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霸王硬上弓非出路 林郑切勿心存侥幸
反对修订《逃犯条例》的运动在周三(6月12日)演变成一场大规模占领,反映《香港01》一直以来的忧虑有理——政府急于修例,没有做好咨询及接纳理性意见,终爆发政治危机。
解铃还须系铃人,特首林郑月娥应拨乱反正,包括如《香港01》所提倡的,先处理“杀人放火”等较少争议的重罪,及在《逃犯条例》加入人权条款,赋予法庭把关权力。她若心存侥幸,以为可以“快刀斩乱麻”,终必弄巧成拙。
在6月9日大游行后,特首林郑月娥仍矢言二读《逃犯条例》修订草案,令很多人也好奇她到底在想甚么,为何可以置民意于不顾。
首先,政府安排绕过法案委员会,并在6月12日直上大会二读,本来已经是想速战速决。其次,虽然修例未经法案委员会讨论,本应需时较长来二读,但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在星期二(6月11日)预告,只预留两次会议时间辩论,并预计于下星期四(6月20日)付诸表决,更见他们想用“快刀斩乱麻”的策略。
速战速决的考虑
从政治现实角度看,林郑月娥两次微调方案后,及在中联办的“箍票”下,几可肯定自由党、经民联等商界议员均会投下赞成票。故此,反对的声音再大也好,方案肯定能够在立法会获得通过。加上这次修例既涉及打通香港与内地的法律限制,并获中央官员明确支持,林郑此际迎难而上,正是向中央政府展示其决心的好时机。
从策略来说,香港人向来以温和手法示威,除了游行之外,就是占领街头。即使每次总有人希望行动升级,例如以武力冲击警方防线和立法会,但这些必然是少数,警方足以镇压。故此,当局有可能认为即使强行通过表决,外面的示威者也“乱极有个谱”。
另一方面,即使强行通过表决后,示威者不肯散去,甚至有更多人前往金钟增援和占领也好,政府可能也是有恃无恐的。因为前车可鉴,2014年占领运动虽然一度声势浩大,但梁振英政府采取“拖字诀”,令群众的“民气”无以为继,占领人数愈来愈少。林郑政府或有相似的想法,以为即使强行修例,民众也只是会在道路上聚集一、两个月,无关痛痒。
强硬表决的隐忧
但是,这只是心存侥幸的心态。第一,虽然很多香港人也明白,武力冲击是不必要而且不应该的,但任何一场群众运动,都会有偶发性、难以预料的情况发生。政府怎能够肯定,民怨发泄起来时不会出乱?任何负责任的政治家,都不应该拿社会和市民安全来打赌。
第二,即使退一步说,若然占领者真的会随时日而慢慢散去,这代表政府解除危机吗?断然不是。占领运动正是最具说服力的例子,说明民众散去,不代表民怨散去。事实上,民怨仍然存在于香港社会,而且愈积愈深。2016年的旺角骚乱,是其中一次爆发点;现在《逃犯条例》引起的动荡,也是一次爆发点。在林郑余下三年任期,谁能预料会否有另一次民怨爆发?
民怨的深层成因
今次民怨的爆发,除了因为部分人冲着《逃犯条例》的法理问题而来,还有不少人不满林郑的管治。一方面,林郑治下的民生每下愈况,住屋问题未见改善,很多年轻人根本看不到出路,有钱的人可以移民,但广大基层却是无路可逃。而且,政府施政有向商界倾斜之嫌,不只在修订《逃犯条例》过程中只听商界意见,在收回土地发展等问题上,当局亦多次站在既得利益的一方。
另一方面,林郑的个人作风亦出现了极大问题。她起初上任时,声言自己会谦卑聆听,然而实际上却是态度傲慢。例如林郑曾经批评法律界人士“精英心态”,在今次修例过程中,她又说法律界人士误解、不清楚修例详情,引起大律师公会、法律界选委等人反感。对于社会广泛的质疑声音,她又说成是“废话”。种种问题累积下来,令林郑政府在上任两年还未够之时,已经民心尽失。情况恶化之快,可能远超历届政府。
故此,特首林郑月娥若明白问题核心和深层次成因,实不应该强硬闯关,打赌示威者终会和平散去。反过来,她须回应大律师公会等的诉求,在《逃犯条例》增加人权保障等,确保被移交者能得到公平审讯的权利,以此疏导民怨。长远而言,她必须令香港管治重回正轨。否则,她余下的三年任期,或即使在政治精英的护航下连任,亦只会面对一次又一次的管治危机。而且,随民众抗争愈来愈成熟,政府亦会愈来愈难拆解。“失治之城”,并非不可能成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