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龙故居动工清拆 政府何不保育香港文化?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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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46年的著名武打巨星李小龙一生成就辉煌,曾经是香港武打片光辉年代的标志,至今仍是不少港人的集体回忆。然而,李小龙位于九龙塘的故居现今亦被清拆,讽刺地如其名言“Be Water”。

▼▼▼李小龙曾接受外媒访问:“你认为自己是中国人还是美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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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龙故居周二(24日)正式动工清拆,象征其经历多年的拉锯划上完整句号。早于1974年,即李小龙逝世翌年,地产富商余彭年购入李小龙故居并改建成“罗曼酒店”,成为九龙塘第一间时钟酒店。余彭年2008年计划向政府捐出物业,打算保育故居并改建成李小龙博物馆,但与政府相讨过程一波三折,计划始终未能如愿。

政府态度消极 林郑月娥:不是保育项目

建筑维修价值不菲,“余彭年慈善信托”曾考虑将李小龙故居交由政府保育。但是李小龙故居保育问题讨论期间,香港政府态度消极,未为保留李小龙故居尽最大努力。时任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认为李小龙故居不是保育项目,并非该局负责范围,讨论双方就地库与楼面面积问题亦无法取得共识,讨论终于2011年搁置。2013年立法会议员追问李小龙故居保育现况,时任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回应,当局暂无计划再就复修故居事宜洽谈,业主亦无再与政府接触。

李小龙故居清拆并非必然,过去业主曾提议“以地换地”,也有人愿意自资收购李小龙故居再交由政府保育,但政府“阔佬懒理”。“余彭年慈善信托”管理委员会副主席李文龙向传媒表示,过去多年曾询问当局会否用“以地换地”方式,或由当局收购用地,均未获政府正面回应。直至今年7月,有匿名人士表示愿意收购李小龙故居,只希望政府支持纪念馆营运涉及的庞大开支,但未获政府回复。政府屡次错过机会后,终由得故居清拆。

李小龙(网上图片)

历史文物去留 视乎政府“意志”

李小龙会会长黄耀强亦曾以《古物及古迹条例》要求政府介入,但政府以建筑年份未达要求为由拒绝。

诚然,李小龙故居建于1970年代初,不符合《条例》中“古物”需为“1800年前”的定义。但当局实际上有权宣布任何地方、建筑物,在有历史意义而符合公众利益的情况下,咨询委员会并获行政长官批准后,将地方宣布为古迹。可见《条例》所赋予空间不小,只取决于政府有多大决心保育文物。

事实上,过往亦曾有例子显示,虽然历史建筑属私人业权,但政府亦有魄力保育文物。2007年景贤里被一位中国大陆富商收购,其后景贤里被挖泥车破坏及移去部分瓦顶,引起公众哗然,担心此建于1930年代的岭南大宅要灰飞烟灭。古物古迹办事处人员入屋后,透过《古物及古迹条例》评估,将景贤里宣布成为古迹,并罕有地于9月15日以号外形式紧急刊宪,即时生效,政府后来更用“以地换地”方法说服业主保留景贤里。故此,政府在保育文物上不乏财政能力及法理依据,只在乎“做”与“不做”。

“李小龙会”的社交专页中发帖写道:“李小龙故居于公历2019年9月24日,在业主及特区政府的弃救下,于今日拆毁,一代巨星故居终作飞灰。”专页头像亦转成黑色以示悼念。

旅游业步入寒冬 历史景点弥足珍贵

珍贵建筑接连被清拆,反映香港文物保育制度僵化,损失的不只是集体记忆,更关乎香港这座城市的文化价值。以李小龙为例,其过去带领香港电影冲出亚洲,影迷遍布全球,其故居很能吸引世界影迷来港,透过其人认识香港的文化实力。“01观点”早前指出,香港的旅游业过去沉醉于内地游客,甚至形成“食买玩”、走水货的刻板印象。随修例风波的影响逐步浮现,旅游业不健康的问题已表露无遗,更见深度旅游、文化景点等转型之重要。若香港政府未来仍对文物保育抱持消极态度,难保香港珍贵的历史足迹将逐步消失。以往的“小政府”思维必须摒弃,切实为香港重新定位及珍惜其独特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