堕胎法被否决 自由派须坚守民主理念
六月中旬,阿根廷国会以些微差距(129比125)通过法案,将怀孕14周内堕胎合法化。不过,由于该国实行两院制,法案仍须经参议院表决通过。经16小时漫长辩论后,法案终在38票反对、31票赞成、2票弃权,及1名议员缺席下,遭到否决,意即是阿根廷女性怀孕14周内,除了因奸成孕和母亲生命受威胁外,因其他理由寻求堕胎均属违法。
虽然表决结果尘埃落定,但有关堕胎背后的道德、宗教、文化及权利等争议,并未就此完结。选举民主制作为人民意愿的实现,理论上并无不妥,惟阿根廷经历“蓝绿对峙”多月,已撕裂成自由派和保守派的对立局面。近年,民主国家因“民主”产生社会内耗,甚至撕裂,已成全球政治现象。在风高浪急的年代,民主的内部缺陷更值得我们反思,才可反过来巩固该制度的优越之处。
堕胎不仅是卫生问题 也是宗教和道德伦理问题
参议院表决后,有支持堕胎合法化的示威者,向警方投掷燃烧弹及焚烧杂物,以表不满。及后警方以水砲和催泪气体驱散示威者,场面混乱。从公共卫生而言,支持合法化的示威者,其躁动亦可予理解。据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AI)统计,过去25年来已有逾三千名妇女因不安全堕胎死亡;按卫生部估算,该国每年至少有35万例非法堕胎(实际数字可能更高)。非牟利组织“国家与社会研究中心”(CEDES)研究员罗梅洛(Mariana Romero)更指出,不安全堕胎已成国人“主要死因”。若仅公共卫生的重担而言,合法化的确有其迫切性。
可是,一如其他国家一样,堕胎的争议不只是公共卫生,也是宗教、道德伦理和女性权利的问题。根据Latinobarómetro的调查,即使罗马天主教徒占总人口由1995年的87%,下降至今年的65%,但教廷仍是一股不容忽视的强大力量。天主教的立场向来是全力反对堕胎,且在表决期间,该城主教座堂更举行“为生命祈祷弥撒”(Mass for Life),其理念一如枢机主教波里(Mario Poli)所言,“这不仅是宗教信仰,而是关系到人道主义,照顾生命是首要基本人权,也是国家的责任。”对阿根廷来说,法案所掀起的争议,不仅令政治人物在良知与信仰间拉扯,也是个人与家庭为本位的价值观之争。即使法案已被否决,但要对立的民众凝众共识,仍然难度甚高。
选举民主非万能药 公民质素是关键
虽然,阿根廷AI执行总监Mariela Belski认为,来自保守北方省份的参议员,只占人口10%,却有足够票数杀死法案是“难以置信”之事,但其言亦点出选举民主的制度缺陷,即票数能否反映人民的意愿。须知,民主一词本义为人民的统治,即“主权在民”。套用到阿根廷一例上,不论是保守还是自由派在投票中得胜,只要没有涉及非法行为,也可予理解为民主的体现。问题是,当民众面对两元对立、没有绝大多数民意背书的议题上,保守派的胜利,却引起自由派批评是“多数人的暴政”。
当选票确立一派胜利,另一派群起而攻之,不服结果,加深社会撕裂,阿根廷并非近年首例。所谓“民主”,不单是程序公义的投票机制,更隐含对异己的包容,及尊重游戏规则的公民应有态度。选举民主最为人诟病之处,在于制度将多数人的利益置于少数人之上,令少数人的意愿被忽视。要解决此问题,单靠指摘异己是“被误导”、“被操控”,只会产生另一种输打赢要的专制思想,也无视了“民主”需要广纳多元声音的基本前设。
平情而论,阿根廷妇女因非法堕胎所衍生的公共卫生问题急须正视,但我们亦不能借此否定保守派在选票上的胜利。在公民社会中,大众以公共利益为本位,通过普遍参与,就公共事务达成共识和妥协,是自由和保守派必须接受的规范,方可使民主机器运作顺畅。虽然是次自由派在点票上失利,但亦不应视之为失败。反之,支持堕胎合法化的团体更应续向民众争取支持,以理服人,汲取教训,卷土重来,而非将不满以武力发泄,这才是“民主”社会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