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妙的揭发者|㓥房合法化的结果问题
特首在最新一份《施政报告》宣布以立法方式制订㓥房出租制度,合标单位将名为“简朴房”,由专业人士确认并申请认证,若果业主继续出租不合标单位,便要负上刑事责任。㓥房合法化是政策上的决定,但确认㓥房合法性是要非常小心的,须考虑其长远管冶后果。在咨询和制订立法内容之前,立法会议员与各政党必须具体地反思香港房屋大局问题,把㓥房合法化本身就是一个要非常小心处理的政策问题,因为㓥房合法化会衍生很多不良后果。
㓥房问题是否在立法以后就不会再出现?如果㓥房问题主要是针对劣质㓥房,那么政府便必须要研究劣质㓥房出现的原因和成因。㓥房合法化是否就能够杜绝劣质㓥房?如何界定什么是劣质㓥房?什么不是劣质㓥房?应该根据怎样的指标和标准?这是特首需要深思熟虑的问题。
现在宣布把㓥房合法化,有否经过详细的咨询?㓥房合法化之后,由谁来执法?怎样执法?目前屋宇署负责处理僭建个案,单是2021年就录得8,552宗僭建投诉,屋宇署人手已经紧张,要审批改动及加建工程,监管旧楼修葺和保养工程,还要负责票控不合标准的㓥房?政府是否会委派另外一个部门处理简朴房?会否调派食环署庞大的小贩管理队去协助简朴房的执法?若果立了法,但没有人手去执法,这些法还是法吗?
现在㓥房的问题有几个层次︰第一是香港房屋型别的供应问题,这是政府的责任。香港有大量土地储备,这些土地用途如何分配才是一个真正问题。
第二,大部分㓥房集中在旧区,许多㓥房居民因为工作交通费问题,不愿迁去偏远地区的中转房屋。这些㓥房居民的背景是什么?为什么选择住㓥房?政府有否详细调查和了解?
第三,香港有大量老化的工厂大厦和旧区,目前处于一种“无人想解决”的状态,因为牵涉太多政府部门的监管。而且政府的条例像铁板一块,欠缺灵活性。例如老化的工厂大厦可改建成临时房屋,提供大量单位给㓥房户,但政府用消防安全理由不去改变工厦的土地用途。2021年香港家庭平均人数是2.7人,生育率降低,很少出现四代同堂的情况。若果改建工厦,一层楼宇的居住人数,用科学方法计数,不会比工厂大厦上班人数多,其实也没有所谓的消防风险存在,只要有足够的走火通道和防火装置,改建是可行和可以考虑的。
特首李家超说“以结果为目标”,处理㓥房的结果是“㓥房清零”。把㓥房合法化,就是等于容许㓥房继续存在,这正正是一个说不通的逻辑问题。政府背后的政策计算,估计是透过㓥房立法过程去把解决㓥房问题时间拉长,但是㓥房合法化本身就是不应该出现的,所以政府这个考虑和盘算是否正确?政府对此需要深思熟虑。虽然整个立法过程能够为政府buy time(拖延时间),但实际上㓥房问题需要有长中短不同措施去处理。
香港政府现在应该是固本培元,集中力量研究房屋政策。房屋局应该负起研究房屋政策的责任,而不是把政府的精力花在㓥房合法化工作上。在房屋政策研究中,㓥房绝对不是一个选项,因为㓥房本身就是一种“房屋病毒”,也是一种城市的癌症,它是不正常的,是需要杜绝的。
根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的资料,2020年全世界人均居住积为38.6平方米 。根据2023年立法会会议纪录,发展局局长宁汉豪表示︰“香港房屋委员会于2026/27年度起落成的资助出售房屋项目,一般实用面积不会少于26平方米”。再根据2023年房委会统计数字,香港公屋单位的人均居住面积是13.8平方米,而“简朴房”的最底居住面积是8平方米,为什么低于公屋的13.8平方米标准?8平方米标准是不合理的,政府用什么科学资料去决定这个标准?立法会不应该把㓥房纳入立法程序,因为它只会带来更多阶级矛盾与及利益对立。
现在的问题是房屋供应问题,政府可以和几间大地产发展商商讨,发展优质宿舍,用宿舍解决判房问题。市建局应该负上主体责任,又或者把地区的㓥房问题交由18区的地区专员处理,下放地区行政权力,设立区长制,真正把责任落区落地。现在香港房屋问题大部分是以政府总部单一监管的模式处理,缺乏在地区生活经验,不能体会民间痛苦。贴地的议员们应该主动地逐区逐区解决㓥房问题,而不是一刀切把㓥房合法化,制造出“简朴房”。“简朴房”这三个中文字本身误导社会:“简朴”这两个字是“简单、朴素”,但㓥房既不简也不朴,㓥房是不人道的,挤在一个狭小空间,不符合人类居住的基本条件。
所以,简朴房不应该存在,政府制造出的简朴房只会制造更多人道问题。这些问题只会令市民觉得政府欠缺诚意去真正解决㓥房问题。令㓥房在香港清零,才是香港政府真正需要达到的目标。
作者胡恩威是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江苏省政协委员、进念.二十面体联合艺术总监暨行政总裁。文章仅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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