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观点】禁大台植入广告 电视节目更好睇?
通讯事务管理局宣布,有关海外规管免费电视间接宣传(植入式广告)的研究即将完成,并于本月内就应否修订现行规例进行公众咨询。过量或不恰当的植入式广告固然不妥,市民关注一旦放宽规管,会否令植入式广告更趋泛滥,进一步拖低本港电视制作质素,但综观外国情况,未必会一刀切禁绝。若能借鉴海外经验、完善现有规例,或有助提升本港电视制作水平。
现时香港的植入式广告受通讯事务管理局的《电视通用业务守则-节目标准》(《电视节目守则》)及〈电视通用业务守则 — 广告标准〉(《电视广告守则》)规管,限制较为严格。原则上,广告与节目须清楚分开,一般只可在广告时段播放广告。只有出于节目编辑需要,或真实题材节目,方可例外加入广告,但电视台不得为此收受报酬,商品也不能在节目内过份突出。
只准奥斯卡叫薄饼 不准大台吃炸鸡?
在2015年的无线电视《万千星辉颁奖典礼》上,主持人郑裕玲在广告时段前突然表示让艺员吃点东西纾缓气氛,身穿黑色晚礼服的两男一女工作人员,随即把印有某连锁快餐店商标的三大盘炸鸡从后台捧出,然后镜头聚焦一众台上穿得雍容华贵的艺员吃炸鸡、喝汽水。事后无线被裁定违规,罚款15万元。
因此,当通讯局打算就植入式广告问题进行公众咨询,公众自然担心,一旦放宽监管,植入式广告会否更加泛滥?令本来已每况愈下的香港电视节目制作质素变得更差,日后收看电视节目,会否被没完没了的植入式广告疲劳轰炸?
然而,植入式广告的存在,是否就等同会拖低电视节目质素?从国际经验来看,两者未必有必然的关系。例如在2014年的奥斯卡颁奖礼,主持人突然问台下演员有否兴趣吃薄饼,十数人举手示意后,她引领一名薄饼派递员将两个薄饼分发予台下演员,途中还不忘发挥其幽默本色,询问那派递员:“谁是你喜欢的影星?他们全都在此,你想与谁对话呢?”引得哄堂大笑,成为该届奥斯卡的经典一幕。
大台颁奖礼吃炸鸡挨批,在奥斯卡吃薄饼却未有惹来太多责难,相似的情节,稍为转换表达手法,即有截然不同的效果。无线的焦点在于炸鸡,主持人几乎是将之强行植入于节目上,有违节目气氛;奥斯卡颁奖礼的焦点则在于主持人叫送外卖的个人表演,未有太明显的违和感,观众对过程,以至当晚吃的薄饼品牌,皆有正面而深刻的印象。
放宽植入式广告 南韩电视制作水平升
另一个港人熟悉的例子,就是南韩的电视剧集经常出现植入式广告。就如近期引起话题的韩剧《鬼怪-孤单又灿烂的神》中,就有不少咖啡店、炸鸡店、樽装饮品、家具等品牌的植入式广告出现在剧中,虽然有一些观众觉得植入式广告出现得太多,但总体来说,仍对剧集的制作质素感到满意。
其实南韩在多年前亦明文禁止植入式广告,但近年已开始放宽,其底因是现今观众对电视节目质素要求日渐提高,而高水准制作难免需要更充裕资金支持,因此南韩开始容许制片商透过植入式广告取得可观广告费,支撑日益高昂的成本。例如韩国KBS电视台2015年热播剧集《制片师》,总制作费为48亿韩圜,当中20亿来自植入式广告收入。而且电视台将植入式广告融入节目的手法亦日益纯熟,减少突兀感,令品牌产品融入剧情,两者相得益彰,不少品牌的知名度与营业额亦有显著上升,韩剧的制作水平亦因资金充裕而得到提升。可见植入式广告在韩国发展出一套相对成熟的运作模式,制片商与广告商各取所需。
因此,香港对植入式广告的问题,不应以先入为主的态度,以一刀切方式禁绝。试想,香港电视剧的制作水平备受批评,主因之一是制作成本有限,若放宽植入式广告的规管,令电视台能获得更多赞助,有更多预算制作节目,一如南韩业界般拍出广告商与观众都满意的节目,是否可以创造双赢?
各国有先例可循 香港应因地制宜
事实上,即使要放宽植入式广告的规管,亦不等同完全放任。就如韩国放宽对植入式广告的规管,但亦同时规定相关广告不得超过节目时间百分之五,亦禁止节目劝导观众购买或使用广告商品。至于英国在2011年起将部分节目内的植入式广告合法化,但就规定广告应当合乎编辑需要,及不会过度展示,节目内须展示特定标识,让观众知悉该节目含有广告。
此外,按英国的规例,一些受管制物品如酒精、赌博用具、婴儿奶粉、药物及垃圾食物不得在节目中展示;儿童、新闻、公共事务及宗教节目亦不得加入植入式广告。德国与法国方面,其规定亦与英国大同小异。是次通讯局的研究重点在于外国对植入式广告规管,现今海外的相关法例或规定确较香港成熟,当中不少具相当参考价值。
就香港情况而言,值得进一步探讨的,是香港免费电视台的剧集播放期间设有广告时段,南韩播放剧集则是一气呵成,但容许剧集内容存在植入式广告。考虑香港剧集制作需要,现有的植入式广告规管固然应考虑放宽,但同时应研究原已存在之广告时段,宜按比例缩短,避免广告全天候充斥。至于具体当如何操作,仍待通讯局以开放态度详细研究,因时、因地制宜,订立一套合乎本地情况的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