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肺炎】市民被迫无罩上班 劳工处应积极介入
农历年假后的14天为防范新型肺炎爆发的关键期,正如政府及专家呼吁,各公司应在可行情况下尽力减少员工聚集,在疫情稳定前暂时让员工在家办公。不过在家工作始终属于公司安排,不少“打工仔”仍因各种原因而须上班,甚至因为市面防疫物资不足,而要面对健康威胁。
早前有食环署外判清洁管工指,不少清洁工即将用尽口罩储备,但向管工索取口罩时却屡遭困难,站在“疫症最前线”的清洁工人可能被迫无罩上班。而本港一间航空公司,也停止让机舱服务员使用存放于机舱上的口罩,机组人员如有需要只能在报到时候索取。对于未能妥善照顾职员安全的企业,例如无法提供口罩等防护装备却迫使员工上班等,政府应以软硬兼施,由劳工处介入处理。
保证员工安全上班
随行业不同,员工每天可能接触的病源不计其数,但部分公司却未有向员工提供口罩,本港劳工的职业安全面临重大挑战。员工受限于“揾食艰难”,面对雇主指示往往只能忍气吞声,劳工处有责任确保劳工健康能够得到保障。
公司内部安排看似属私人市场事务,但其实香港设有法例,阻止公司让员工暴露于疫症的危机之中。根据《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每名雇主均须在合理地切实可行范围内,确保其所有在工作中的雇员的安全及健康”。但凡雇主未能遵守条款即属犯罪,定罪后可判处罚款200,000元。若雇主属蓄意、明知或罔顾后果地没有遵守条例,甚至可以监禁六个月。香港政府有法律依据要求企业确保工作环境安全,政府应主动让雇主了解相关法例,并确保相关法例在疫情之下能有效执行。
疫症不仅关乎员工生命安危,一旦疫情在职场爆发,更可能是非常严重的社区爆发。防疫政策宜紧不宜松,劳工处应向雇主发出指示,在公司向员工提供足够防护装备前,公司应准许员工休假,避免员工在保护不足的情况开工。而对于雇方的强制要求或者“炒人”威胁,因应疫情爆发的特殊情况,处方应建立特别渠道予防疫装备不足的员工提出申诉,而就相关个案劳工处都应循“无理解雇”等方向调查。阻止雇主在防疫措施不足的情况下,无理强迫员工上班。
须放弃“自由市场论”
当然,考虑到目前市面口罩供应不足,公司无法提供足够口罩,非不为而实不能也。因此,政府从严执行《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之余,亦应担当集中采购角色,为所有无法以“在家工作”代替服务的企业张罗口罩等防疫物资。例如银行业、航空公司、清洁公司、超级市场等,都是难以因防疫而完全停止运作的行业。政府为确保有关企业在合乎《条例》的情况之下运作,应提供渠道由企业向政府申请,在政府确定有关企业运作属社会必要后,可向企业配额发售口罩。惟企业必须承诺口罩将全数交给员工使用,以确保员工能够“有罩返工”。
面对市民抢购口罩,政府竟认为不应干预市场运作,上周五(31日)特首林郑月娥更指惩教署生产的口罩不应推出市场,以免造成竞争,非常时期香港政府反而默守成规,将防疫责任外判于市场经济的“无形之手”,实在叫社会无法接受。口罩作为防疫必需品,自疫情爆发以来供应紧张,但人命价值无限,将口罩完全交由自由市场消化,最后只会变成疯狂的价高者得。
月入三十多万,定期有惩教口罩送到府上的政府高官或许觉得事不关己,仍然以为自由市场最可靠。但一众清洁工人、上班一族,却要受尽自由市场鞭挞,眼看口罩价格炒上300大元而束手无策。若政府直至口罩抵港之后仍盲目相信自由市场能够解决口罩荒,因口罩而起的恐慌又怎会不持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