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臣首置盘拟引私人参建 困难重重政府宜三思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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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于2017年宣布推行港人首置上车盘计划,并为之预留一幅位于观塘安达臣道的地皮,惟至今仍未闻其发展详情;直至最近,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于电台访问透露,政府初步不排除以拍卖方式出售该幅土地,并由私人承建商参建的可能,务求更快将单位推出市场。无疑,房委会已然身兼兴建公屋、居屋之任,政府有需要“外判”首置盘发展工作予第三方处理。不过,私人参建资助房屋的问题前车可鉴,政府不宜轻举妄动。

政府计划于安达臣道地皮兴建过千首置单位,惟称“推售有关用地及建筑工程需时”,估计须在数年后方能推出市场预售。运房局局长陈帆最近接受电台访问时指出,在房屋供应紧绌下,政府会考虑任何能加快住宅单位出售的安排;故在市建局、房协及房委会之外,他认为让私人承建商参建亦无不可。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接受《商台》电台专访时指,如透过拍卖形式出售土地,私人承建商亦可参与。(资料图片)

诚然,房委会兴建资助房屋动辄需要四至五年,效率的确未尽人意。有前长策会成员曾估计引入私人参建可将兴建居屋年期减至三年。其实私人参建资助房屋并非新事,房委会于1970年代尾分别推出“居者有其屋计划”及“私人参建计划”,后者正是以招标方式将土地出售,中标的私人发展商须以符合政府所订规格兴建住宅单位;房委会亦会全数购回相关单位,并以资助价格出售予合居屋申请资格的人士。有学者统计,在2002年停建居屋前,政府共透过私人参建提供了接近十万个居屋单位。

可是,私人参建居屋的质素却难以确保。过去私人发展商所建的居屋质素广受批评,皆因政府保证以特定价格全数购回发展商单位,发展商因而毋须忧虑其销售情况,故扭尽六壬节省兴建成本,导致牺牲住宅质素。当然,政府的确可藉加紧监管工作来确保单位规格,惟相关工作须动用更多人力成本,不但废时失事,抵消私人参建所带来的效率之余,甚至会为房委会带来额外财政负担,前任运房局局长张炳良正因如此理由,在其任期内判断私人参建难以加快或增加资助单位供应。

特首林郑月娥在施政报告推出港人首置上车盘,并于安达臣道一幅地皮作为试点(红圈),该用地面向安达邨、宝达邨及秀茂坪邨。(梁鹏威摄)

再者,私人发展商非为“善堂”,其决定始终基于可得利润的多寡,而监管单位质素却必定增加项目发展成本,从而减低发展商参建的诱因,两者之间的张力实在难以平衡。陈帆以加快供应为由,指私人参建值得考虑,却没有好好回应个中种种问题,实在难以服众。政府若执意引入私人力量,必须向公众说清能如何解决以上困难。

平情而论,房委会处理未来公营房屋兴建已忙得不可开交,由第三方协力兴建首置盘的确有助推进计划进程。但私人发展商参建资助房屋问题昭然若揭,更遑论公私营合作在目前政治气候下定必争议不断,社会强烈反对将会影响首置单位的供应速度,最后只会得不偿失。

林郑构想的“港人首置上车盘”填补居屋及私楼之间的供应。(林郑月娥政钢图片)

要处理上述矛盾,将首置计划交由房协发展绝对为最理想的安排。房协作为受资助的独立法定机构,一直与政府紧密合作,为社会提供不少质素不俗的资助房屋单位,与之合作自然能减低“官商勾结”之疑,并能借其行之有效的合作框架,有效确保首置单位的质素,甚至诸如销售及审查申请等工作也能由房协一力处理,大大减轻房委会的财政及行政的压力;况且,房协一直指“无地建屋”,下一个房屋项目最快也要在二至三年后推出,相信房协绝对具余力处理安达臣项目;最后,首置发展计划始终有利可图,与由私人发展商投标发展相比,由房协赚取盈利可增加其财政力量,间接促进其日后的资助房屋兴建,无疑对社会更具裨益。

既然将首置发展计划交由房协处理能“一石多鸟”,又何须“劳烦”私人发展商操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