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福利政策矛盾 政府须规管银发就业市场
行政长者林郑月娥1月14日公布一系列民生新策,不少为长者提供福利。其中放宽“长者2蚊车”的年龄门槛至60至64岁却惹来不来争议,有质疑政府增加此年龄群长者的福利,与其于上年提高综援申请年龄门槛的做法有所矛盾。面对人口结构转变,政府鼓励长者就业并无不妥,惟在未有改善长者劳动市场恶劣,终究成效不大。
政府上周宣布放宽长者“两元乘车优惠”,把合资格长者的年龄下限由65岁下调至60岁,让60万的60至64岁长者因而受惠。放宽长者福利固然是好,惟上年初政府却将长者申请综援的年龄门槛由60岁上升至65岁以鼓励长者就业,似乎在长者福利政策上有所矛盾,特别是劳工及福利局长罗致光曾声言长者的年龄定义须有所调整时,政府更被质疑“龙门任摆”。
长者就业条件差劣方为关键
政府解释,放宽长者交通优惠门槛的目的同为鼓励长者就业,希望藉降低长者交通开支提供再就业诱因,称施政方针并无矛盾。这说法似是有理,却反映政府认同目前长者就业的待遇太差,政府须以交通福利政策增加长者再就业的诱因,让长者减低上班开支来接受低薪工作。毋庸置疑,本港人口逐渐老化,不论是为解决劳动力不足的问题,或是保障长者退休生活的财政,鼓励长者就业无可厚非。但不论政府藉取消60至64岁长者申请综援的资格,或现在“慷慨”地为他们提供交通津贴,在未充份改善长者就业条件前,长者只怕强迫忍受剥削的工作条件。
正如“01观点”曾指出,本港劳动市场对60岁以上的长者劳动人口并不友善,即使撤除身体条件已再难服务社会的长者,60岁以上长者亦容易受市场剥削、甚至排斥,原因是不少雇主认为对长者就业有着刻板印象,如“不愿改变固有工作方式”、聘用他们将降低生产力等,长者就业不但不获尊重,始终连重投就业市场本身已经不易。
政府过去在鼓励长者就业并非全无作为,只是投入的资源只限于雇主受惠。政府于2018年将“中年就业计划”更名为“中高龄就业计划”,津贴雇主向60至64岁人士提供在职培训,希望让他们适应全新的工作环境及掌握所需的技能。但相对政府以“惩罚”方式逼使长者再就业,政府无疑对资方过分“大方”。况且,计划的成效成疑,在2018年“中高龄就业计划”共有2,574宗就业个案,惟只有共336宗为获聘的60岁以上长者个案,可见即使有津贴下雇主聘请长者的意欲仍然不大。
别再惩罚长者
政府若真正要促进长者就业,就须进一步规管市场。政府可考虑参考新加坡的做法,即立法制定长者重聘的指引,要求雇主在员工即将退休时商讨退休或重聘的可能,并按长者能力设计工种、制定薪酬,规管企业雇用长者员工的责任。当然,要短时间内改变企业对长者就业的想法并不容易,政府提供财政诱因仍然关键。除了可继续提供及改善“中高龄就业计划”,亦须考虑向低薪长者提供收入津贴,公平地津贴企业邀用长者,与鼓励长者就业,别要让财政援助一面倒向企业倾斜。最后,政府当然须重新调低长者综援申请的门槛,别再以“惩罚”方式逼使长者就业。
另一方面,鼓励长者就业亦旨在保障长者的退休生活,但长者退休生活条件为何,除了个人储蓄外还看社会的退保系统健全与否。港府上周宣布改革长者生活津贴计划,将现时普通和高额津贴二合为一,定于3,585元,并将资产上限放宽至50万元,纵然较过去有所进步,但仍有不少制度漏洞。例如强积金系统不但管理成本高昂,同时亦未能保障低收入人士及非受雇人士,而年金计划亦而长者投入大量资本才能产生稳定的现金流。政府仍有必要继续改革,设立无须入息及资产审查的全民退休保障,为市民建立稳健的退保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