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军总监换届选举 被筛走候选人开腔 要求澄清涉违会章程序
香港女童军总会将于周六(9日)举行香港总监换届选举,但遭揭提名委员会疑违反会章,先行投票“筛走”参选人、中大校友会评议会副主席张福英。她于7日(周四)向总会发出的信件,信中质疑提名委员会筛选候选人的行为已超出会章赋予的权限,要求总会解释决策过程。
张福英接受《香港01》电话访问指,在选举前约十日才收到通知指其参选申请失败,有投票权的人都未必知道她有参选,亦不知候选人二变一。她认为这个“甄选程序”不应该出现,现况不公平、公开,“唔跟会章仲讲咩公平”。
女童军总会回复称,新任总监的选举完全符合会章及程序,又称提名委员会是根据会章规定的程序成立,而苏丽珍是委员会投票选出的唯一候选人。
筛选后剩一位候选人 明日选举
《香港01》周五(8日)独家报道,女童军总会香港总监换届选举中,职权本应只有确认参选人提名及参选资格的提名委员会,于1月底与两位参选人进行面试后,先行投票选出选委、女童军观塘分会执委苏丽珍,并向执行委员会引荐,交付至明天的会务委员会特别大会进行“一人选举”,做法疑违会章。
张福英发信质疑提名委员会行动超出会章赋予权力
记者获得一封3月7日由被“筛走”的参选人,中大校友会评议会副主席、女童军总会前国际事务总监张福英,向女童军总会发出的信件。
张福英在信中要求总会澄清,为何提名委员会有权筛选提名人及裁定提名不成功(request clarification on the authority granted to the Nomination Committee to screen out nominees and deem nominations unsuccessful),并质疑委员会作出的行动已超出会章赋予的权力。
张福英在信中引述女童军会章第15条,指出香港总监参选人应获两名有投票权的会务委员会成员提名,并经会务委员会投票选出,当中并无赋权提名委员会筛选参选人,或无正当理由下否决提名。她又引述《香港女童军总会条例》,指一切内部管理事宜,均须按照会章的规定解决和执行,而会章订明任何修改都需在会务委员特别大会中通过,执行委员会无权自行修改。
▼1月及2月 会议及信件纪录▼
张福英在信中表示,相信自己符合所有会章列出的参选资格,又认为所有获提名人在获得候选资格的过程都应受公平、公开对待,要求总会就事件作出解释。她指出会员的信任及信心相当重要,要求总会跟遁会章及《香港女童军总会条例》采取透明行动。
提名委员会的12名成员于1月31日与两名参选人进行面试,并于同日开会讨论及投票表决,以10比1的票数从两名参选人中选出苏丽珍,并向执委会引荐。
“唔跟会章仲讲咩公平”
张福英接受《香港01》电话访问,指于2月28日,即委员会作出决定后约一个月、选举前约十日,才收到总会的信件通知指其参选申请不成功,对迟收到通知感奇怪,又指有投票权的会员亦很迟才收到获提名人资料,但简介只有苏丽珍一人:“提名我的人会知(有参选),没有参与提名的人未必知参选人由两人变成一人。”
张福英收到的通知信只表示,她提出成为香港总监候选人的申请不成功(your application for the post of Chief Commissioner candidate is not successful),当中并无指出她获得的提名无效,或不符参选资格。
张福英指会章无列出提名委员会可“甄选参选人”,亦“估唔到”有此情况:“我不理解为何会有甄选过程,亦不应该有这个过程。”
张福英指自己加入女童军30多年,亦出任过国际总监一职,熟识会章,认为机构应依遁会章做事,批评现况不公平、公开:“现在已不是说公不公平,是要依会章。如不跟遁会章,还谈何公平?”她又指“希望大家都跟会章做事”。
《香港01》2月8日向女童军总会查询选举疑违会章事宜,2月27日总会只表示“本会将按照会务程序进行”。
《香港01》3月8日早上独家报道刊出后,该会同日下午再回复称“我们已经在两星期前回复新任总监的选举完全符合会章及程序。就贵报与事实不符的报道,本会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
▼2020年12月 提名委员会会议纪录讲述职能▼
女童军总会续指,苏丽珍是根据会章规定的程序成立的提名委员会投票选出的唯一候选人;会务委员会会员有权行驶投票权利,包括赞成,反对或弃权。
该会表示,会章并没有规定什么时间或者有什么时限通知落选的候选人,亦没有规定要向会员尚有何人参选。至于3月9日的会务委员特别大会会否如期举行, 该会指“详细会务内容恕不作答”。
女童军总会现任会长为梁唐青仪,副会长之一、提名委员会主席是儿科医生陈曦龄。今年1月,女童军总会共收到苏丽珍及张福英参选香港总监的申请。据内部电邮纪录,总会1月18日已确定二人分别都提交了两份已签名的提名表格,年龄亦未满6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