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延迟通报资料外泄 香港“无牙”规管应修例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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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航空约940万位乘客资料外泄,当中包括护照号码、身份证号码等,性质严重。更重要的是,国泰最早于今年3月发现有异,却延至周三(10月24日)晚才公布消息,相隔足足7个月,做法难以接受。
今次事件充分反映香港私隐条例落后,未能规管企业的通报责任,政府及立法会有必要跟进修订。

国泰及港龙航空940万名乘客资料外泄,参考2017年载客3480万人次,数目非小。(资料图片)

电子资料遭黑客入侵,企业固然不可能保证绝对不会发生,但事发后如何应对,却是企业责任所在。国泰周三晚的公告声称,3月“首次在其系统发现可疑活动”,言词含糊,“可疑活动”不明所指。其顾客及商务总裁卢家培翌日接受电台访问,在多番追问下才交代,3月发现资料不正常地被转移到其他系统。

提高警觉绝非恐慌

退一步说,即使接受国泰所言,3月仍未肯定事件性质,但5月初其“确认个人资料曾被未获授权取览”,即已肯定资料外泄。延至10月才公布消息,国泰的解释是需时全面了解,并避免引起“无谓恐慌”。两个原因,只怕都难以成理。

首先,要掌握多少资讯才算“全面”?5月既已确认资料外泄,这个资讯已非常足够让社会提高警觉。再者,通报的作用正是令大众加紧保护个人资料,但国泰却说成是一种“恐慌”,只怕本末倒置,以企业利益本位思考。

国泰顾客及商务总裁卢家培10月25日在电台访问被多番追问,指出3月发现乘客资料被不正常转移到其他系统。(资料图片)

现行条例没有通报责任

更遗憾的是,香港目前没有法例规定企业的通报责任。《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主要规管收集个人资料、直销等行为,未能对应近年屡见不鲜的黑客攻击。私隐专员黄继儿在电台访问中坦言,国泰没有通报的法律责任,大众只能怪它未符道德要求。

政府及立法会早应主动讨论修例,令《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与时并进。目前资料外泄,只得黑客有刑事责任,可谓投诉无门。如国泰等大企业掌握庞大用户资料,身份证号码、电话、电邮等资料具商业价值,有被盗取的风险,这些企业理应承担保护资料的法律责任,包括通报监管机构及受影响客户。

借镜彼邦,欧盟两年前通过《通用数据保障条例》(GDPR),今年5月正式生效,明确将保护资料的责任放在企业身上。条例规定,若有资料外泄,资料保管者要尽可能于72小时内通知欧洲监管机构;涉敏感资料的话,更须通知当事人。只要国泰的940万乘客中有欧盟公民,便亦须受条例约束。由是观之,国泰延迟五个月才公布消息,相当大可能已经违规,或要面临欧盟惩罚。

国泰航空10月24日晚公布资料外泄,个人资料私隐公署随即发声明表示,会主动联络了解事件。图为个人资料私隐专员黄继儿。(资料图片)

文明规管可令商界受惠

除了通报机制之外,香港更应考虑是否效法欧盟,限制资料收集及使用。GDPR的做法包括禁止未经许可下分拆资料给第三方、资料当事人可反对被汇编(profiling)个人资料等。

固然,私隐条例愈严格,企业的掣肘愈多,或许不利营商,但私隐保护和营商环境,并非必然对立。相反,如果政府没有适当介入,只会令个人资料沦为没有底线的战场。正如苹果公司总裁库克(Tim Cook)周三在布鲁塞尔的国际会议上,明言希望美国政府收紧规管,跟上欧盟GDPR的标准。库克作为商界代表,主动欢迎政府规管,显然他也看得出个人资料已经被当成赤裸裸的生财工具,争夺战发展下去,对营商亦非好事。

今次国泰资料外泄,而社会只能望而兴叹,足见缺乏明文规定,只会让企业有借口逃避责任。政府及立法会应认清科网世代的私隐需要,尽快修订个人资料条例,将法律责任加诸在资料保管者身上,避免同类事情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