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何惧之有
在过去十多年,泛民主派都是反对《基本法》23条立法的最大声音。现在阵营瓦解了,社会上反对政府的声音也不多,但有趣的是,建制派却有不少声音反对23条立法,或者至少是“拖住先”。
最鲜明主张政府应押后23条立法的,要数全国侨联副主席卢文端。他在报章撰文举出四个原因,包括要聚焦“拼经济”,专注于加强联通世界,避免台湾借机抹黑“一国两制”,以及需时详加研究。全国港澳研究会顾问刘兆佳亦指出,不要给西方势力借口打压香港。
“拼经济”同时可完成立法
没有人会否认香港必须“拼经济”。事实上,世界各地每一个政府都应该要“拼经济”。经济不兴,社会无以发展。但“拼经济”跟23条立法从来都不是非此即彼,后者的主要负责部门必然是律政司及保安局,社会看不到为什么他们积极草拟法例,会分散了政府“拼经济”的能力。同样地,也看不到为何会妨碍香港联通世界。毕竟香港现在已有了《国安法》,但仍然与新兴市场以至欧美作经济往来,23条立法与香港联通世界显然并不对立。
若说台湾借机抹黑“一国两制”,或者西方势力借口打压香港,若然对方有此打算,只怕香港立不立法也会被利用作为借口。简单如地政总署在卖地招标中加入国安条款,也可以成为抹黑香港的材料,难道政府官员以后都得投鼠忌器?再者,解说政策、释除疑虑,本来就是官员的责任。若然台湾和西方势力要扭曲23条立法,李家超、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以及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要做的就是正面回应,说明个中法理。
解说政策、说明法理是官员职责
详加研究当然应该,但香港政府的23条立法工作已经廿年。即使近年中美角力,安全形势丕变,但《香港国安法》亦颁布了两年半,主事官员理应已有充份时间及参考,足以就23条立法。事实上,中央制定《香港国安法》的背景是港府一直未就23条立法。而香港若能完成23条立法,相信亦会更适切香港的社会需要以及普通法传统。与其说23条立法会令香港的发展分心,或者予人口实,不如说完成这个宪制责任,正正可以扫除不确定性,让香港以至国际社会都清楚香港的法律秩序。
李家超星期二(14日)表示“目标没有变,即是我们希望尽快可以在今年完成,否则仍希望在下年完成”。今年能够完成的事情,政府没有理由等到明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