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房策”成果有限 收地、租管必不可缺
一手楼空置税草案正式于周五(13日)刊登宪报,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于社交媒体撰交表示,去年六月推出的六项房政措施经已全部到位。但其实从宣布至执行,港府竟需“一年零三个月”方能成事,足见施政效率有限。更甚者,“娥六招”虽说方向正确,惟仍见诚意不足、甚至在执行上出现不少甩漏,改善空间仍大。如林郑月娥希望能借此为其息息下降的民望“止血”,恐怕颇有难度。
一手楼空置税未够进取
在六项新房策中,一手楼空置税可谓当中的重中之重,政府拟向空置逾一年的一手楼单位征收“额外差饷”,税率将为应课差饷租值的200%,价值大概相等于物业价值的5%,借此增加发展商的持货成本,打击空置新楼单位,增加、稳定房屋供应。迄至去年三月,发展商未售出的“余货”单位估计约9,000伙,当中以中、小型单位居多。如此数量,相信对楼市影响举足轻重,故政府有足够理由立法打击空置行为。
立空置税在发展商强烈抗议下拖延逾年,港府办事无疑低效。政府方案对发展商具一定阻吓力,特别是空置期会从建成单位获入伙纸,而非满意纸起计算,减低发展商藉控制申请满意纸间接空置新楼,总算“迟到好过无到”。社会仍是乐见政府打击空置行为,因此,纵然地产建设商会呼吁政府三思,要求暂缓空置税的立法工作,政府也不可放弃。
在房屋短缺下空置楼房,待善价而沽的行为,本质上就应加以阻止,而单靠实施一手楼空置税,明显力有不逮,港府如要展示其纠正楼市扭曲的决心,理应将空置税扩展至二手楼上。包括政府在内的反对论者常以本港二手楼空置率低为由,论证此举并非必要,但“01观点”早已指出,政府统计方法存在问题,甚有低估实际空置率的机会,政府应更严谨地调查本地房屋的空置情况,研究征收二手楼空置税的可能,阻止投机行为加剧本地房屋短缺。
资助房屋定价未真正与市价脱勾
政府的另一招是不再将资助房屋的定价与市价挂勾。以居屋为例,以往居屋定价为市价七折,现改以全港非业主住户入息中位数为基准。去年出售的启德启明苑,旧机制下一个400呎单位的定价为390万元,现以本地非业主收入中位数的四成计算,新机制的定价将为290万元,相等于市价的52折,资助房屋变得较可负担。
楼价癫狂,市民能以更低价钱购买资助房屋,固然值得鼓励。但当反思资助房屋的本质,政府根本无理由坚持将之定价高于成本。再以居屋为例,港英政府原定位居坚政策为非牟利自置居所计划,惟在顾及发展商利益,被逼与私楼价格挂勾;同时在房委会自负盈亏的安排下,兴建居屋成为其重要收入来源,甚至被视为补贴兴建公屋的财源。如政府要彻底切割资助房屋与私人市场,还其真正自置用途,就必须考虑以成本价出售单位,而且禁止流入私人市场。就此,政府就要更积极的投入财政支持。
改拨私楼地、建过渡性房屋效果有限
公营房屋供应紧绌,轮候数字、时间愈见上升,政府转拨私楼地作兴建公营房屋之用的确有理。然而,政府改拨的九幅启德及安达臣道地皮,却因行政低效,政府现仍与房委会与房协拟订地契条款,原料能于2024年至2026峻工,现距动工之日亦遥遥无期,若要加入更多公营设施,更须延迟最少一至两年,可见远水始终难救近火。
同样未能触至问题核心的,还有政府的过渡性房屋。政府去年成立“过渡性房屋专责小组”,为民间团体的过渡性房屋项目提供支援,迄今已协助提供约610个单位,并正推展十多个项目,预计能提供约700个单位,运房局局长陈帆更称会考虑不同的可行建议,如建设过渡性屋邨等。然而,过渡性房屋不论在规模、甚至本质上,均难显著改善整体基层住屋环境,其存在只是聊胜于无,政府绝不应以此为傲。若要聚焦解决基层住屋困境,政府必须更积极觅地建屋,包括从速以《收回土地条例》大幅收购发展商闲置农地,并用之作公营房屋发展,方为治本良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