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荆党|现代性、治理科技与监察民主——“保民官”制度的可能性

撰文: 01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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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伍俊飞

当代西方世界重要思想家安东尼·吉登斯在其现代性理论中精辟指出,“监控”作为现代性的关键维度,已深刻嵌入现代民族国家的运作肌理。政府和资本通过系统化的资讯收集、储存与控制,实现对个体与社会活动的持续性监督。这一理论洞见揭示了现代国家权力运作的核心机制,却也为民主制度的深化提供了反思契机。当监控成为国家治理的刚性需求,其权力归属与行使方式便成为民主政治的根本命题。“监察民主”制度构想由此应运而生,这种以人民普选产生负责监察政府、资本与知识精英的保民官为核心,结合人工智慧、区块链等治理科技,超越西方自由民主与多党竞争模式的新型民主范式,为香港乃至更广域的政治体制改革提供了理论指引与实践路径。

吉登斯揭示的现代性监控机制,在当代社会已演化为无处不在的数字全景。政府和资本通过公民档案、电子监控、数位足迹等手段,编织起覆盖社会全域或社区的资讯互联网。由于当前监控权力没有掌握在公民手中,这种监控能力在提升治理效能的同时,也暗含权力异化的制度风险——监控者本身成为不受监控的权力主体。

西方自由民主制度虽通过三权分立、多党竞争、代议选举等形式试图约束政府权力,却陷入结构性困境。首先是代议制失灵。代议士日益脱离基层民众,沦为精英集团或党派利益的代理人,而选举政治的周期性狂欢难以形成持续性问责。其次是多党制异化。政党恶斗导致监察功能虚化,监督沦为政治攻讦工具,而非建设性制衡机制。第三是技术监控的民主赤字。政府和资本掌控的先进监控技术主要用于对公民的规训,而非对权力的监督,形成“精英监控公民而非公民监控精英”的权力不对称。

香港的管治实践同样面临此类现代性困境。我们虽有廉政公署等制度设计,但高级官员的决策过程、政策执行与绩效表现仍缺乏透明、持续、有效的立体化监督机制。2019年“修例风波”暴露的指令断层与责任模糊,正是监控—责任链条断裂的典型案例。《反垄断法》长期不能能落地,更是表明社会对资本的监察软弱无力。

“监察民主”制度的核心,在于将吉登斯所指的“监控”权力进行民主化重置——使人民成为监控权力的终极主体,这样现代社会可以在人民赋权的原则下进行制度重构。在基层选区(如香港的区议会选区)由选民一人一票普选产生专职保民官,组成独立于行政、立法、司法系统的第四权力机构。保民官专司监察职能,对辖区内的政府运作、资本活动与知识精英进行独立监督。保民官的权力直接来源于选民授权,其职责是代表人民行使监察权,对权力与资本形成制度性制衡。保民官选举禁止政党提名,候选人以个人身份参选,切断党派政治对监察职能的侵蚀。

这一设计使监控权力的主体由政府和资本转向人民,实现“监控民主化”。它既继承古代周朝初期“敬天保民”的精神内核,又赋予其现代民主的普选合法性,构成对西方代议制民主的根本性超越。监察民主既是对中国执政党党内反腐经验的总结和推广,可以上升到中国本土原发的普世性价值观,更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刚性需求(马斯克反腐实践是典型例证)。中国存在扩大民主的需求,而美国存在扩大民本的需求,二者可以在监察民主这一普世价值层面达成共识。

监察民主制度的高效运行,离不开人工智慧、区块链等治理科技的支持。香港可构建智慧监察体系,实现监察流程的智慧化、穿透化、即时化。第一是形成区块链公务存证系统。构建香港政务链(GovChain),对接政府OA、会议管理、专案审批等系统。所有公务决策(政策签批、资金分配、合同审批)自动生成时间戳记存证并分散式存储。区块链的不可篡改特性,确保公务行为全程可追溯、可验证,从源头上杜绝指令传递断层与责任推诿。新加坡贪污调查局(CPIB)的实践表明,类似系统可缩短贪腐案件调查周期42%以上。

第二是建立跨部门资料通道。打破政策局、执行部门与监管机构间的资讯壁垒,构建统一资料共用平台。通过智慧合约设定资料调取许可权与流程,保民官可依法穿透式追踪政策执行全链条,根治“资讯孤岛”衍生的责任模糊问题。

第三是建立人工智慧廉政风险预警中枢。内容包括自动识别工程招标中投标方与审批官员的潜在利益关联(如亲属持股);即时发现资金加速审批、跳过流程节点、超规公务消费等风险行为;通过大资料推演预判政策实施效果,辅助保民官进行前置性监察。

第四是设立市民参与式监察云平台。内容包括市民可虚拟体验政策实施场景并回馈意见的政策沙箱;市民提交民生痛点、AI自动生成热点问题排行榜与解决路径建议的诉求图谱:市民对官员进行多维度满意度评价,资料即时生成绩效雷达图的官员评分系统:市民可匿名上传举报材料,系统自动生成存证与初步核查报告的区块链举报中心等等。

香港可融合保民官制度与治理科技,构建立法会、市民、专业界别协同的三维监察体系。在立法会层面,设立跨党派“政策成效评估委员会”,定期审议部门KPI;引入问责动议机制,参照新加坡模式,立法会可对局长提出不信任动议,过半数通过即启动问责;强化质询制度,要求局长季度性述职,常任秘书长需陪同回应(责任主体仍为局长)。

在市民监察层面,建立官员履职公示平台,即时公开局长日程、政策进度、资金使用;推行市民评分制,每季度随机抽取3000名市民对政策局进行满意度评价,结果纳入绩效考核;设立公众问责日,局长在社区公开述职并接受市民现场质询。

在专业界别层面,成立高官行为监察委员会,由退休法官、廉署代表、社会专业人士组成;赋予调查权及处分建议权(书面警告、训诫、停职停薪建议);直接受理实名举报,独立开展调查。

在此体系中,普选产生的保民官作为市民监察的制度化代表,可整合市民评分、举报资讯、政策回馈,依托治理科技平台对监察资料进行专业分析,并向立法会委员会或高官行为监察委员会提出正式监察建议,形成“市民—保民官—专业机构”的监察闭环。

监察民主制度通过三重创新,实现对西方民主范式的超越。该制度将吉登斯笔下的国家监控,转化为人民对权力的制度性监控。保民官普选制使监控权回归权力本源——人民手中。区块链与AI技术破解资讯不对称难题,使人民监察具备技术可行性。智能监察平台赋予民众实质性参与能力,打破代议制民主的选举间歇性。构建共识型民主,超越多党恶斗,聚焦权力监督本身。保民官的去党派化设计,使监察职能回归公共理性,形成基于监督共识的民主新形态。

对香港而言,监察民主制度是破解管治困境的现实和现代性选择。它既继承“一国两制”下香港的法治传统与廉政优势,又通过民主化监察与科技赋能,构建更高效、透明、负责的管治体系。韩非子有云:“明主治吏不治民”,在现代性语境下,这一原则可以重构为国家治理的要害在于治理政府官员、资本和知识精英,而不是普罗大众。监察民主的本质,正是以制度之力确保“治理清明”,使公权力在人民监督的阳光下规范运行。

现代性既带来监控的技术必然,也孕育民主深化的历史契机。监察民主制度以人民赋权为核心,以治理科技为支撑,将监控的现代性逻辑从政府和资本控制转向人民监督。它不是对西方民主的简单修补,而是民主范式的革命性重构——通过普选保民官与智慧监察体系的制度创新,实现权力监控的民主化、常态化、智慧化。在特朗普政府充分暴露西方政治体制的建构弊端和痼疾之后,香港作为中西治理智慧的交汇点,有责任也有能力成为监察民主制度创新的先行者。

作者伍俊飞,是紫荆党政策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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