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房屋只解燃眉之急 保障租住权、增建公屋方为关键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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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综合多个消息,指政府有意陆续推出多项有利落实过渡房屋的措施,包括向行政会议提出豁免项目地价,设立基金增加供应,又物色更多兴建地点。住屋困扰万千基层市民,过渡房屋可救燃眉之急,但政府绝不能视此为德政。政府应谨记过渡房屋只是过渡政策,广建公屋、重设租住权保障才是终极目标。

地政总署已向运输及房屋局提交多幅市区闲置地,研究是否可作过渡性房屋。(资料图片/张浩维摄)

订立建屋目标 确保数量充裕

本届政府动员内部及非政府组织的力量,推动多个过渡房屋计划,利用现有住房及新建短期房屋,改善基层市民的住屋环境。官员过往提及,若有需要,政府会提供意见及协助。因此,若然上述几项建议都能落实,有望加快建屋进度,以及确保建屋资源充足。

话说回来,在官地兴建过渡房屋,理应可以一开始免除商讨地价的程序,反正房屋不会为非政府组织带来甚么盈利。商讨地价未免虚耗时间。此外,既然官地能够兴建过渡房屋,为何不走前一步,直接兴建公共出租房屋,提供永久居所给市民?就此,政府宜作更多交代,释除疑问。

随着政府推出修正过渡房屋措施,加上政府过往兴建公屋的进度一直落后《长远房屋策略》目标,这意味着过渡房屋政策将会维持相当时间。正因如此,外界不免担心,日后会否有住户因为迟迟未上公屋,又未有足够财力租住合适私楼,甚或因为业主收回单位、地主收回土地等因素,他们要重回瑟缩㓥房、板间房的非人生活。

就此,政府必须订出充裕的建屋量目标,方便预留单位调拨,确保上述恶梦不会发生。以轮候公屋队伍申请计算,现时有15万家庭住户及11.7万单身人士,若各有一成有意居住过渡房屋,那就是2.6万个单位。

郑泳舜要求,设立20亿元社会房屋专项基金,希望当局未来3年可以兴建1万个过渡性房屋单位。(林景辉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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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房屋之外 引入租管压抑租金加幅

不能否认,政府难以独力满足所有过渡房屋需求,现时依靠非政府团体与私人业主接洽,以低于市值租金给基层承租,可谓杯水车薪。不过,正如“01观点”多番申述,为保障广大草根市民的利益,政府必须增加租客保障,例如现有租客优先续租,在租金在一定水平以下的单位实施租金管制,并限制租金加幅。如此一来,即使租住环境仍然恶劣,但租金可望受控,市民总算得以松一口气。

任凭政府为过渡房屋项目“拆墙松绑”,缩减建造时间及增加地点,政府不能以为这是德政,因为政策只是弥补昔日过错而已。必须重申,整个计划源自政府过去十多年拒绝大刀阔斧兴建公屋,加上政府放任私人租金飙升,公屋供求失衡,以致公屋轮候队伍有增无减。房委会更指出,2017/18年度至2021/22年度的年均建屋量不足1.5万间,解决房屋问困局之路仍遥遥。

不少人会将过渡房屋与临时房屋区比较。为了安置居住在非法搭建木屋,而未及迁入公屋的居民,港英政府在1964年起兴建临屋区。纵然期间不断兴建公屋,安排临屋居民上楼,改善环境,但最后一个临屋区要到2001年五月底才清拆。十多年后,特区政府推出性质相似的过渡房屋,等同表示房屋政策大倒退。临屋要等四十多年才结束历史任务,究竟政府会用多少年头,才可结束过渡房屋项目?一切要视乎政府的决心和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