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周产假指日可待 七天侍产假却遥遥无期?
在老年化、少子化的年代,家庭友善政策对鼓励生育至关重要。然而,当港府正研究提高产假至14周,却坚决仅增加男士侍产假两日,拒绝增至七日。若政府欲大力改善本地有关生育的劳工福利,务勿需要同时把产假与侍产假提高至与现行国际水平“睇齐”。
政府近日称正研究延长本地产假,由现时的10周增至14周,将与国际标准“睇齐”。严格来说,此举并非特别值得可喜之事,如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所言,香港的产假标准竟较不少非洲国家落后,进行彻底的检讨实在是政府应有之义。可是,同样需要在妻子分娩前后付出不少努力的本地男士,所能享有的侍产假却不能追上国际水平。罗致光于早前断言,五天侍产假为目前政府唯一接受的方案,呼吁外界珍惜此“得来不易”的共识。到底何时本港方能与时并进,真正地建立家庭友善的城市?
滞后的家庭友善政策
香港有关生育的劳工福利政策落后并非新鲜事。先论产假,本港于1970年首先引入10周无薪产假,并于1981年作出修订,规定资方需要提供相等于雇员平均工资三分之二的产假薪酬,政府最终亦在1995年将比例提升至五分之四。可是,根据国际劳工组织于 2000 年制定的《保护生育公约》,其中建议产假应为期不少于14周。惟本港于1970年代引进产假后,其后30多年政府并没有就产假日数作出调整。至于男士侍产假,首于2015年实施,合资格的男性雇员现能享有三天假期,以及相等其每日平均工资五分之四的侍产假薪酬。在去年的施政报告中,政府表示将检讨侍产假安排,建议增至五天。惟自立法以来,侍产假一直未能达劳工界倡议的七天标准,更遑论追上世界上其他发达地区的水平。例如,同位于东亚的南韩与日本,均提供超过52周的男士侍产假,可谓远远超出我城的讨论范围。
然而,当政府终于“的起心肝”,将女士产假大幅提升至国际建议水平,为何却坚决拒绝增加区区两天的男士侍产假?政治决心欠奉可能是其一原因,政府显然不愿“硬推”一连串将撼动商界利益的劳工政策。取消强积金对冲、调整长期滞后的产假,均将严重挑战商界既得利益,政府不欲再行“大幅”增加侍产假,可被视作政治上的怀柔政策。加上,相较于早年才立法的侍产假,政府确有更强的理由调整严重滞后的产假。故此,政府的差异对待亦因而产生︰罗致光能一方面质疑反对者能否以产假水平落后非洲国家为傲;一方面则称五天侍产假的调整为各界得来不易的共识。但若将是次侍产假的调整“袋住先”,本地男士是否需要等到有关政策再次落后非洲国家,才能成功争取那卑微的调整?
刻板的生育观念
除此之外,七天侍产假的争取失败亦须归咎于社会就男士侍产假需要所抱持的守旧思维。罗致光虽然承认是次的调整未如理想,却认为男士侍产假的增加却没较产假调整来得重要。与之相对的是,商界的反应同样分映了他们未能够理解设立男士侍产假的必要性。诸如在有议员曾肆言“侍产假一日都不应该有”、反问争取者“以前我们没有侍产假又如何?”,以及要求雇员“请侍产假要俾两日通知”等言行中,可见商界不仅着力维护其自身利益,更是从根本地否定男性雇员就生育一事应该享有的权利。面对这种忽略男士需要的牢固思想,社会需要政府更强力的介入,从根本地纠正过往刻板、偏重女性责任的家庭生育观念。
建设家庭友善社会 产假与侍产假并非“鱼与熊掌”
要达致“家庭友善”,产假与侍产假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因此,为雇员提供达合理水平的产假及侍产假方为上策。事实上,男性须在伴侣分娩前后提供不可或缺的支援,区区五天侍产假并不能称得上“家庭友善”。再者,香港正步入人口老化、少子化的年代,政府须及早完善规划有关的福利政策,以鼓励生育、迎接挑战。正如罗致光所祟拜着的狮城,不但男性能享有两周的有薪侍产假,与及女性能享有16周的有薪产假,男士更能申请分享其伴侣不多于四周的产假,以分担产后照顾初生婴孩的责任。不知罗局长又有否决心效法狮城,提倡更为对家庭“友善”的福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