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观点】惩教“虐囚”疑云 政府应成立独立委员会彻查

撰文: 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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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少年囚犯人权关注组”与 50 名少年犯过来人会面,他们言谈间透露了惩教署职员虐待少年犯的方式。事实上,社会上早有不少虐囚传闻,由于少有受害者现身说法,公众少有正视。然而,这次事件涉及的人数众多、指控亦较过往更加具体,情况严重,社会不能再对之视而不见。对此,政府应成立独立调查委员查明真相,更要修补现行制度的不足,防患未然。

有惩教人员遭一名因强奸罪而入狱的在囚人士施袭。(资料图片)
阿John称,曾遭惩教人员在职员室内,痛打近半小时。(吴少峰摄)

“虐囚”指控严重 政府应当正视

据《香港01》独家报道,有释囚指控一些惩教署职员对囚犯施以虐待,有部分手段更近乎酷刑,对于公众来说,这些本来只会在电影发生的《监狱风云》式情节,竟可能在现实中上演,实在令人胆战心惊。尤其是香港的纪律部队需要接受专业训练,公众期望他们的道德操守、专业水平比一般人更高。须知,若然事件属实,涉事职员无疑是知法犯法,他们除了有机会犯上了“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有意图而导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也可能涉及“施行酷刑罪”。

再说,每个香港人都受《香港人权法案条例》保障,条约订明“人人有权利享有身体自由及人身安全”,也就是说,就算是在囚人士因为犯法遭法庭判监惩处,也没有人可对其施以法例禁止的处罚;如果消息属实,惩教署职员无疑是侵犯人权。

【虐囚】“阿sir要我背讲规矩的中文小册子,我夹硬背,背唔到就畀人打……一日起码打6次。” Oero(化名,南亚裔),2013年,壁屋惩教所

真相尚待厘清 监管机制应检讨

固然,有关指控暂时仍是一些释囚的单方面说法,在未完全查明真相之先,公众不宜过早判断谁是谁非,但由于今次提出指控的人数众多、指控内容也较具体,社会应该加以正视。除了虐囚的疑团之外,更不能忽视的,是现行的惩教设施监管机制,例如太平绅士监狱巡视制度是否存在不足。

按制度的原意,太平绅士会到访监狱聆听囚犯的意见、投诉,根据《太平绅士条例》,太平绅士的巡视范围包括成人监狱、惩教所、戒毒院所、更生中心等等。在收到犯人的投诉后,太平绅士可以向行政长官直接反映问题。

但实际上,太平绅士在接收有关惩教设施管理的投诉后,一般只会交回惩教署署长处理。由于太平绅士一般只向惩教署署长反映囚犯意见,再由署方处理投诉,调查的独立性成疑。观乎2005年至2015年间1,400宗针对惩教署的投诉,当中一共有22%的投诉涉及职员武力对待,不过却没有任何个案被判为成立,难免令人疑问,这些投诉是否真的都是诬告?

现时惩教署设有投诉机制,但都是由署方人员查同袍。(资料图片)

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 查明真相检讨制度

此外,制度的问题亦可见诸于两个方面,一是现时虽有法例规定太平绅士定期巡视,但却没有法例规定太平绅士有跟进犯人意见、处理投诉的责任,有部分释囚更指,有时太平绅士只在监狱匆匆走完一圈,便告离去,犯人根本没有机会向其投诉,令太平绅士巡视制度形同虚设;二是正如上文所指,就算太平绅士向有关方面反映在囚人士的申诉,但处理这些投诉的只是惩教署署方,即是“自己人查自己人”,这种处理投诉的机制如何彰显公正?是否应设独立机构,例如参考监警会的经验,跟进有关惩教机构的投诉?

由此观之,今次事件除了牵涉惩教署的声誉问题、在囚人士有否遭不当对待的问题,也是一个司法公义的问题──就算是犯了法被判囚的人士,亦不应遭到私刑、酷刑对待。随着事件发酵,政府已不能回避问题。政府应该成立由大法官或前任大法官领导的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有关指控是否属实,同时更要检视太平绅士巡视制度是否存在不足,又或考虑成立监管惩教设施运作问题的独立机构等,将今次事件,转化为优化惩教制度的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