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荒劳动有价 前线人员无奈受压执法 政策需改变减冲突
上星期(23日),拾荒逾十年的兰姐遭到食物环境卫生署票控。据兰姐所述,当时她如常把垃圾分类好,放在马路旁,并准备从15米外推来手推车,以将垃圾袋运走弃置时,有两名便衣食环职员随即指兰姐弃置垃圾,要求她交出身份证以作票控。不少人同情兰姐的遭遇,亦有人指出前线人员只是秉公办理。归根究柢,现时政府未有对拾荒者有清晰的指引,最终,致拾荒者和前线人员的争执时有发生。
拾荒者对环保回收有价值
拾荒者对环保和社区清洁有颇大的贡献,只是市民较少察觉。拾荒者主要收集商户的发泡胶箱、纸箱,经过拆开、摊平、按扁等整理后,用手推车运到回收店卖。回收所赚的金钱,便是拾荒者一天的工资。
根据拾平台的一项调查报告,每日至少有194吨废纸由拾荒者处理。《香港01》早前报导拾荒婆婆的一天,发现拾荒婆婆一天共回收了一百多斤纸、十多条发泡胶箱。而有部分拾荒者因为要到商店检走纸皮赚钱,还会帮忙执拾商户的垃圾。不论现实生活例子及数据都反映,拾荒者帮助了城市的回收、环保产业。
不过,大部分市民所看见的却是看到“拾荒令垃圾堆积”的景象。其实,这只是拾荒者处理垃圾流程的其中一部份。而兰姐遭检控时,正是她处理完垃圾,准备把15米外推来手推车将垃圾袋运走一刻。
前线人员有其责任执法
拾荒者虽然对环保回收事业有一定的贡献,不过,法例上却没有给予拾荒者空间,作回收的事业。
阻街,是拾荒者主要面对的法律问题。拾荒者收集大量纸皮、胶箱后,需要空间另作处理,纸皮、胶箱往往会放在街道上,待整理完毕才运到回收场。就此食环署职员可以引用《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第22条执法,命事主在4小时内,移走物品,否则可以作出检控。
不过,是次票控主要是针对兰姐放置垃圾在地,食环署职员引用《定额罚款(公众地方洁净及阻碍)》条例(第570章),任何公职人员如有理由相信某人正犯或已犯表列罪行(包括将扔弃物或废物弃置在公众地方),向兰姐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按食环署职工权益工会副主席李美笑称,是次票控拾荒者的,是食环署今年设立的专责执法小组成员。她指,针对拾荒者的情况,较有地区经验的前线人员会先了解拾荒者的情况,酌情处理。不过,是次作出检控的小组主要针对垃圾征费及阻街,严厉执法,亦没有地区经验,未必会知道拾荒者的情况。
食环署职员不听拾荒婆婆的解释,将其票控,做法固然值得斟酌;不过,据李美笑出席电台节目时指,前线人员在执法时也颇为无奈,在大部分时间都无所适从,他们面对商铺投诉的压力,高层亦会给予前线人员压力,希望前线人员能够作出更多的检控。
政府须反思 政策需改变 使前线人员有法可依
按食环署在回应有关兰姐个案时表示,法律面前,理应一视同仁,任何人弃置垃圾均属违法。虽然政府和回收业界口头上认同拾荒者对环保回收工作的贡献,但实际上,现行的政策并没有允许他们工作的空间。政府相关部门必须要尽快制定相关政策和指引,以助前线人员执法。
有关拾荒者和食环署职员的争执已不是第一次发生,希望食环署的高层能真正检视现时政策的不足,让前线人员在执法时有指引可依。同时,食环署亦要加强打击店舖阻街等其他事项,以免市民有食环署欺善怕恶的观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