馆的内销门票比例增至不超过 80%。而当局文件也就红馆和伊馆的内销门票比例的上限有下调的空间,就是说,内部配售限额会随现实需要而改变,如今黄牛党猖獗,政府降低限额,是合适做法。

黄牛票困扰市民多年,政府提出修例及设立实名制,显示出当局打击门票炒卖的决心,但在内部销售比例调整上,仍须加快步伐。业界人士亦应多加考虑消费者的体验,完善购票程序及调整销售模式,助行业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