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证监公布监管框架 迟到好过冇到 区块链风险也要防

撰文: 评论编辑室
出版:更新:

近年加密货币(Cryptocurrency,又称虚拟货币)发展迅速,不少国家陆续推出了监管措施。然而,香港对加密货币的监管却姗姗来迟,要到上月底(10月31日)比特币(Bitcoin)诞生十周年,证监会才宣布推出新指引监管加密货币。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周四(8日)指,政府在监管方面非常谨慎,仍在探索阶段。事实上,加密货币只是区块链(blockchain)的其中一种应用,后者应用广泛,港府要监管加密货币之余,还须具备更广阔的视野,将监管适当地延伸至整个区块链应用,以防范科技罪案。

望向下一个十年,若要在区块链、密码货币产业走得长远,势必要能在商业逻辑以及监管规范中找到平衡,才能因应全球日益严谨的监管规范。(shutterstock)

证监“开绿灯”? 迎接迟来的监管

证监会采取多项新措施监管加密货币,推出投资加密货币基金及交易平台的监管框架。这包括制定指引,监管管理资产中包含超过10%加密货币的基金及销售经纪,并同时推出“监管沙盒”,予以试行。不过,推出指引和试行“沙盒”算不上真正监管,因为这些措施要成功通过试行程序,才可以进入立法及发牌阶段。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Ashley Alder)也坦言,成功与否,还是言之过早,更未有具体的发牌时间表 。

从陈茂波和欧达礼的言论可见,香港政府对加密货币监管取态较为宽松,有评论甚或视之为“放生”加密货币,吸引不少中国加密货币投资公司注意。须指出的是,港府对加密货币的立场与英国、新加坡、澳大利亚相近:以高门槛监管新科技,防患未然,也着实是无可厚非,因为这不但可以保护金融系统,同时也提高企业运作的透明度,有助打击洗黑钱一类金融犯罪。

若要维持监管门槛,同时提供创新空间,像上述三国一样建立监管沙盒似乎不错。相反,若然政府一直像一、两年前般,借鼓励金融科技创新为借口,迟迟未有行动监管加密货币,释出错误“绿灯”讯号,反而可能窒碍创新科技发展、甚或损害金融体系稳定。不过,有沙盒也未根本改变现时未有明文立法监管的局面,如何才会触犯法例也未有明确说明,法律上的灰色地带或令业界害怕触犯法例而却步,同样窒碍金融科技发展。

监管沙盒是与外界环境隔绝的测试空间。证监会透过推出沙盒,可以检视加密货币平台的实际运作。有意发展加密货币业务的企业可申请使用沙盒为试验平台,在平台上尝试研发各种科技,对外面的金融系统不会构成任何影响。

扩阔监管思维 提防区块链危机

当然,目前迟来的监管措施,总比没有指引要好。但当局必须明白,提出框架监管加密货币只是首步,将来还须定义何谓加密货币、订立对ICO的限制及发牌、决定是否须征税等,完善监管。

除了着眼加密货币外,政府更应未雨绸缪,思考如何监管区块链应用。须知道,加密货币不过是区块链应用的其中一例;区块链技术的发展潜力庞大,将来可能主导创新科技应用与发展。政府须扩阔监管思维,提早订定对应区块链应用的规范,减低其风险。区块链的应用范围十分广泛,可能引起金融犯罪、泄露私隐等问题。

以私隐为例,若然区块链技术不受监控,或会引起全球私隐危机。早前,国泰航空及子公司港龙航空泄漏了全球940万名乘客的资料,一度成为国际热话,国泰有机会违反欧盟在5月实施的《通用数据保障条例》(GDPR),或面临罚款40亿元。欧盟十分重视个人私隐保障,去年通过了被视为史上最严的私隐法“GDPR”,保障当事人的“可修改权”,明确指明涉及个人私隐的资料和数据可被移除。但区块链去中心化、不可修改的特性,可能令私稳资料无可逆转地“长存”。即使有人可以修改到内容,修改记录和内容亦不会消失,保障私隐或沦为空谈。

望向下一个十年,若要在区块链、密码货币产业走得长远,势必要能在商业逻辑以及监管规范中找到平衡,才能因应全球日益严谨的监管规范。(VCG)

类近私隐风险的挑战,将来很可能见诸不同领域。因此,监管当局在制定监管政策时,须思考如何平衡促进创新和保障社会权益。这是世界各地都要拆解的困局,香港不可能独善其身。资讯随着科技发达愈来愈流通,区块链可以应用的领域将愈趋广泛,当局必须应时而变,见招拆招,才能有效防犯风险、保障大众。所以说,港府监管加密货币的同时,亦须具备提防不当使用区块链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