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观点】四名议员遭DQ 为香港带来甚么启示?

撰文: 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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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五(7月14日),高等法院宣判四名立法会议员梁国雄、刘小丽、罗冠聪和姚松炎的宣誓无效,取消其议员资格。消息公布后,不少公众批评当日梁振英政府控告议员的决定,认为此举加剧社会矛盾。香港乃法治社会,四名议员若决定上诉,他们的权利应当获得尊重。但从政治上,当日控告四名议员是前朝政府,新政府刚上场,务必抚平这事件带来的政治裂痕,更不能再像上届政府一般,处处挑起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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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盼平息风波 对法院判决无奈

今次判决之所以引起公众关注,除了因为判决会令立法会的版图出现重大改变,非建制派将失去分组点票的否决权。此外,亦因为从情理上,四名议员的宣誓纵有瑕疵,但相信不少市民都认为,是否真的要走到法庭相见这一步?

正如《01观点》曾经指出,去年爆出议员宣誓风波,梁颂恒与游蕙祯被褫夺议员资格后,公众希望事件尽快平息,令瘫痪已久的立法会回复正常运作,不应该再令宣誓风波没完没了,甚至惹来政府刻意“政治追杀”非建制派的不良公众观感,徒添社会撕裂。

11月15日,高等法院法官区庆祥裁定游梁二人已丧失议员资格,并宣称二人的议席悬空。游蕙祯于15日下午到高等法院应讯,她称裁决结果属“意料之内”。(李泽彤摄)

而且,涉事的四名议员之中,部分议员在宣誓期间的表现,亦未至于公众难以接受的程度,例如姚松炎的“加料”内容,是在誓词的最后加插“定当守护香港制度公义,争取真普选,为香港的可持续发展服务”的语句,惟争取制度公义、真普选、可持续发展等,正正是香港主流社会的价值,明显有别于梁颂恒、游蕙祯二人在宣誓时加入港独及侮辱性字眼,惹公众反感。

虽然如此,既然议员的宣誓问题,因为梁振英政府的决定而不幸地闹上法庭,香港作为一个法治社会,就应当以法论法,从法律的角度处理这个问题。观乎区庆祥法官颁下的判词,是次对剥夺四名议员资格的依据,是《基本法》104条及人大常委会对此的解释、《宣誓及条例声明条例》相关案例,而按照法律的严格要求,四名议员在宣誓中“加料”,确实存在抵触法律的问题。他们获判失去议员资格,从情理上或许令不少人感到难以接受,但从法理上,却只有接受法院的裁决。

四名议员有权上诉 政治人物要汲教训

当然,今次作出判决的只是高等法院,四名议员尚有上诉的机会,如果他们决定上诉,既然法律赋予他们上诉的权利,就应当尊重。

但是,这次事件对于香港的政治人物来说,也是一个深刻的教训。过去,除了个别激进派议员外,少有议员会更改就职誓词,然而其后此风愈演愈烈,不少议员都将街头抗争的方式,搬进议事堂,甚至逐渐成为常态,终导致今日的局面。

议员不应忘记,他们加入议会的目的,不是喊喊口号,又或是作一些表态式街头抗争。他们的责任,是在议会上审理政府议案,监督政府施政,运用他们的投票权、乃至在体制内的影响力为市民大众争取利益。正如《01观点》曾经指出,在某些情况下,他们甚至可以进行拉布,对抗官僚、既得利益者的诸般霸权。如今他们因为宣誓不合规而失去议席,就再无法兑现他们对选民的承诺,更失市民所望。今后,议员必须吸取此教训后、知所行止,明白自己的职责所在。

裁决或不利社会和解 为林郑出难题

假若他们上诉失败,立法会无可避免需要处理,是否向四名议员追讨去年10月至今约九个月的薪津事宜,估计每人至少涉款数百万元。去年梁颂恒及游蕙祯被剥夺议会资格,当时已经有立法会行管会成员提出,应该由裁决当日起计算追收金额,惟最后议决追收梁颂恒及游蕙祯的所有薪津。

梁国雄向林郑月娥递信,要求落实全民退保。(吴炜豪摄)

相比之下,若终审判决他们失去议员资格,立法会应否比照对梁颂恒及游蕙祯的处理,应该有斟酌空间。因为虽然法官把判决追溯至上任之初,但今次涉事的四名议员的宣誓过程,曾经获立法会秘书长确认,随后四名议员与其议员助理,亦有履行公务。因此,如果四名议员真的不幸地失去议员资格,立法会方面应该考虑这些因素,以合理方式处理。

对于今次判决,非建制派的支持者无疑深感不满,他们对政府的怨愤亦将随之加深。虽然提出今次诉讼的是梁振英政府,但对于林郑月娥来说,这个裁决结果无异为她带来一个政治难题,为她促成社会和解增添障碍。无可否认,林郑月娥在上场之初似乎已作出不少举动,划清与梁振英政府的界线,然而上届政府造成撕裂,实非一朝一夕能够解决。故此,今届政府必须细心观察社会对今次裁决的反应,适时应对,未来更要加倍努力,挽回市民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