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松仙苑龛位使用权 疑被神秘人设局转移 消委会介入促重新审视

撰文: 冼博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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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骨灰安置所条例》在2017年生效,至今仅7间获发牌照可出售龛位,市值约20万元。有先人安放在青松仙苑逾廿年的吴小姐,以约9,000元购买龛位使用权,持有收据,但近月发现使用权疑被转移,吴小姐为“申请人”,申请表签名为“神秘人”,但仙苑却承认“神秘人”为龛位拥有人。
在条例生效前,政府无统一标准文件及缺完善监管私营龛场出售程序。个案揭示龛场出售程序现漏洞,致双方引起争拗。青松观回复称,怀疑事主陈述不实,需她当面解释,但未有交代失实详情。警方称在三月接获报案,就龛位申请人有争议,案件列作“纠纷”。

青松仙苑龛位使用权爆发争议,有先人安放在仙苑的吴小姐,其龛位使用权疑被转移至陌生人“余宝珠”手上。(夏家朗摄)

《私营骨灰安置所条例》在2017年生效,至今仅7间获发牌照,龛位市值约20万元。屯门青松仙苑获“原则上同意牌照申请”,现时未可出售龛位,但亦有龛位使用权争议。

吴小姐外婆在2000年逝世,当年以8,600元购入青松仙苑骨灰龛位使用权,一直管有该张收据。该张收据用作取回骨灰,取回后龛位使用权亦会归还仙苑,如不取回骨灰可一直摆放。

“申请人”与“签署”非同一人 龛场仍承认申请表

青松观每年都会两度寄出“法会通知”,会公开为信众的祖先设立附荐牌位,以求阴安阳乐、子孙兴隆。吴小姐在2020年8月如常收到“法会通知”,以往收件人一直是她的名字,但今次收件人是她不认识的“余宝珠”,令她生疑,她随后电邮仙苑查询并要求处理事件。

吴小姐在疫情过后回港,今年3月至少三次到仙苑了解事件,并两度报警求助。她指职员取出她未曾见过的“骨灰龛位申请表”,“申请人姓名”及“地址”均为吴小姐及其住址,但“身份证号码”一栏却漏空,“申请人签名”却为神秘人“余宝珠”,在签署下方有“余宝珠”的身份证号码。

吴小姐在2020年8月如常收到“法会通知”,以往收件人一直是她的名字,但今次收件人是她不认识的“余宝珠”,令她生疑,最终发现龛位使用权疑被转移。(受访者提供)

吴小姐能出示外婆23年前龛位收据

吴小姐持有外婆的死亡证、火葬及龛位收据等证明,她向职员投诉事件,称未见过相关文件,“申请人”与“申请人签名”并非同一人,未获她授权,质疑为何会承认该份申请表有效。职员称该份申请表是由仙苑职员填写,吴小姐只为联络人,非申请人。故此,她向多个部门求助,包括食环署、消委会、私隐专员公署及警方等部门。

吴小姐指该张申请表,家姐曾在当年上骨灰时签署,办理“上灰”手续,但家姐未见有“余宝珠”签署,也不了解为何申请表会有该个陌生人名。她称仙苑承认“余宝珠”为申请人,令她失去龛位的使用权。

龛位申请人吴小姐称从未见过申请表,申请表上的申请人是她,身份证号码未有填上(红圈),但签名却是另一人“余宝珠”。吴小姐家人当年办理上灰时有签署文件(黄圈),但称未见“余宝珠”签名。(受访者提供)

青松观估计吴小姐为联络人 签署者才是申请人

逾60岁的吴小姐称外婆自小养育她,不希望其龛位的使用权受到影响,担忧她离世后,家人更难取回龛位使用权。吴小姐坦言没打算取回外婆骨灰,因坊间的私营骨灰龛位平均都索价约20万元,无力承担,只想取回使用权。

吴小姐提供青松观在5月20日回复消委会的信件,青松观在信中称据申请表显示,“申请人签名”为余宝珠,并有填写余的身份证号码。他们估计当年由签署作为申请人的“余宝珠”,只是提供另一名可接收通讯及联络的人士,即吴小姐的住址及电话。青松观更指吴女士无法显示及未能提供购买龛位当天在场之任何证据。

吴小姐如常收到“法会通知”,以往收件人一直是她的名字,但在2020年8月收到的名字却是她不认识的“余宝珠”。(受访者提供)

吴小姐称警方曾透露“余宝珠”已逝世 多个疑团未解

青松观在回复信件中表明,必须保障奉祀人“余宝珠”之权益,绝对不能在其不知情下剥夺其在该龛位之角色。青松观称若“余宝珠”办理退灰手续,会与吴小姐及“余宝珠”达成协议后才可改动。

警方近月曾向吴小姐透露“余宝珠”已经逝世,令申请表签署一事存有更多疑团。龛位使用权的究竟是由吴小姐,还是由“余宝珠”家属继承呢?

23年前申请表出现神秘人签署 消委会认为无效

吴小姐提供消委会在8月16日回信予青松观的信件,表明青松观估计“余宝珠”为申请人,是没有事实根据的臆测,不能作为凭据,“余宝珠”在该龛位没有任何角色或拥有任何权益,并要求青松观重新审视个案,并删除“余宝珠”签名。

律师梁永铿认为,事主可向青松仙苑要求更正拥有人,若不果可诉诸法律跟进。他认为青松仙苑职员处理时有行政不当,仙苑有责任了解并厘清事件。他同时指出私营龛场有法例监管,相关部门亦应彻查有关事件,减少争拗。

各界关注骨灰龛法案大联盟召集人谢世杰认为,政府部门如骨灰办或发牌委员会,应适度介入类似的消费纠纷,助消费者取回应有的权益。(资料图片/梁鹏威摄)

各界关注骨灰龛法案大联盟召集人谢世杰表示,吴小姐早在私营骨灰安置所条例生效前购入龛位,当年龛场的合约文件未有明文规限,造成今次纠纷。他认为政府部门如骨灰办或发牌委员会,应适度介入类似的消费纠纷,助消费者取回应有的权益。谢世杰亦建议发牌委员会发牌时,应要求龛场与早年购买龛位的买家重新签订合约,保障消费者权益。

另外,有业内人士曾听闻有“一龛多卖”的情况,他同样建议政府要求重新签订早年的合约,有助防止双方消费纠纷及“一龛多卖”等情况。

青松观疑吴小姐陈述不实 拒交代不实详情

青松观称征询法律意见后,认为警方已安排在8月中与他们及“吴小姐”作三方会面。青松观批投诉人吴小姐所提供的资料,怀疑若干陈述不实,需要吴女士当面解释,若在三方会面前及了解具体情况前,《香港01》刻意刊登不完整的报道,影响到青松观声誉,或会追究当中之法律责任。记者再追问他们所指的吴小姐陈述不实的详情,他们仅称由于会面现正由警方协调中,故未有进一步资料。

警方曾邀约三方在8月22日或31日会面,吴小姐要求消委会同时在场处理。但至9月4日,记者再向青松观查询事件,是否已见面及最新的进展,他们均指没有进一步补充。

青松仙苑龛位使用权爆发争议,有先人安放在仙苑的吴小姐,其龛位使用权疑被转移至陌生人“余宝珠”手上。(夏家朗摄)

警方列“纠纷”案 暂未发现涉刑事成份

警方称在3月11及19日接获吴姓女士报案,与屯门一所灵灰安置所职员就骨灰龛位申请人身份问题有争议,怀疑有人行使虚假文书。警方暂未发现案件涉及刑事成份,案件暂列作“纠纷”,但未有回应“余宝珠”是否已经逝世。

三年接39宗骨灰龛投诉 消委会:不评论个案

消费者委员会称不评论个别个案,如接获消费者投诉,会按既定程序跟进及调停。如当事人怀疑涉及刑事成份,可向警方报案。

消委会在2021年至2024年7月共接获39宗骨灰龛投诉,13宗涉及延误、10宗涉收费争议、8宗涉服务质素、6宗涉更改或终止合约及2宗涉及销售手法。

消委会建议,消费者购买龛位前,可查阅食环署私营骨灰安置所登记册,确定场地是否领有牌照或获发豁免书。消费者亦应查询龛位可安放骨灰数量、是否须指定人士使用、龛位的收费或其他杂费、租用期及续期条款等各项问题。

私隐专员称不评论个别个案,公署就“青松仙苑骨灰龛位”曾接获一宗投诉,基于保密条款,公署不便对个案作进一步评论。

食环署称曾接获吴女士的投诉并已作出跟进,但涉事龛位的安放权早在《私营骨灰安置所条例》生效前,并不适用于《条例》生效前已出售的龛位,应咨询法律意见,以保障自身权益。署方亦只收到一宗涉及“青松仙苑”安放权出售协议内资料不符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