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商囤地居奇 政府竟待其慷慨捐地?
新世界发展最近宣布,将会捐出300万平方呎农地作兴建公屋、社会房屋之用,以承担更多社会责任。本港地产商即使忽然承担社会责任,慷慨捐地,亦无改事实:他们囤地多年,任由珍贵的土地资源闲置不用,可谓是深层次房屋问题的始作俑者。修例风波的教训,正是香港亟须解决深层次矛盾,政府必须果断告别放任自由的意识形态,着手根治崎型的土地、房屋发展模式。政府应该主动用《收回土地条例》购回闲置农地,而非被动等待发展商的慷慨。
“捐地”的意识形态 必须摒弃
本地四大发展商囤积农地过千公顷,其中新世界的农地土地储备接近1,700万平方呎,是次捐地规模占其农储大概五分之一,数量着实不少。新世界表示,集团需要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强调捐地决定与最近热传的《收回土地条例》事宜无关,亦无正面回应是否与目前社会气氛有关。而在此之外,其他地产商如长实亦表示会对效法捐地作出研究,而恒基亦表示愿意与政府磋商。
放任自由主义的精神,正是确立个人对私有财产无上的拥有权,政府只能作出最低度的干预,否则视之为抢劫;至于社会财富再分配方面,亦只能在个人愿意且主动提出下进行,即宁愿等待个人捐献财富,亦不容政府征收。这种意识形态正体现于香港农地的使用状况,政府视闲置农地为发展商的私产,过去多次拒绝以《收回土地条例》购下,以免侵犯个人私产;故在发展商无意发展农地时,社会就得等发展商善心大发,慷慨捐地。
毋庸置疑,这逻辑在目前房屋困境下显得荒谬绝伦。囤积土地本来就是妄顾社会利益、纯属自利的行为,政府多年容许发展商囤地过千公顷,不作惩罚,本属不公,更何况社会近年土地房屋短缺严重,囤地自利的行为更形荒谬。然而,囿于放任自由主义的桎梏,社会竟对囤积行为视若无睹,甚至赞许有嘉。早年“四叔”李兆基捐出元朗农地作青年宿舍发展,获社会正面认同,仿佛无视恒基囤地无数的事实,岂不荒诞?更甚者,政府竟要额外为发展商提供更多诱因,以公私合营方式“鼓励”发展,如同将公帑资助发展商的自私行为,“贴大床”般助他们发展囤积农地,社会实无道理再容忍。
捐地背后盘算多
发展商绝非省油的灯,捐地背后可料有不少利益盘算。回应政府有意以《收回土地条例》购买发展农地,地建会执委会主山席梁志坚亦明言只要购买地段偏远、荒芜,政府又有意收回,大家可加以详谈,证明发展商不怕“牺牲”价值较低的农地。是次捐地的新世界未交代细节,亦可能只是将一些区位遍远、基建欠奉的地皮捐出,失去这些发展成本高昂的农地,对发展商或许损失有限。再者,如捐出农地发展可让政府发展足够基建,便利发展商余下农地发展、甚至升值,发展商自有诱因为之。另外,连内地官媒最近亦严厉批评本地地产商,并要求他们作出更供献,新世界此际以捐地回应,显然能一石多鸟,甚至有机会改善企业形象,何慷慨之有?
既然政府决心解决深层次矛盾,任务绝非简单的觅地建屋,政府更须敢于摒弃放任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重置社会利益结构,方能为突破土地房屋困局带来曙光。就发展农地上,无论发展商有何盘算,就算他们真诚承担社会责任,政府亦无需要假手于人,以防被牵着鼻子走。单靠发展商的捐地,与宣布继续甘愿附和既得利益团体无疑。政府必须善用既有的《收回土地条例》,直截了当向发展商收购所需土地,彻底掌握农地发展的主导权,根本毋需发展商施舍。
发展商始为深层次矛盾根源
一场修例风波,彻底暴露香港的深层次结构矛盾,既得利益团体被批评有分推波助澜,自然不是味儿,各界都在将责任推卸到别人之上。最近恒隆集团董事长陈启宗接受媒体访问时,指出如房地产价格畸高般的民主问题与目前的社会政治危机无关,更坚称香港地产商只为社会公益心不足,与及对政治一窍不通,称将问题全归发展商并不公允。
诚然,目前的修例风波绝非只由社会经济因素所致,示威者对于政治制度、甚至价值的追求同样重要,但这并不代表物质问题并无关键作用,更不能就此为发展商作为既得利益群体之首开脱。本地发展商以利为先,缺乏承担社会责任意识,但若称他们并无影响政治,无疑夸张失实。政府自英治时期高度倚赖土地、房地产发展作为经济支柱,对地产市场甚少干预,地产商势力因而无限膨胀,其利益更成为影响政府制定土地、房策的重要因素之一。
楼市政策考虑既得利益
以陈启宗多次强调的“八万五”政策为例,他“马后炮”般指出,假如当年董建华如实履行八万五计划,如今的房屋问题并不会出现,更直指反对派为政策夭折的主要元凶。但回归当年适逢金融风暴,楼价急降导致无数负资产出现,反对八万五计划几乎是跨党派,甚至为广大市民的一致诉求。更重要的是,在楼价暴跌下,发展商同为反对八万五的重要推力之一,当年不断向政府施压,逼使政府陆续冻结卖地、甚至刹停计划。即使时任行政长官董建华其后宣告八万五政策“不说便不存在”,但有如赌王何鸿燊般的地产界人士,仍持续要求政府正式“撤回”政策,停止祸害楼市,足见地产界对政策的仇恨。发展商如今诿过于人,对其只顾自身利益、无视社会整体利益的行为只字不提,以地产商“不懂政治”尝试开脱,终究为笑话一宗。
香港的经济及社会结构问题,在于政府完全将主导地位让给发展商。新界农地闲置多年,便是港府忌讳干预发展商利益的铁证。陈启宗声称梁振英、林郑月娥等尝试增加造地、卖地,惟事实是两人均未敢以强硬手段收购发展商的闲置农地:梁振英于任内提出“补地价仲裁先导计划”,图藉设立独立仲裁加快农地改划,惟诱因不足,发展商反应冷淡;林郑月娥不惜无视公众反对,敢于重提公私合营,为发展商度身订造“土地共享计划”,鼓励发展商发展农地。至修例风波爆发后,港府陷入管治危机,须急于作出改革以拯救市民信任,林郑才考虑软化其态度,考虑动用《收回土地条例》。连政府最近的取态,发展农地仍是以公私合营为主,收回土地为次,可见仍相当考虑发展商的利益。
发展商是否慷慨捐地,甚或是否深层次矛盾的始作俑者,自有公论。但既然林郑已矢志解决房屋问题,就不可再忌讳撼动发展商的利益,应更果断善用既有权力,主导新界农地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