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超雄方案半日撤回 帮助家属的球在林郑手上
《香港01》早前引述,台湾杀人案的死者家属曾向政府提四个建议,引渡疑犯陈同佳;立法会议员张超雄周四(7月18日)亦一度提出单次引渡方案,惟后来撤回。不论任何人提出或撤回任何建议,最终能否还家属一个公道,始终在特首林郑月娥一念之间。
《逃犯条例》修订事件演变成管治危机,是政府须解决之事;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如何处理,同样是政府须解决之事。立法会议员杨岳桥、尹兆坚等提出不同方案,都是为了解决问题;议员张超雄周四提出的单次引渡方案,亦不例外。
民情强烈 不利修例
说是“周四提出”,但其实亦不准确。张超雄两周前已交文件到律政司,提出修订《逃犯条例》的字句,令其适用范畴由目前剔除香港以外的中国地方,改为剔除内地和澳门,换言之台湾亦可适用。其修例建议获律政司批出证明,可以呈上立法会主席,张超雄于是在周四对外公布。
消息传出后,社会民情出现反弹。一方面,部分人对张超雄方案未深入了解,以至以为可能与政府的修例方案相若,未能充分保障疑犯人权;另一方面,也因为不少市民正在将矛头指向政府,不希望此时节外生枝。张超雄在半日内撤回方案,反映出民间的不信任气氛强烈,此情况实为可惜。但亦正如张超雄在电台访问中所言,“想帮潘生潘太没理由错”。
张超雄撤回方案后,政府若认为可取,可以主动向立法会提出类似修例。反而是其建议打开与台湾引渡之门,独将内地和澳门排除在外,政府或可能碍于政治观感而未必同意。但即使如此,林郑缺乏的也不是解决方案。由二月提出修例起,大律师公会、议员杨岳桥、田北辰等先后提出诸多方案,惟政府一一否定。《香港01》日前报道,死者家属6月底曾去信特首,提出单次个案处理、单次移交疑犯、域外法权及劝说疑犯自首四个方案,希望林郑月娥考虑。为何她迟迟未有行动,为社会所不解。
先息民怨 再研方案
如果林郑担心此际以其他方法解决台湾杀人案,等如反证当初的坚持实属不必,这实是置个人面子高于市民和公义所需;但若她的忧虑是社会气氛,担心即使有良好的修例方案,市民也不会公允地看待的话,那就是林郑是否有勇有谋的问题。
诚然,从张超雄撤回方案一例可见,目前的社会情绪不适合贸然行事。但林郑若有心拆解风波,可以先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平息民怨及换取市民信任,后咨询大律师公会等重要持分者的意见,提出温和的方案解决陈同佳案;《逃犯条例》整体如何完善,留待将来从长计议。这种温和策略,其实早为社会各界所倡议。是否愿意拨乱反正,球在林郑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