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商售楼手法层出不穷 政府应更着力规管一手楼销售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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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市场人士指出,自踏入2019年后,本港楼市乍现小阳春,市场交投表现理想,暂扫因去年楼市回落而所致的愁云惨雾;当中,不少发展商“减价”推出大量一手盘供应,相信是为刺激市道的主因之一。楼盘供应大增,理论上可平抑楼价,助置业人士更易上车,但近年发展商在新盘发售上奇招尽出,藉招标出售、提供额外折扣等方法代替直接减价,图避免直接“推冧”楼市,影响了市场资讯的透明度,令上车人士易于作出不甚理性的决定,政府实应着力监察。

奇招之一,正是近年发展商运用得出神入化的新盘招标出售。有别于传统的公开发售,在招标形式下,发展商会要求买家投标,并且为此设下一定长度的招标期,长则达年,短则以日作单位,期间由买家提交标书,若所提出的购买价合乎发展商要求,即便成交。

政府有意推一手楼空置税,为楼市降温。(视觉中国)

对发展商来说,招标的好处可谓多不胜数。一般来说,招标方式并不需要发展商预早公布价单,故不会为其楼盘“定死价”,甚至能降低其定价资讯的透明度,以刺激买家作更高出价。观乎过去做法,发展商可藉招标为市场需求“试水温”,以调整成交价格,更可拖长投标期限,用以吸引更多、出价更高的标书。当然,发展商亦有机会以短期招标来刺激出价。但归根究柢,投标者往往囿于资讯不流通,难以知悉其他竞争者的出价状况,容易错误出价;加上与公开销售相比,买家在投标安排下未能保证中标,令新盘更为稀有,导致置业者有机会作出较市价为高的出价。

去年,政府大力规管发展商推出新盘的安排,反倒促进了发展商运用招标方式售楼。政府除了宣布将实施一手楼的空置税,发展商须为空置超过12个月的一手住宅缴付税款之外,亦决定修改预售楼花同意方案,规定发展商不论以招标或开售方式售楼,每次推售单位数量必须为总数两成,即变相容许新盘项目最多能分开五次推售,图限制发展商以“唧牙膏”方式供应新盘。在新政策的压力下,发展商须加快推售其积存的一手单位,但在供应大增下,新盘价格有下调的压力之外,去年尾楼市更出现下行趋势,故发展商更有诱因以投标售楼,以避免直接减价,不但有助在一定程度上挽救其新盘的利润,亦可避免触发大规模的劈价潮,变相“托市”。

本港一手货尾突破14,400伙,再创历史新高。 (Q房网提供)

另外,在招标出售之外,发展商往往一并运用奇招之二-─折扣回赠优惠。面对大量新盘推出在即,与其直接减价牵起“割价战”,不同发展商倾向提供林林总总的优惠回赠,如高额现金回赠、印花税回赠、家具礼品等,变相为新盘“减价”。近日新地推出的云汇,正是据称提供最多25%的现金回赠,三房户单位呎价有机会由15,333元大幅减至11,500元,惟其集团代表未有直言是否为其楼盘“减价”,反指其定价因单位景观、坐向等因素而变动。

当然,发展商所言不无道理,毕竟上述优惠折扣并不会显示新盘于土地注册处中的成交价上,故表面上楼盘仍是以高额成交。但是,正如有论者批评,发展商形形色色的优惠回赠条件繁多,而且条款往往定义含糊,除买家当事人以外,到底新盘“减价”幅度为何,甚至有否减价,外界始终无从稽考。发展商采用优惠回赠“减价”,未必会对新盘市价造成深远影响,但其必然有碍买家作更理性的选择。

事实上,不论发展商利用招标方式售楼,或是提供买楼回赠,均非新事。但在种种奇招背后,反映的只是发展商如何操控楼价资讯,企图托市,尝试为不倒楼市的神话圆谎。其实楼价脱缰,不少市民根本无法置业,或者只好按兵不动,社会大部分的购买力未能释放。然而,发展商每每宣称楼价高企乃由市场内的刚性需求所致,实际上却扭尽六壬,逃避直接为新盘减价,甚至妨碍市场资讯流通,以阻止整体市价下跌,实属讽刺。在此极其扭曲的楼市下,市民根本不可期望能以更理性的价格置业,更遑论以可负担的条件安居。就此,政府必须从速修订《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直接禁止发展商以招标及间接回赠等方式售楼;而长远上亦必须大幅增建资助房屋,将房屋居住与投资的功能彻底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