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次津贴杯水车薪 “N无人士”需要的是派糖吗?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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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自2013年起曾先后三次发放“非公屋、非综援的低收入住户一次过生活津贴”,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周四(15日)公布一系列“派糖”措施,当中包括邀请关爱基金考虑为非公屋住户和未领取综援的低收入家庭(N无人士)提供一次过生活津贴。不过,向低收入人士发放现金等一次性的津贴,处处以小恩小惠“补漏拾遗”,无助长远改善其生活。面对目前房屋困局,政府却未针对源头,从政策层面的改革展现决心,保障基层市民的住屋权,真正为市民纾困。

陈茂波(右二)联同相关官员公布纾困措施。(黄伟伦摄)

租金成“N无”重担 小恩小惠无助纾困

关爱基金于2011年成立,旨在以支援社会福利网未能涵盖的组群,基金分别于2013年12月、2015年1月及2016年1月,为“N无人士”发放“非公屋、非综援的低收入住户一次过生活津贴”。2018年《财政预算案》公布后,财政司长陈茂波曾指,对自食其力的、不领取任何援助、收入不高、无须交税的组群而言,得益不多,已经邀请劳福局局长罗致光以关爱基金发挥“补漏拾遗”作用,表明“要做得全面、范围再阔啲”,扩阔“N无人士”的范畴,考虑纳入基层家庭主妇及无须交税年轻人等。但及后陈茂波只宣布为未能受惠于预算案的市民每人派发4,000元,“N无津贴”至今年财政预算案公布后仍未有重推。

周四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公布将考虑开展新一期“N无津贴”,何时及金额未定。然而以单次资助的“扶贫”效果有限,更涉及额外行政资源,政府应正视社会的结构性问题,就此“01观点”已多次指出政客需要警惕“派钱”会沦为政治工具,政府亦应将资源投放于民生及公共政策。

据立法会文件,2016年“N无津贴”的受惠一人家庭每月租金中位数为3,000元,租金与入息比率中位数约40%,而所有住户人数组别的受惠家庭之相关比率均超过35%。对于低收入住户而言,租金是其一大负担,过往政府未有正视住屋需求,迟迟未有针对性改革,基层家庭难以负担私人单位租金,只能居于㓥房、板间房、工厦等恶劣场所,甚至成为无家者,政府责无旁贷。

“N无津贴”按住户人数划分的受惠住户数目及发放津贴总额(来源:立法会文件)

增建公屋、租管欠诚意 土地困局未解

面对市民的房屋需求,单次生活津贴无助纾困,要真正有效及精准扶贫,政府应展现决心,还市民基本住屋权,并提供适足居所。土地供应专责小组去年底已发表最终报告,发展局局长黄伟纶指政府全盘接纳报告的八个方案,但有关计划保守,未回应市民对于全面收回高球场的期望,当中对动用《收回土地条例》与公私合营的主次未下定论,亦未厘清土地储备的用途等。政府在增加公营房屋供应上一再拖延,应尽快落实觅地措施及调整整体公私营房屋比例,广建资助房屋,积极解决房屋供应燃眉之急。

除了从根本增加资助房屋供应,面对目前租金过高,政府亦应在短期内尽快重推租务管制。本港自从2004年废除租管后,一直未有重新立法。去年12月,运输及房屋局副局长苏伟文指虽明白低收入人士的租金负担沉重,但实施租务管制可能带来反效果如减少出租单位。然而,政府须知道有关问题绝非放弃租管的理由,而可透过完善租管机制及配合政策,如实施二手楼空置税、以税务优惠鼓励业主出租楼宇等解决。

除了房屋政策,政府亦有责任填补社会保障制度的缺陷,如检讨低收入在职家庭津贴及最低工资等,过往政府的理财原则保守,更药石乱投以“派糖”形式发放津贴,若不改变“小政府、大市场”的思维,作出结构改革,将无法解决基层市民的生活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