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观点】四名议员遭DQ 为香港带来甚么启示?
本周五(7月14日),高等法院宣判四名立法会议员梁国雄、刘小丽、罗冠聪和姚松炎的宣誓无效,取消其议员资格。消息公布后,不少公众批评当日梁振英政府控告议员的决定,认为此举加剧社会矛盾。香港乃法治社会,四名议员若决定上诉,他们的权利应当获得尊重。但从政治上,当日控告四名议员是前朝政府,新政府刚上场,务必抚平这事件带来的政治裂痕,更不能再像上届政府一般,处处挑起争端。
延伸阅读:【01观点】为宣誓风波设止损点 莫沦为“政治追杀”
社会盼平息风波 对法院判决无奈
今次判决之所以引起公众关注,除了因为判决会令立法会的版图出现重大改变,非建制派将失去分组点票的否决权。此外,亦因为从情理上,四名议员的宣誓纵有瑕疵,但相信不少市民都认为,是否真的要走到法庭相见这一步?
正如《01观点》曾经指出,去年爆出议员宣誓风波,梁颂恒与游蕙祯被褫夺议员资格后,公众希望事件尽快平息,令瘫痪已久的立法会回复正常运作,不应该再令宣誓风波没完没了,甚至惹来政府刻意“政治追杀”非建制派的不良公众观感,徒添社会撕裂。
四名议员有权上诉 政治人物要汲教训
当然,今次作出判决的只是高等法院,四名议员尚有上诉的机会,如果他们决定上诉,既然法律赋予他们上诉的权利,就应当尊重。
但是,这次事件对于香港的政治人物来说,也是一个深刻的教训。过去,除了个别激进派议员外,少有议员会更改就职誓词,然而其后此风愈演愈烈,不少议员都将街头抗争的方式,搬进议事堂,甚至逐渐成为常态,终导致今日的局面。
议员不应忘记,他们加入议会的目的,不是喊喊口号,又或是作一些表态式街头抗争。他们的责任,是在议会上审理政府议案,监督政府施政,运用他们的投票权、乃至在体制内的影响力为市民大众争取利益。正如《01观点》曾经指出,在某些情况下,他们甚至可以进行拉布,对抗官僚、既得利益者的诸般霸权。如今他们因为宣誓不合规而失去议席,就再无法兑现他们对选民的承诺,更失市民所望。今后,议员必须吸取此教训后、知所行止,明白自己的职责所在。
裁决或不利社会和解 为林郑出难题
假若他们上诉失败,立法会无可避免需要处理,是否向四名议员追讨去年10月至今约九个月的薪津事宜,估计每人至少涉款数百万元。去年梁颂恒及游蕙祯被剥夺议会资格,当时已经有立法会行管会成员提出,应该由裁决当日起计算追收金额,惟最后议决追收梁颂恒及游蕙祯的所有薪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