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合法化是魔鬼交易?
联合国麻醉药品委员会(UNCND)周三(2日)表决通过,将会降低大麻和大麻树脂的管制级别,并将之从最危险药品类别名单剔除,以承认其药用价值。虽然方案并非以大比数通过,但外界亦预料此举或成合法化的“风向标”。撇除对大麻难以定断的道德争议,大麻合法化对滥药情况严重的国家来说,或许是“两害取其轻”的解决办法。
UNCND周三以27票赞成、25票反对和1票弃权,表决通过采纳世卫的建议,将大麻及“大麻脂”剔出《麻醉品单一公约》附表四(最严厉管制清单),但仍会保留在附表一(第二严厉的控制级别),以推动大麻的医学用途研究。虽然有不少研究指出,大麻有助缓解痛症、厌食、癫痫等症状,但同时亦有机会产生依赖,故委员会将大麻的地位降至附表一,一方面是要区别出大麻与海洛英和鸦片类药物不同的危险程度,但同时亦认为过度规管会影响研究和发展医学用途的潜力。
不过是次法案正、反票数相若,支持法案一方的美国和欧洲国家认为将大麻从附表四移除与科学结论相符,但反对法案的中国、俄罗斯、埃及、巴基斯坦、智利等国却称此举不但促成滥用,亦有增加患抑郁症和认知缺陷的风险,而俄罗斯更直批大麻是“全球滥用最严重的药物” 。尽管UNCND的修订不会对各国现行管制有何影响,毕竟这争议乃是国家管辖权之内,但对滥药情况严重的国家而言,其赞成票或有更多功用主义的考虑。
以美国为例,1971年时任总统尼克逊发起“毒品战争”(War on Drugs)以解决国内滥药成风的问题。他成立专门的缉毒机构,又在美、墨边境拦截毒品走私行动,还尝试深入南美洲铲除毒品来源,但近半世纪发展已证明“毒品战争”跟“反恐战争”一样犹如泥浆摔角,无法从供应面彻底解决美国滥药问题,相反更间接迫使毒贩改用多元化方式制作和销售毒品。近年美国人滥用鸦片类药物芬太尼,便导致多达逾2万8千宗过量服用致死个案。
不论是芬太尼、酒精或是其他药物,人们成瘾虽然通常见于经济低下阶层,个中牵涉各种复杂原因,包括贫困削弱人们获得医疗服务机会及现代社会人际关系疏离等,故难以靠单一手段全盘根绝滥药问题。若从功用主义眼光来看,欧、美国家逐渐将大麻去污名化,其用意应是“两害取其轻”,即视伤害较少的药物为“代替品”,从而降低滥用成瘾毒品和随之洐生的医疗成本。
据纽约大学教授Mark Kleiman指出,以大麻来减少酒精和药物成瘾的证据好坏参半。一方面,即使美国有部分州分已将大麻合法化,但该州酒精税收入和酒后驾驶事故亦未见下降;但另一方面,亦有证据显示大麻合法化似乎可减少人们使用鸦片类药物,惟具体效果仍有待进一步研究。因此,虽说各国因国情不同而抱有不同立场,难以一概论之,但联合国将大麻从海洛英和鸦片类药物的分类除名,至少也是破除迷思、尝试解答科学悬案的一个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