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基金管理规管 避免盈富事件翻版
盈富基金管理人道富环球投资管理亚洲,周一(11日)公布将不再投资受美国制裁的相关中资公司股票,不过道富环球在三日之内“弹弓手”,表示自周四(14日)将恢复对属于恒生指数成份股公司的受制裁股份进行投资。盈富基金作为被动型投资基金,但其“紧贴恒生指数指数表现”的投资目标却看似能随时变动,本港对于基金管理具体有何监管,近日亦引起市民疑问。
目前本港对于基金运作的监管,散见于证监会发出的不同守则及指引里面。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赋权予证监会就中介人及其代表须遵守的常规和标准提供指引,其中所包括的《基金经理操守准则》,便列出了对于基金经理人在风险披露、利益冲突处理等方面的一些限制以及要求。
基金经理须遵守则
例如《准则》便要求“基金经理应确保代每只基金进行的交易,不论是在资产类别、地域分布或风险程度方面,均按照基金经理所管理的基金各自的组成文件及/或有关文件中阐明的投资策略、目标、投资限制及投资指引进行”。因此当盈富基金作为被动型投资基金并应以反映恒指表现为投资目的时,道富停止投资受制裁公司的决定便有可能违反准则。
由于《准则》同时留有空间让经理人可以运用专业进行风险管理,而且投资人在投资前应已阅毕的“风险披露”部分中,盈富基金亦表明基金回报可能与指数表现出现偏差,现时难以评论道富是否失当。然而从盈富基金举棋不定、监管机构未见大有动作的现况看来,都从侧面可见以守则或指引支撑的监管模式,对于买入基金的散户投资者保障不足。甚至证监会亦坦言,“这些守则及指引并非附属法例,违反有关规则不会招致任何司法或其他法律诉讼。”基金经理人违反准则的具体结果,也可能只是受到纪律处分,以及无法持牌或注册等。
统一条例监管基金
经历盈富基金事件之后,政府应该吸取教训,了解到现时本港对于基金运作的监管力度有限。虽然根据周一资料,盈富基金所持有的受制裁股分只占整体持股约4%,停止投资对追踪遍差影响未致太大,但在美国制裁中资企业的特殊情况下,中美双方再有何动作现时尚未可知。避免未来同类事件再引起市场混乱,现在也自是监管机构的当务之急。
道富起初选择了放弃对有关股份再作新投资,取而代之是以较大的偏差追踪恒指,虽然道富周四已宣布恢复有关交易,但这些举动都已暴露美国制裁对本港基金管理的可能影响。政府从长远而言,应该研究透过法律监管此类违背基金最初投资目标的管理行为;而从短期言之,中美关系的未来发展必然影响一众投资者,证监会也有责任协调本港众多交易所买卖基金(ETF),了解各基金对受制裁企业的应对策略,并统一向市场公布。政府有责任提示投资者有关风险出现后的可能影响,让投资者自行决定做好投资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