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综援责在政府 林郑月娥岂可卖弄“小聪明”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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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将长者综援申领资格由60岁提高至65岁,并在下月1日起生效,引起社会广泛反对。特首林郑月娥出席立法会答问大会时,将责任诿过议员,指出是他们通过议案。然而,林郑的说法有三大谬误。说穿了,只不过在以花招混淆视听。

周四(1月10日)立法会答问大会上,特首林郑月娥再次被质问收紧长者综援一事,有议员要求她撤回决定。林郑显然有备而来,回答说:“我不知道大家记不记得,这个把申领长者综援年龄由60增加到65岁是各位批的,是各位批准的。”

她更表示,在出席会议前特意“翻查记录”,确认立法会去年通过的2018/19年度财政预算案中,已清楚列明会将长者综援资格由60岁提高至65岁。

参考资料,去年43名投下赞成票的立法会议员,当中40人为建制派。一时之间,社会舆论将矛盾转向立法会。林郑的反击固然为她赢得分数,最少将部分责任卸了给理应负责把关的立法会。然而,只要想深一层,即可见其错谬。

工党张超雄表示,曾于去年12月12日提出搁置将长者领取综援收紧至65岁的动议,并获得通过。(卢翊铭摄)

社会及立法会早表反对

第一,立法会及社会的反对声音,早已相当清晰,预算案的赞成票并不能用来混淆视听。前任特首梁振英在没有任何咨询下,于2017年施政报告提出收紧长者综援资格,包括社联在内的社福界早已表示反对,担心会加重60岁至64岁长者的负担。立法会更最少三度表示关注或反对:

(一)2017年2月15日,时任议员刘小丽在立法会大会上,向劳福局询问有否配套政策帮助受影响长者;
(二)2017年11月13日,议员张超雄在福利事务委员会上,动议无约束力议案,促请政府立即搁置新政,并获得通过,劳福局局长罗致光亦在席;
(三)2018年4月11日,议员梁志祥问局长罗致光,会否考虑把长者综援的合资格年龄维持在 60 岁。

由此可见,林郑月娥或罗致光都不可能推说,立法会没有明确表态反对。更重要的是,当局多次被问及为甚么不先作咨询,而其回复千篇一律为不影响目前60岁至64岁的长者,或只推说政策是上届政府制订,根本没有说服力可言。局方贸然提高长者综援门槛,却从来没有提出具充份理据的解释。

长者综援的申请年龄将调高至65岁,60至64岁的长者只能申领成人综援。(资料图片)

能够撤回措施的唯有政府

第二,正如张超雄指出,政府既已提出提高长者综援的门槛至65岁,议员就不可能动议还原至60岁,因为这会令最终开支比起政府原本的预算案多。按照立法会规定,他们只能动议削减开支的项目;若修正案会增加开支,则必须由获委派官员动议。

这个规定,林郑月娥从政多年,怎会不知?既然议员已多次质问政策理据,甚至曾以无约束力动议要求撤回,政府都不为所动,试问他们如何阻止新措施生效?林郑将责任归咎于立法会议员,无疑是在推卸责任。

除非林郑认为,立法会议员应该以否决财政预算案作为筹码,逼政府撤回措施。然而,这是林郑月娥作为特首应有的说法吗?如果行政及立法机关磋商政策,动辄要诉诸威胁等方式,又如何政通人和?若然真的如此,只怕届时林郑政府反过来站在道德高地,批评议员不懂政治妥协、囿于零和博弈思维云云。这正是林郑说法的第三个误区。

2018年度《拨款条例草案》的社会福利署预算中,清楚提及长者综援将在2018/19年度修订申领资格为65岁。

能够点出立法会的责任,一下子转移矛头,林郑的确展现出其“聪明”之处。然而,她不再只是善于打发立法会的资深政务官,而是香港特区之首。就此,她需要的不是政治小聪明,而是一个政治家应有的大智慧和远见。在长者综援的处理上,只怕她已经令社会大失所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