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套创科园|政府预留22万元青苗补偿 农夫被指霸官地耕作无赔偿
政府早年拉直深圳河,将位于落马洲边境的河套区划入香港境内,早在2007年港府就表示要将河套发展成港深创新科技园区。建制派议员疑因不熟悉立法会程序,财委会月初在没有任何官员解说下,批出143亿元河套区工程拨款。
这片边境地人迹罕至,但原来里面一直有农田和鱼塘,农夫叶崇光过去20多年一直在河套的政府官地耕种养鱼,2009年政府曾在河套区内兴建边界围栏,他部份农作物损毁,翌年获得3.5万元赔偿。根据立法会财委会纪录,政府虽然预留22万元作“青苗补偿”,但地政总署指一早警告叶崇光停止占用官地,因此这次河套“变天”,他一毫子补偿都无,他形容“投诉无门、有冤无路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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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套创科园|政府预留22万元青苗补偿 农夫被指霸官地耕作无赔偿
河套创科园・图辑|拉直深圳河港获87公顷地 历史图片看百年变迁
▼河套航拍▼
早年拉直深圳河获土地 2017年刊宪发展科技园
位于港深边境的河套区占地87公顷,因为1997年拉直深圳河工程后,根据《基本法》划入香港境内。港府早在2007年的《施政报告》就计划建设河套港深创新科技园,直至2017年两地政府才达成共同发展科技园的协议,正式确认土地归属香港。
▼河套历史图片▼
同年港府刊宪发展创新科技园,除污及前期工程2018年开展,林郑月娥2020年发表的施政报告,亦重提要发展“一河两岸”、“一区两园”的科技园。
今年1月8日,立法会财委会批出落马洲河套地区发展的第一期主体工程及消防救护设施拨款,共143.5亿元。民主派总辞后,是次拨款并无任何官员解说,连民建联议员会上质疑,最终财委会主席陈健波要解释是议员“未必熟习个程序”。
河套种植养鱼近廿载
“我是这里的村民,我养的牛在里面。”农夫叶崇光向驻守河套区地盘的承建商职员说,希望获准进入河套区喂饲陪伴耕种多年的黄牛,但被拒绝。
今年73岁的叶崇光三代居于落马洲,1990年代初偕妻在河套区附近耕田养鱼,在河套区1997年划入香港管辖后,他更进入区内耕种,收成后便将作物鱼获拿到元朗批发出售,总算能够养家。叶崇光初始耕作时,已知道河套区属政府土地,惟他指当年无人制止或警告,见很多农友在官地上耕作亦无受阻,故抱着“帮政府做绿化”的心态开始耕作,多年来相安无事。
叶崇光又向记者展示昔日旧照,相片中叶与妻子在河套区内耕作养鱼,单单据照片所示,已见到香蕉树、银合欢、蟛蜞菊等不同品种农作物,亦拍下了叶崇光当年半身浸在鱼塘的身影,以及他与黄牛,田里的狗等合照。
不过,自从2018年6月政府在河套区上展开工程后,推土机不但铲去叶崇光的菜田,填盖他的鱼塘,承建商更禁止他踏足河套区,只有叶崇光声言报警,劳师动众下才获准进入区内数次。现在叶只剩数只黄牛“滞留”河套区上,吃着杂草自生自灭,叶如今只好跑到附近山丘上拿望远镜远眺昔日农田,偶尔在矮树光秃的土地间望到黄牛的踪影。
据叶其中一张照片显示,他当年曾在河套区内竖起告示,称“此河吐(套)区内花树鱼塘是农夫叶先生拥有”,并附上其手机号码。读书不多的叶说,当年以为竖起告示便可免受清拆,岂料告示板如今连同农地也成为枯木一堆。
▼2010年赔偿文件▼
边界建围栏损作物 官地耕作获赔偿
到2009年,政府在河套的边境兴建“边界围栏”以及港方边境内的行车路,翌年向叶崇光赔偿逾3.5万元,作为损毁农田及鱼塘的损失。不过这一回政府开发河套区,农田和鱼塘势必“变天”,但叶崇光却无补偿。
地政总署2017年曾去信叶崇光,指元朗地政处有职员曾到河套区视察,得悉叶在该地种植荔枝、银合菊、蟛蜞菊,但这次并无向他赔偿,而是直指河套区属政府土地,称叶已违反《土地(杂项条文)条例》,未经批准而估用或开垦政府土地,并警告他指,一经定罪可判监六个月,罚款50万元。
叶崇光表示,明白政府有权使用土地,也没打算在土地业权上与政府纠缠,只觉既然政府当年年上兴建“边界围栏”时有补偿,为何现在一毫子都没有:“既然你赔得钱给我,应该认同我在里面耕种,为何现在说我是非法耕种?”
立法会文件揭政府拨款22万元补偿耕种者
《香港01》记者翻查立法会财委会讨论文件,发现2018年政府曾拨款22万元作为“为农业经营设施提供的青苗补偿特惠津贴”,文件甚至指出:“工程计划下的前期工程不涉及收地,但须在政府土地上进行小规模的土地清理。数名受影响的耕种者会按现行特惠津贴政策得到特惠津贴补偿。”
朱凯廸:界线模糊 政府曾补偿菜园村农夫
当时有份讨论的时任立法会议员朱凯廸指出,农民在政府土地上耕种并非必定不予赔偿,政府赔偿与否的界线模糊,在此方面“有好大权力”,但若最终决定不赔偿,法律上未必有错。他举例,政府2009年为兴建广深港高铁香港段,亦曾向在政府土地上耕种的菜园村赔偿,涉款几十至近百万元。
朱凯廸解释,政府在农地上发展工程,一般会先“点青苗”,并向农民发放“青苗补偿”,而“青苗补偿”并不限只发放予私人农地的耕种者,在政府土地上耕种的农夫,一旦受政府工程蒙受损失,亦可获“青苗补偿”。
地政总署承认2009年曾赔偿 同年“DQ”资格
叶崇光声称他是整个河套区内唯一的农夫,但却未获丝毫赔偿。
地政总署回复查询时,并无交代22万“青苗补偿”用在何处,但直指叶崇光非法开垦政府土地,“不符合补偿资格”。署方表示,元朗地政处在2009年至2012年期间曾多次采取土地管制行动,饬令叶崇光停止占用政府土地,并已在法定通知限期届满后接管事涉政府土地上所有财产或构筑物,而河套地区发展工程则在2017年刊宪,因此叶崇光应不受相关工程影响,不符合补偿资格。
不过,地政总署亦承认2009年因兴建边界围栏,翌年向叶崇光发放“青苗补偿”,亦指出,政府会向受工务工程项目影响和符合资格的耕种人士,根据所种农作物的市值而发放“青苗补偿”,以补偿其农作物的损失。
▼2017年被指霸占官地文件▼
斥政府赔偿双重标准:“明显玩我”
在同一农地上耕种,当年被认为“符合资格”而获赔偿,今日资格“被DQ”,叶崇光表示无奈:“即系明显玩我。为何不一早跟我说,让我去其他地方耕田?”现时他在河套区外不远处仍有两个渔塘,但鱼苗和运输成本高,渔获价格无法与外地进口的淡水鱼竞争,已无继续经营出售,只是偶尔捕鱼自用。
已到古稀之年,叶崇光已无再务农,但仍不时到河套区旁的山丘上远眺,他看不见科技园的宏大蓝图,只紧张黄牛会否消失不见踪影,“一望到泥头车和勾机进进出出,我觉得非常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