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选民登记】两选民被冒认 串错英文姓氏 选举处照接纳登记

撰文: 郑嘉如 李颖霖
出版:更新:

立会选举临近,泛民近期举办初选力争35+,7月候选人提名期截止,假选民登记、种票等陆续被揭发,引起社会关注。《香港01》分别接触到两名市民,被人冒认身份登记作选民。翻查冒签的申请表格,事主英文名明显串错,但选举事务处竟然照批申请。
选举事务处未有回应,为何名字写错都可以成功登记选民;亦未有向记者及受害人回应,有没有人于去年区议会选举中冒名投票。但就指个案已转介执法机关作跟进 。
民主党林卓廷指,处方应追查幕后人士。工联会郭伟强亦建议当事人发现后报警处理。(“假选民登记”系列报道之一)

今年4月底首次登记选民的蔡先生发现,自己的身份于2019年被盗用,并已成功作出登记,今年三月更有人再度冒认他,向选举事务处提交登记表。(郑嘉如摄)

蔡先生今年4月底首次登记做选民,惟申请一个月后仍未获确认。他多次致电处方追问不果,遂登入“选民资料网上查阅系统”查找,但发现登入核对身份时,出现的10个选项中并无蔡先生地址。蔡先生再向处方查询,始发现自己于2019年已“被登记”,今年3月亦再有人以其身份作出申请,两度遭人假冒。

蔡先生于网上临时选民登记册查核资料,发现被以他不认识的地址用作登记。(受访者提供)

英文姓名、地址写错仍获接纳

从处方向蔡先生提供两份以他名义提交的申请表格副本可见,两份表格均并非由蔡先生本人写。表格内除他的中文名字、以及身份证号码正确外,其他资料均是错误及虚构。他正确英文姓氏应为“TSOI”,在两份表格均写成“CHOI”,而英文名字亦两度以不同串法填写,但仍写错。

填表格的人,更在两张表上分别冒认签上蔡先生中文签名,及以其串错的英文姓名签名。两份表格均以简体中文字,填写了同为东区、但位于两个不同区议会选区的地址,分别位于峻峰花园和翠湾邨。

被冒认重复登记 惟处方从未联络查询

“一开始是有点惊恐,因为怕有人有我的身份证副本作不法活动。但因为表格上英文名都写错,我怀疑他们并无我的身份证副本,只有身份证号码和中文名。”蔡说,“我觉得真的好儿嬉,原来只需我的中文名和身份证号码便可登记选民。这个制度是有些漏洞。”蔡先生表示想不通为何会被人盗用资料登记。他亦指过往从未参与政党活动,不知道自己的资料如何被人盗用。虽然两度被冒名登记,但蔡先生表示选举事务处从无就重复登记申请联络过他。

蔡先生曾向处方查询,自己是否曾被人冒认投票,获回复指选票不记名,而且各票站的身份证登记资料已封存及属保密,除非获法庭批准,否则不会公开。处方虽称选票不记名,但事实上选民投票时,票站职员会在选民登记册划去选民资料,以标示已投票。

方先生今年首次登记做选民,惟发现自己的身份于2015年3月已被人盗用,并成功登记。(李颖霖摄)

另一名选民情况雷同 中英文名均写错

无独有偶,另一名市民方先生同是今年首次登记做选民,他在截止登记后收到选举事务处信件,通知其身份于2015年3月已成功登记。

据处方提供的登记表格副本,所有资料中,同样是只得身份证号码完全正确。该表格将方先生的中文名,本为“十”字部的第二字,错写为竖心边“忄”,英文名亦被错拼成普通话拼音。另外,地址、电话均错误,签名亦是伪冒。方先生表示,已就事件报警,并获警方回复将跟进事件。

方先生称自己不曾参与政党活动,对身份证号码如何外泄没有头绪,但认为冒充者“咁都登记到”,相当无稽。他质疑会否再有人冒认其身份登记,惟选举事务处职员称不会,又指将要求再提出申请的人士,到办事处核对身份。

记者曾登门追访伪冒表格上的多个地址,调查后发现涉及“亚洲旅行社”,详见另稿

据选举事务处向方先生提供的表格副本,方先生的中文名有一字写错,英文名被曾并为普通话并音,地址、电话及签名亦是虚假,但处方仍接纳此登记。(李颖霖摄)

选举处:会核对姓名 无回应为何英文姓名写错仍接纳登记

选举事务处回复《香港01》称,在收到新选民登记申请,完成资料输入后,会与入境事务处核对选民的身分证号码、姓名及确认申请人为年满18岁的香港永久性居民,方会完成处理申请。但就无回应记者就表格上英文名字明显写错,仍能成功登记的问题,亦无回答为何有选民重复登记,但处方却不曾尝试联络登记人作出查询。有关两名市民的选民登记状况以及过往投票记录,处方以涉及个人资料及投票保密为由,拒绝透露详情。

处方指,将个案转介执法机关作调查及跟进。而现行选民登记申请的安排是采取诚实申报机制,以便利登记人士为原则。然而,早于2006年,审计报告已指出选举事务处依赖自动申报机制,有机会导致种票事件,损害选举公平。审计报告又提出多项建议,包括研究要求可疑个案申请人或选民,提供证明文件的做法是否可行、抽查登记选民地址等。时任总选举事务主任大致认同建议,又指已和入境事务处订立了常规安排。

两市民成功申索 选举处:至今收13宗申索和1宗反对登记

就蔡先生及方先生的个案,二人分别向选举事务处提出了更改地址的申索,并已获裁判官接纳。如无意外,已更正的资料将于7月份公布的正式选民登记册上反映,并能在今届立法会选举中投票。

根据规例,如选民要求更改登记册内的姓名或地址,而选举登记主任认为情况复杂,该选民可于6月25日前提出申索,并签署声明先前的登记申请并非由本人提出。申索要求最终要交由裁判官裁定。如未能在上述日期前提出申索,或裁判官在正式选民登记册刊出前批准申索,则今年不能投票。

选举事务处指现时仍在点算在2020年选民登记周期的申索及反对期接获的投诉及遭退回的登记通知书数字,截至2020年6月18日,一共收到13份申索通知书及1份反对通知书。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及前廉政公署前助理调查主任林卓廷估计,或有人受指使要跑数,增加选民登记数字,认为选举事务处应追查此等虚假登记由谁人指使。(资料图片)

林卓廷:或有人要跑数增加登记 郭伟强:市民应举报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及廉政公署前助理调查主任林卓廷指出,以虚假资料填写选民登格表格属违反选举条例,而若涉冒认他人身份投票,或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他认为处方应追查此等虚假登记由谁人指使,他估计有政治组织或为“跑数”以增加选举影响力。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郭伟强则认为,类似前述个案的情况间中有听闻,建议当事人发现后需报警处理。至于市民现时因覆核案而不能查阅临时登记册,郭同意市民现时难以得知地址有否被盗用登记。郭认为虚报动机无从稽考,可能是恶作剧,亦可能是处方输入表格资料时的手民之误。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郭伟强指,市民收到陌生人的选举信件,应向选举事务处举报,又认为提交虚假选民登记的动机无从稽考。(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