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观点】私人会所难推广体育 自由党副主席“交税论”失公义
民政事务局发表检讨报告,建议27幅私人体育会用地约满后须缴付市值三分之一地价,并增加开放时间,才能继续以私人游乐场地契约方式营运。政府强调,私人体育会对香港体育发展有所贡献,有益于体育“普及化”,所以不应抹杀它们的存在价值。然而,“‘私人’体育会”与“普及化”实有本质上的矛盾,难以调和;显而易见,政府不惜胡扯乱诌,也要保留少数富人的耍乐权。
政府声称正努力达致体育“普及化”、“精英化”与“盛事化”三个目标,平情而论,部分私人体育会的场地确能举办国际级比赛,又或提供场地予职业运动员练习;因此,若谓私人体育会能协助推广体育,使之走向“精英化”与“盛事化”,还算说得通。但私人体育会(例如香港高尔夫球会、香港游艇会)会向会员征收高额会籍费用,会方有责任照顾会员的需要,若要同时为“体育普及化”作出贡献,开放场地予公众,必然会产生张力,故这个思路根本有本质上的矛盾。若政府当真有意令体育“普及化”,其实并非必须借助私人体育会之力;以高尔夫球为例,西贡滘西洲就有一个公众高尔夫球场,其面积比粉岭高球场还要大,而且尚有扩建空间,政府何不善用这个地方,使高球运动“普及化”、“精英化”、“盛事化”,而必须留着香港高球会对粉岭高球场的使用权?
更甚者,不少私人体育会提供的运动设施甚为有限,难以奢望他们能对体育发展有所贡献。从前政府(说的是数十年前)未有投放太多资源予康体事务,公共体育场地不足,纵使私人体育会的设施不多,也能“略尽绵力”;但时至今日,全港每区均有各式球场与健身室,部分私人体育会的公共功能已然大为减少。例如香港乡村俱乐部、九龙塘会与又一村花园俱乐部,它们的普通会籍费也要50万至70万元,但运动设施只有羽毛球场、网球场、健身室、游泳池等,不像木球会、草地滚球会等能照顾“冷门运动”爱好者的需要,其最大作用显然是为会员提供社交场地。就此,政府是否当真有必要向这类富豪俱乐部提供地价优惠,资助其营运?
同样令人反感的,是自由党副主席邵家辉在港台节目中的一番言论。昨天(3月21日),邵家辉与本土研究社成员黄肇鸿讨论政府的检讨报告,其间黄肇鸿质疑政府只向私人体育会征收三分之一地价,等同补贴私人体育会营运,但普通市民却很难使用场地,这种安排对纳税人甚为不公,其说合情合理;就此,邵家辉竟回应指“我不知道黄生你交多少税,但我相信那些(私人体育会)会员也有机会交税,所交的税也不见得比你少”,如此无端比较纳税额,不单没回应黄肇鸿的疑问,亦反映他不明白事情的本质。须知道,检讨私人游乐场地契安排,其本质就是反思政府应当如何公义地分配公众资源(损有余而补不足,而非绝对平均),邵家辉的说法显然与这种公义理念并不相符。
刚出炉的检讨报告乃出自主管体育事务的民政事务局(而非发展局),而且内文强调一切皆为“建议”,似乎尚有转弯余地;就此,若政府最高层当真有意解决土地问题,必须谨慎处理这些建议,勿一错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