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法】香港历史档案数码化进度慢 方便程度不如大陆?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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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来关注档案法、资讯自由法等重要议题的立法会议员莫乃光,昨天(6月27日)再度向政府查询当局在整理历史档案方面的工作,包括历史档案数码化的进度。历史档案能记录政府部门的行动,不论对于学术研究,以至后世向政府官员问责,均有极重要的作用。档案处资源有限,目前只有5.7%历史档案被数码化,进度不算太好;就此,政府应增拨资源予档案处,最终令市民可以安坐家中阅览政府档案。当然,更重要的,还是尽快订定“档案法”。

碍于资源有限,香港历史档案的数码化进度缓慢。(政府档案处网页)

根据政务司司长张建宗的答复,位于观塘的历史档案馆现时共有近150万项藏品,当中已数码化的有85,800项,占总数5.7%,各种载体的历史档案及已数码化藏品数量如下:

按政府解释,当局已意识到档案数码化是大势所趋,只是相关工序繁复,需要投放大量人力物力,因此先订立一个较可行的目标,就是在十年内将已数码化的历史档案总藏量提升至10至15%,与海外档案馆的数字相若。

资源少 档案处难加快脚步

当局同意数码化的重要性,诚为可喜;不过,倘若因资源不足而无法加快进度,却是殊为可惜。众所周知,档案处在政府架构中的地位不高,隶属政务司司长办公室辖下行政署;而在2017-2018年度,政府档案处的财政拨款预算仅得6,480万元,较礼宾处的1亿220万元还要少。换言之,所谓资源不足,不是政府没有钱,而是档案处的工作不受政府重视,因而获得的资源不多。要从根本处解决问题,还须先提升档案处的架构地位。

再者,当局谓要在十年内将数码档案总藏量提升至15%,以望追贴海外档案馆,但海外档案馆的数码档案藏量也会与日俱增,届时香港还是会落后于人。事实上,北京市档案馆在十年前已将一半的纸制档案数码化,相对之下,香港实在落后太远。

香港政府档案处网页展示的数码藏品,包括首份香港政府宪报、英皇枢密院令、南京条约换文等。(香港政府档案处网页)

论数码化 香港不及台湾、北京

此外,将实物档案变成电子档,最大作用是方便阅览者,而所谓方便,其极致应是让市民可在家中查阅档案。现时市民要阅览政府历史档案,必须前往香港历史档案大楼,翻阅档案实物或用机器阅读微缩胶卷档案,若要影印或打印,须另行收费;当然,市民也可申请用相机拍摄藏品,这就能免费记录资料。

然而,这些方法始终要阅览者亲身前往档案馆,在今天看来,这种安排实在显得落后;最理想的做法,应该是将数码档案放上互联网,供市民免费阅览。现时台湾的国史馆已有这种服务,其档案史料文物查询系统已将“总统/副统统文物”、“机关档案”等历史档案数码化,大众可免费阅览。除此之外,中国的北京市档案馆也有同样服务例如只要在检索系统关键词一栏输入“国民党政府”(须用简体字),便可找到67个档案,自由浏览。反观香港政档案处的网页,“数码藏品”一栏只有少量以照片为主的档案,落后海外档案馆甚远,必须急起直追。诚然,此举需要大量人力物力方能成事,但只有这样才能便利大众、推广档案查阅服务,若将档案存放于小小的档案大楼,要人亲身前往借阅,无异于间接限制市民取阅档案的权利。

必须强调,档案是记录政府部门每个行动的证据,2012年的南丫海难,已揭示香港政府部门在档案事宜上的混乱情况。故此,将历史档案数码化、方便查阅,不过是后话,最重要的还是政府部门必须开档立档。不过,香港至今还未有档案法,政府一切行动端赖《档案管理守则》和《档案管理的强制性规定》作规范,但因两者缺乏法律效力,政府档案亦得不到妥善保存。故此,当务之急,还是订立档案法,否则何来档案以供数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