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交通警传升职 警方必须赏罚分明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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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反修例冲突中,一名交通警于葵芳驾驶电单车冲向人群,事件引来社会哗然,警方亦曾指此“交通事件”非常严重。然而,有报道指该名涉事警员近月却获晋升警署警长,假若消息属真,不但会教人对警方的惩赏机制更为费解,更是再次打击警队的形象与公信力。

去年11月11日,有示威者发动全港三罢,各区均出现警民冲突。当日警方在葵芳驱散期间,有一名交通警于在葵芳新都会广场对出道路,驾驶电单车多次高速撞向人群,场面相当危险,引来社会热议,事后警方亦表示高度关注,并即时停止该警员的一切前线警务工作。不过,警方并非要求该名警员停职,只是暂时休假,涉事警员其后于12月初复工,警方强调调查期间不代表警员不能执行职务,并没有放纵问题。

去年11月11日,示威者发起全港“三罢”,一名交通警在葵芳新都会广场外马路,驾驶警察电单车多次冲向示威人群(红圈示),有报道指至少两人被撞伤。涉事警员一度休假,不过警方强调并非停职;约半个月后,警务处处长邓炳强称涉事警员已复工,强调仍会调查,并非纵容。(网上短片截图)

“不罚反赏”不能接受

警方一直未有交代涉事交通警的身份,但有议员透露,从三方消息所知,涉事警员为时任新界南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姓吴警长。然而,据悉该名警长上月已晋升为警署警长,消息人士解释他早前已经通过升级,并等候晋升,而非近日才获晋升,故不会影响警方的调查。

毋庸置疑,涉事交通警当日行为极其不当,假若警队果真对他不罚反赏,绝非妥当做法,势必打击警方公信力。事实上,该名警员涉事后,警方只安排其短暂休假而非停职,至今年3月则表示已对其“训斥”,并谓日后投诉警察课跟进时,违规警员会否被进一步惩处就要视乎情况。如今纪律调查不论是否已完成,其竟获晋升,做法实难以获公众认同。即使晋升安排在事前或已决定,但事后犯下明显错误,对警员升迁没有任何影响,只会打击市民对警队内部处理投诉的信心。警务处处长邓炳强理应明白,此等安排或机制将对警队以至社会发放错误讯息。

目前监警机制存有缺陷,不论政府是否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警队都必须严以律己,回应公众质疑、挽回公信力。警方应该向公众清楚交代涉事警员的现况。假如消息属实,警方必须检讨有关做法,从速勒令涉事警员停职,直至得出调查结果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