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何不对“打小人”发牌?谈港府文化政策与发展

撰文: 01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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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稿作者:刘健宇

铜锣湾坚拿道天桥(俗称“鹅颈桥”)桥底进行的“打小人”传统习俗,最少有逾半世纪的历史,既是香港的文化特色,亦成为吸引旅客的一大卖点。有意思的是,不少“打小人”服务提供者,多强调“政府发牌”——这个“牌照”其实只是税务局发出的商业登记证,业务性质注明为“打小人”而已。然而,这些“打小人”服务提供者自然是认为“政府发牌”有助营商,才大字印出,政府又为何不发牌呢?2025年5月,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副局长回复立法会议员质询时,便揭示了当局的文化政策思路偏向规管。正值6月中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在即,兼香港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月”(香港非遗月),也谈谈香港的文化政策与发展。

是否“非遗”应与政府列入清单无关

国家近年大力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早于2022年,国家主席习近平便对非遗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扎实做好非遗的系统性保护,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进文化自信自强。现时单是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便有超过40个“中国项目”,位居世界第一;粤港澳三地的“粤剧”亦为名录其中一项。而香港则早于2006年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办事处”,协助香港履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简单回顾近年我国非遗的政策发展。国家文化和旅游部于2019年公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让“非遗传承人”的工作得到政府认可;广东省亦于同年公布《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除了规范有关工作外,更容许在粤港人申请认定为传承人。值得注意的是,现时香港有2人入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单,而《2024年施政报告》则提出,将于2025年制定香港非遗传承人的认定机制和准则。

“打小人”作为一种香港文化活动,源岀“惊蛰祭白虎”(香港非遗清单项目之一)——“惊蛰”是中国传统二十四节气中第三个节气,通常在公历3月5日或3月6日。根据政府的判断:“位于铜锣湾坚拿道天桥底进行的‘打小人’及‘祭白虎’活动,基本上是‘全年无休’,并不属于“二十四节气”的社会实践的正式内容,而是属于由服务提供者进行的商业活动。”然而,值得探讨的问题在于:如果政府不列入非遗清单,一项非遗就不是非遗吗?

“打小人”虽然不是“惊蛰祭白虎”之下的“正统文化活动”,但“打小人”有其文化基础。基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定义,“打小人”作为一种具有明确仪式步骤、口头传统的社会实践,符合“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类别的标准。然而,由于《公约》“只考虑符合现有的国际人权文件,各社区、群体和个人之间相互尊重的需要和顺应可持续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打小人”带有的诅咒性质(打你个小人头,打到你有气无得抖),明显与《公约》不符,但这却竟然不是港府抗拒将“打小人”列入非遗的公开原因。

星马重新包装“小贩文化”值得港府反思

今天被人侧目的文化活动,难保未来不会突然火热,闻名遐迩的“九龙皇帝墨宝”便是很好的案例:在工具理性的市政管理下,有关部门曾经非常积极清理这些“墨宝”;但当这些“墨宝”备受吹捧后,有关部门却又积极保留,甚至还原被清理了的“墨宝”。由此可见,当局如果单纯以工具理性处理文化问题,就变成前述当局在立法会回应质询般,列举做了多少次执法行动、如何积极维持公众空间的秩序与清洁。

换一个角度看,与中国香港相似的新加坡,在2020年异军突起,将一项非遗列入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这个项目全称是“新加坡的小贩文化、多元文化城市背景下的社区餐饮和烹饪实践”(Hawker culture in Singapore, community dining and culinary practices in a multicultural urban context)。小贩文化曾经在东南亚不少城市及香港盛行,今天不少荷里活电影中的“香港”,镜头总是晚上有些霓虹灯、大排档,还有当街炒𩠌的“厨房佬”。然而,由于卫生考虑,这些“小贩”多已被安置在“熟食中心”,或是进入地铺——今天新加坡也是以“熟食中心”管理小贩。

有意思的是,马来西亚原本打算与新加坡联合申报,但槟州旅游发展、古迹、文化与艺术委员会主席杨顺兴(YEOH, Soon-in)于2019年公开表示,新加坡的小贩文化“不够正宗”,因为每个小贩都在政府的控制之下。及后大马于2024年单独以“马来西亚的早餐文化:多民族社会的用餐体验”(Breakfast culture in Malaysia: dining experience in a multi-ethnic society)列入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两者虽然都是以食物反映多元文化,但新加坡著重“社区”与“多元文化在城市”,而大马则著重“多种族社会”。然而,到过大马旅行的读者都可以发现,大马的小贩更像“从前的香港”。

如果将中国香港、新加坡及马来西亚三者并列,就像是光谱的两端与中间。大马似乎是在规管最宽松的一端;而香港明显则是在规管最严的一端:港府自1972年起停发新的小贩牌照后,便积极将持牌小贩迁往熟食中心,并打击街边非法小贩;出于对小贩的“系统性排除”,港府自然难以从“文化角度”考虑问题。新加坡虽然也严格规管小贩,但近年却开始从文化角度挖掘“问题”背后潜在的另类应用价值,可谓两者的中间。

纽西兰有国家巫师 澳大利亚为文化顾问发牌

香港将在今年(2025年)推出省级非遗代表作名录项目传承人的认定机制和准则,令人期待。未来更可参考其他普通法地区的经验,制订一些促进文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先说一些较为荒诞的案例:纽西兰总理在1990年任命查纳尔(Ian Brackenbury Channell,1932年出生)为“纽西兰大巫师”(The Wizard of New Zealand),并在长达20多年时间聘用他以“巫术”作为基督城的旅游卖点。

当时总理的公函提到:“我突然想到,你现在是基督城唯一的魔法师。作为一名忠诚的基督城区的国会议员,我对此感到高兴,但作为总理,我担心您的魔法并未为整个国家正式使用。因此,我建议你尽快考虑我的建议,成为纽西兰、南极洲和相关近海地区的大巫师。您会意识到,这将成为一项国宝(而非基督城的市宝)。毫无疑问,这将影响咒语、祝福和其他超自然事物,而这些将超出总理的能力范围。”

有意思的是,查纳尔于1998年开始获基督城市议会聘为“提供巫术表演和其他类似巫术的服务——作为基督城推广工作的一部分”,并获得公帑资助,多年的“巫术服务”更令他于2009年获颁女王服务勋章(Queen's Service Medal);可惜的是,查纳尔与市议会的合约于2021年结束。这种“行政吸纳行为艺术”的方针虽然“举世无双”,但不得不说是拓宽了政策制订者的思路。

另一方面,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亦有一项官方注册资历:“文化顾问”(Heritage Advisor)。这项注册制度基于《2006年原住民文化遗产法》(Aboriginal Heritage Act),“文化顾问”的职责包括(1)协助编制“文化遗产管理计划”,(2)按照指示进行“文化遗产审计”,及(3)监督获“文化遗产许可证”授权的活动。“文化顾问”在澳大利亚更像是一个有学术训练、获得法定权力的专业人士。虽然“文化顾问”虽然是服务当地的原住民事务(不得不说,有些香港的原居民也以《联合国原住民族权利宣言》作为自身争取“合法权益”的依据),但用来协助政府处理其他文化遗产事务,也未尝不可。

非遗与“人”共生 绝非冰冷展品

从澳纽的经验可见,当地既有“举世无双”的“行政吸纳行为艺术”模式,也有赋权受过学术训练并获得法定权力的专业人士模式,足以证明普通法地区也可以有较兼具文化角度的政策措施。基于国家正积极推动包括非遗在内的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的发展,香港当局也应在工具理性之外,更多地考虑文化角度。

回到香港的非遗问题,《公约》对非遗的定义是“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当中的重点是有“人”的传承,而非作为一件死气沉沉的展品。而要促进人的传承,当中必然涉及资源。政府固然可视“非遗传承”为开支,但若能通过政策扶持,最终让非遗传承人自力更新,才能让非遗得到全面及永续的保护。

至于“打小人”,无奈其“诅咒性质”令其不符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定义下的“非遗”,但作为香港极具特色的文化实践,政府“发牌”吸纳自然反映政策思路改变,但更重要的是改变对一些过去不容于“工具理性”的文化活动的看法,从而更好地回应国家及公众对于政府文化政策的需求。

作者刘健宇是香港史学后进协会创会会长,本文为2025年中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庆祝文章之一。文章仅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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