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品海|两个“破”和两个“立”
中国共产党的党大会在香港备受关注,从《香港01》二十大报道的点击率就可以知道,但香港社会究竟能够领略多少,套用一句俗话,还是“任重而道远”。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习近平的七一讲话上,很多人都用心聆听国家主席的发言,但却选择性地听不见他的警世诤言。将两次时隔几个月的讲话结合来看,如果我们不认真反思当中希望传达的意思,等到人家“动手”就不好了。大家还记得泛民的愚蠢,竟然与激进及港独力量合流,他们可能真的搞不懂,或许心存侥幸,结局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不只是牺牲了自己多年建立的“阵地”,还白白耗尽了香港人曾经给予的期许,《港区国安法》也在不少香港人懵懵懂懂中颁布了。
习近平在七一讲话中要求香港“破除既得利益藩篱”,在二十大报告中要求香港“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这两句话都是要求香港政府“破”。熟悉中国政治的人都知道中国共产党很习惯用“破”与“立”之间的对立统一方法去解决问题,但中央政府传统上不愿意就香港内部事务直率表达要求,以往都是劝喻或提醒,不是要求,更不会作出较具进攻性的建议,因此这两个“破”绝不随意。我曾经就港澳办主任夏宝龙对香港官员提出的“五有”要求作出评论,指出香港社会并不习惯中央官员的语言艺术,如果不是听不懂,就是很高超的“软抵制”,中央政府不应该再“客客气气”。我当然不会以为中央政府是听了我的建议才如此坦诚,但却坚信习近平治港理念不会依旧是“河水不犯井水”,不是无视基础的“高度自治”,“全面管治权”更不是隐而不发的秘密武器。
习近平点明香港困局两大关键脉络
《香港01》成立至今,从来不忌讳就香港议题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建议,这就是“倡议型媒体”意思之所在,这就是我们的“产品”。我还记得《香港01》早期就提出“深层次矛盾”和打破“既得利益结构”的论述,不少“左胶”群体为此将我们视为同路人,后来大家对“骚乱”有不一样理解,又为我们扣上了“红媒”的帽子。或许我们就是又“红”又“左”,但这不正是香港社会今天需要的吗?习近平主席几个月之内连续提出了这两个议题,而且是在七一讲话和二十大报告,这确实令我们感到鼓舞。他在如此重要场合点出了香港结构性困局的两个最关键脉络,而且是香港传统治理模式最难解决的制度桎梏,估计不会再有人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我们可以尝试用不完全一样,但较容易理解的案例去说明两个“破”的意义。在文化大革命结束和提出改革开放之间的那段时间,当时的国家领导人对如何评价毛泽东和文化大革命,如何寻找破局之策必然感到郁闷,对社会主义如何走下去更是心存焦虑。到最后,邓小平展现勇毅与智慧,提出了改革开放,既很好地保护了社会主义道路和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同时破解了曾经垄断中国社会的极左论述以及过时的“以阶级斗争为纲”国家政策。社会主义不是教条的,更不是贫穷的,社会主义不等同阶级斗争,也不会拒绝发展经济。应该说,社会主义必然伴随生产力的大发展,为社会优化生产关系和提升生产效率。今天的中国证明了邓小平当时的拨乱反正无比正确,他破解的深层次矛盾和破除的既得利益意识形态藩篱就是中国今天经济成就的历史起点。用这种对比来解释那段历史,会否让大家更好认识香港今天的处境,更好理解香港需要如何“破”,甚至更好体会习近平提出两个“破”的重大意义?
大多数人不习惯掌握“破”与“立”的关系,特别是在社会或经济极需要转型的关键时期,大家不是忙着“破”就是焦急着“立”。其实,如果“破”不是与“立”同时发生,甚至说“立”就是“破”的手段,“破”与“立”都很难成功。这就是“破”与“立”的对立统一关系。邓小平提出改革开放就是中国在那个历史阶段的“破”与“立”的对立统一,经济建设就是针对文化大革命的破坏、阻碍社会主义发展的“破立并举”对策。他当时提出“摸着石头过河”以及“不争论姓社姓资”,都是为“立”提供了空间,一旦人民享受到“立”的好处,教条的社会主义体制、对生产力发展的僵化理解、极左的意识形态,甚至是对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关系的错误认识,都可以在“立”的过程中迎刃而解,产生“破”的结果。
从“知行合一”认识“破”与“立”的对立统一
在“破”与“立”的对立统一中,还有一套理论可以帮助大家认识这对关系。习近平近年经常提及“知行合一”,它是明代思想家王阳明脍炙人口的哲学理论。很多人都知道社会存在不少问题,2019年的社会骚乱,以致长期以来各种社会冲突,表面看是民主自由及政制改革的争议,更主要是因为社会不公以及大多数人缺乏发展机会,民间的怨气和怒气长时期积累。然而,感觉到问题存在并不一定就知道问题之所以然,知道问题之所在却不一定掌握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当我们将“破”与“立”、“知”与“行”联结起来探讨,很可能会更好掌握香港困局的深层次原因。
在这里,“破”与“立”都是“行”,“知”可以是“行”的源头,但更可以是“行”的结果。大家或许会问,香港今天的困局是“知”还是“行”的问题。当自由党面对增加最低工资建议从来就是一个不字,那是因为“知”还是“行”?作为商界的代表,他们可能认为任何政府政策,只要是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都不能接受,他们认为这就是“知行合一”。然而,让大多数人节衣缩食,对消费是否好事,又是否会让公司的收入上升?企业的利润不只是来自限缩成本,更重要的是增加收入,市民的消费力不断下降,究竟是符合商界利益,还是伤害?如果商界只懂得用零和博弈看待自己与大众生活水准的持续受限,那只能说是对经济的一知半解;政府对商界言听计从,证明它错误理解自己在经济中的责任,不“知”不“行”。
商界是既得利益的核心群体,自然就是“藩篱”的制造者,同时也是深层次矛盾的结构要素,成为两个“破”的对象。但“破”不是针对商界,而是针对与其紧密相关的“藩篱”和“深层次矛盾”,而且不会是“破而不立”。说到底,“立”也离不开商界的参与。当然,香港不可能“破而不立”,更不应该“先破后立”,而是必须“破立并举”。大家心里嘀咕的估计是破什么、立什么的问题。特首李家超在首份施政报告勇敢地提出了“重夺”土地供应的“主导权”,我必须对他的勇气大加赞赏,如果这是新任特首“知行合一”的“知”,习近平就找到了解决香港困局的合适人选。虽然李家超并没有在施政报告中给出任何“行”的说明与计划,甚至有一些“知行不一”的感觉,但也足以让人有所期待,给他一点时间。
重夺土地主导权是“破立并举”第一步
重夺土地供应主导权是香港式改革开放的第一步,也是“破除既得利益藩篱”的第一步,甚至是“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中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必须的第一步,是结合了“破”与“立”的关键一步。一些人认为政府主导土地供应是破坏自由经济,这是对窒碍土地供求平衡的错误认识。地产商主导土地供应是否就解决了香港的经济问题?社会就不会发生严重骚乱?地产商不是要取代政府,他们就是想赚钱,想对公司的经营前景有更清晰的预期。土地供求失衡只会搅乱经济发展,打击创业的积极性,高楼价增加了营商成本,削弱消费意欲。自由经济从来不是没有了政府,让地产商独大,企业都成为他们砧板上的鱼肉。这不是资本主义,更何况地产商没有能力承托起整个经济。政府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合理运作与交易,都必须符合社会整体利益,为此提供合理环境的只能够是政府。地产商不可能越俎代庖,亦不愿意承担经济滞后的责任,他们不会希望示威者将汽油弹投掷到自己的商场里面。
在迈开重夺土地供应主导权的第一步之后,我会建议政府关注与土地供应主导权相匹配的另一步——建立和完善行政主导的治理体系。两者就是相对于两个“破”的两个“立”,他们虽然不像是一一对应,但却很好将“破”与“立”连结起来,既解决了习近平提出的两个“破”,更是“破立并举”,“知行合一”的最佳实践。简单说,行政主导与重夺土地供应主导权代表着宏观与具体的两个层次,它们是对深层次矛盾和既得利益藩篱协同理解的最直接框架。当然,政府的行政主导权不只是体现在土地供应上,它还是相对于公众普遍误解的三权分立制度,对应着商界一直错误定义的香港权力结构,更应该是确立政府对社会不公以及弱势群体需要负有的不可推卸责任。
自由经济不是将土地供应主导权拱让给地产商,资本主义也没有如此要求。行政主导权不是专制,更不是转型为内地的行政体制。回归前的香港就是行政主导,今天香港实行的既不是代议制,也做不到行政主导,更不是任何创新的混合制度,只能够说是混乱。没有人知道什么时候是议会说了算,也不知道如何重视民意;司法的权威很大,但却无法与西方的所谓司法独立等同理解。最近政府在免针纸司法复核中败诉,它究竟是因为法律漏洞所致,还是行政权不明确?或许是在立法时没有考虑行政主导的制度要求,将问题不必要地交由法院处理,造成施政混乱。
落实行政主导可确立有序治理脉络
行政主导不是霸道,它只是要在社会确立有序治理的脉络,让大家有规可循。缺乏行政主导的制度设计,就好像土地供应主导权旁落一样,弄不清究竟是谁在为土地和房屋供应负责,结果是公营和私营房屋发展商都在为寻找建屋的用地发愁,却出现有地无用的荒唐局面。地产商未必要抢夺土地供应的主导权,他们要的是赚取房屋发展的利润,拥有更大的话事权当然有利,但如果政府能够为土地供应提供可以遵循的机制,聪明的地产商也会明白自己的权力边界,懂得约束自己的欲望,不会接受杀鸡取卵的愚蠢行为。
政府如果缺乏土地供应的主导权,就没有人能保证有效的土地供应。宪制上政府拥有各种审批权,但土地拥有权(其实只是农地)却非常分散,各个持份者之间如果无法达成共识,供应就无法保证,经济就无法提振。如果政府将土地供应的主导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将法律、财政实力、行政执行力、政策目标都明确摆在地产商和市民面前,估计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香港的地产利益格局是既得利益结构的主要组成部分,如果既得利益是指源源不断的财富供给,“藩篱”确实不好破除。然而,一旦结构是由上而下单方面的“破”,谁都可以想象冲击之大。估计香港政府不会忽视其严重性,中央政府更不会忍耐“藩篱”长时期屹立不倒。
香港的深层次矛盾不是指个别问题,而是指众多问题的共同原因。大家都知道香港的住房困局不是因为起不了楼,而是因为没有地起楼。既然新界到处都是农地和棕地,为什么政府依然无法获得建屋土地,置业人士需要付出可能是世界上最昂贵的价格,但居住面积却小得可怜,消费者要负担昂贵租金,就算是吃餐饭都会因为地产成本高而要多付几百元?拥有新界土地的人并非不愿意将土地用作建设,但深层次矛盾的结构制约使买家(地产商)和卖家(农地拥有者)错配,土地(农地)与房屋(住宅地)错配,收入(工资和企业利润)与使用成本(楼价和租金)错配。拥有主导权的政府没有去调节市场,没有通过规划、招标、提供基础设施,实施市场收购或强制收购来主导土地的整合,加快流转农地,来提升公营房屋和私营房屋的土地供应。
有序释放土地供应,有利于市民置业和居住,有利于发展创科企业,有利于引进战略型的外资及内资,有利于降低中小企业的营商成本,甚至降低消费品和服务的价格,改善社会严重的贫富差距。这就是“破除既得利益藩篱”和“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手段。“立”了行政主导权和土地供应的主导权,自然就“破”了“深层次矛盾”和“既得利益藩篱”;施政报告让人感觉李家超已经知道这个道理,那就应该从“知行合一”的高度去积极建立相应的机制。《基本法》规定了香港是行政主导体制,而香港法律、政府拥有的权力,本就保证了政府拥有土地供应的主导权,不是没有,只是从来都不用。荒谬的是,政府之前连自己为什么没有用这些权力都解释不清楚。
习近平主席已经用微风细雨的方式告诉大家,是时候丢弃那种装聋作哑的软抵制。真正勇敢地落实习主席的嘱托,才是真正的“由治及兴”。对于《香港01》,“红”就是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左”就是积极建设香港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