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狱风云】外游被捕只能“等死”? 港府援助态度有何转变?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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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郑月娥近日亲自去信菲律宾总统, 促请当局跟进港人邓龙威于当地涉嫌藏毒案,成功协助邓于菲律宾移民局手上取得入境纪录,有关纪录对案件上诉非常有利。是次港府行动为近年支援境外涉嫌犯罪港人的一大突破,显示政府对境外被监禁或羁留人士的关注。

2000年,邓龙威在菲律宾外游时涉嫌藏毒被捕,后被判终身监禁,刑期为40年,直至今日,他已被关押于当地监狱已长达18年,一直坚称无辜及要求上诉,并在狱中写成著作《黑狱第5730天》及《黑狱第6330天》,将狱中见闻及菲律宾监狱社区辛酸秘史出版,引起公众热议。人在外地,遇到不公平审讯时,普通人对当地法律及司法程序认知有限,身边无依无靠、徬徨紧张之际,政府的援助尤为重要,究竟2000年至今政府对港人提供境外审讯及法律援助的态度有何转变?

邓龙威(图右)形容,林郑终于兑现“关注在外被囚港人”的选举承诺。(资料图片)

境外审讯困难多 求助个案连年急升

其实,邓龙威的案件只是冰山一角。根据保安局资料,单单是2016年,便有多达135宗涉及香港居民在香港境外被监禁或羁留的求助个案。此外,国际特赦组织香港分会发表的《全球死刑报告2016》显示,于2012至17年间,该会已接触过5名于东南亚被判死的港人个案,反映一直有境外港人面对死刑的威胁,不少身于境外的港人都未能获得公平审讯的机会。上述数字当中,有多少港人是无辜被害、正抱屈含冤地在狱中饱受折磨?

香港居民在香港境外被监禁或羁留的求助个案数字
年份 个案
2007年 145
2008年 131
2009年 115
2010年(1至10月) 89
2011年 ?
2012年 126
2013年 88
2014年 99
2015年 113
2016年 135

来源:立法会文件(本报巳向保安局查询最新数据,惟保安局回复未获相关资讯)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人人皆享有公平审讯、确保人身安全自由、免受酷刑和不人道对待等的权利。然而,每个国家按其国情,审讯的实际情况与国际标准或有差距,以邓龙威的案件为例,连基本的翻译服务亦欠奉,要由当事人自费聘请翻译人员,违反联合国《关于在刑事司法系统中获得法律援助机会的原则和准则》。另外,案件未经审讯,邓便遭扣押在当地监狱,候审长达11年,危害人身自由及人权。事件反映,在东南亚地区受刑的在囚人士,往往面对种族歧视、言语不通、被狱卒索取金钱、无法联络家人等问题。

援助港人 政府有责

政府指为在香港境外遇上困难的香港居民提供的协助包括:1)由国家驻外使领馆探视当事人或提供当地律师和翻译员的资料;2)按当事人的意愿,将其被拘留的情况转告其在港亲人,以便他们作出相关安排;3)透过国家驻外使领馆向当地政府有关当局反映当事人的诉求、了解个案情况或家属通讯和探视安排等。而在2012-16年五年间,政府只就三宗要求特区政府协助寻求外地政府特赦的个案直接向有关政府联系,表示支持当事人的特赦请求。

是次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去信菲律宾移民局(8月10日),林郑亦直接去信菲律宾总统杜特尔特(8月13日),要求正视邓龙威个案,赶上了邓的最后上诉期限,其态度比以往多届政府更为积极,政府主动及直接的援助对身陷异国监狱的港人而言非常重要,政府今次的行动为维护港人权利踏出了一步,同时展现了对维护境外港人获得公平审讯权的立场和决心,期望港府未来能进一步加强援助措施。

现时,香港巳就移交逃犯、刑事事宜司法互助及移交被判刑人士三方面与其他国家签署超过60项协议,但并未将法援制度延伸至涵盖在外地遭刑事检控的香港居民,政府应考虑加强对当事人在经济及法律上的直接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