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式鱼生在港违规 酱油蟹呢?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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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著名主持“肥妈”在一个旅游节目介绍鲩鱼鱼生,食物安全中心随即回应指,在一般环境下饲养的淡水鱼,除了带有致病细菌外,还有机会带有寄生虫。据《食物业规例》(第132X章),中式鱼生在本港禁售,“01观点”曾经向一些领有刺身许可证的粥店查询,店员表示已经没有出售中式鱼生。

酱油虾、酱油鲍鱼、酱油蟹

在这事件上,食安中心的反应迅速,值得一赞。但是,除了淡水鱼刺身外,市民还须认识到其他高风险生食食材。而相关部门在解释食安风险后,亦须加强规管。近年来韩风席卷香港,医学界、食安中心不止一次警告韩式生蟹的致病风险甚高,食物及卫生局应考虑另设牌照,提高对生蟹的监管规格,以保障市民健康。

早于2015年,食安中心就曾提醒市民应避免进食生蟹,因为生长于不同环境的蟹类,有机会带有不同的病原体,进食风险比一般刺身更高。例如淡水蟹有机会带有卫氏并殖吸虫(又称肺吸虫);至于生长在热带、亚热带和温带淡水和咸淡水域的蟹类,则有机会感染霍乱弧菌;至于生长在河口和近岸水域的蟹,或带有副溶血性弧菌。就算以酒、醋、豉油、蒜头或辣椒腌制,都无法杀灭这些蟹身上的细菌、寄生虫。

按现行规定,食肆售卖生蟹,要申领刺身许可证,合乎环境、储放、制作过程等诸种要求。而相关食肆,也需要备有食材来源证明。食环署的网页亦设有名册,市民在进食相关食品时,可以到网页查询相关食肆是否领牌。根据《食物业规例》(第132X章),任何人无牌经营食物业或未获准许售卖限制出售的食物,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另加每天罚款最高九百元。

肺吸虫(网络图片)

但是,生蟹与一般鱼生的风险本就存在差异,以相同的标准看待,并不合理。香港大学感染及传染病中心总监何栢良曾经指出,蟹以过滤方式进食微生物,带菌的风险高于鱼生。按此理,政府应该另设更高标准,以独立牌照制度规管出售生蟹的食肆,例如更频密地巡查相关食肆等等。其实,按现行规定,出售刺身、寿司、蚝、不经烹煮而食用的肉类,都要领有不同的牌照,另设生蟹的牌照,在现实上并非不可行。当然,部分蟹类的进食风险如果太大,政府应毫不保留地将之禁绝。

无可否认,现时的刺身种类推陈出新,食环署或难以紧贴市场,第一时间从制度上作出合适规管。为防患于未然,署方可以制定出高风险食物名册,张贴在所有领有刺身许可证的餐厅,加强食客的认识。另外,食环署应规定出售刺身等食肆标出食材的来源地,按现行规定,所有申领刺身许可证的食肆,都要保留进货纪录,但食环署每每在收到投诉、查牌时,才会查阅相关资料,而市民往往无法得知相关资讯,与其如此,倒不如要求食肆公开相关资料,确保市民的知情权受到保障。

所有在处所售卖的刺身,须由持牌食物制造厂预制和供应,并备有证明文件。如转换供应商,必须立即通知食物环境卫生署署长,并必须提交一份由新供应商发出的书面证明文件。(资料来源:《非瓶装饮品许可证/ 冰冻甜点许可证/牛奶许可证/介贝类水产动物(大闸蟹)售卖许可证及其他限制出售食物许可证申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