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致光的思考艺术 年金加强积金等于退保?
公众冷待的公共年金
在罗氏的思考艺术中,公共年金乃退保制度的其中一环,与逆按揭及长者生活津贴三为一体,旨在为退休人士制造稳定的现金流。与逆按揭原意相若,公共年金计划希望以金融手段将退休人士的资产重新分配成稳定的现金收入。可是,这些计划主要针对具有一定资产的退休人士,难惠及资产欠奉的基层退休人士。
简单来说,公共年金计划接受年满65岁的退休人士以一笔过方式投保,金额可介乎5万至100万,保证回报为本金105%。以官方常引用的例子来说,假设一名65岁的男性投保人以100万的金额“入场”,理论上他能够在往后每月领取5,800元,直至离世。假若受保人不幸在取回本金105%前过身,其亲属亦可继续领取余下年金。计划最吸引之处在于其回报受政府保证,因此在风险上完胜私人市场的年金产品;可是,公共年金并不能对冲通胀,导致其保证回报会随每年通胀而贬值,直接减低公共年金相对于其他私人投资产品的吸引力。换言之,公共年金计划对富有退休人士来说仅为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另一方面,生活捉襟见肘的基层老人能否付出数万至数十万元入场也是疑问,故公共年金计划堪称高不成、低不就的退保产品。
既然如此,到底年金计划能够照顾谁的退休需要﹖在官方的论述当中,常有一批老人被形容为空有资产却不愿开支的群体,他们被认为不善理财,在退休后“死悭死抵”,导致生活质素不断下降。故此,局长所提倡的就是鼓励公众释放这些被牢固了的资产,以公共金融产品协助这些不谙财金操作的人士进行退休理财规划。可是,这类人士紧持资产的原因,不少是因为希望留下更多流动资金,以应付不时之需,例如医疗及家庭需要。然而,政府的取向并不是提供财政协助,以为上述人士提供更大理财弹性,反而要求他们交出仅有财产的自主权,以换取些微的利息回报。从事实上来说,该计划的惨淡认购量亦正好宣示了该政策原意的失败。
政策逻辑混乱 鼓励市民运用财技
针对公共年金吸引力的先天不足,罗氏竟然希望透过放宽年金购买者申请长者生活津贴(下称长生津)的资格以作招徕。有别于购买私人人寿产品,年金计划参加者所得的收入将不被视为现金收入,因此年金购买者能够透过把部分资产用作年金投资,以便申请长生津。但问题是,长生津的政策原意是为有经济需要的退休人士提供援助,那么为何有能力参与公共年金计划的退休人士具资格申请?如当局认为上述人士仍然有经济需要(这在某程度上也是事实),又为何不直接放宽长生津的资产上限,反而强迫市民先交出其个人资产控制权?说穿了,就是政府不愿承担更多退保开支。
借新加坡为鉴 年金实施还看更有效退保改革
其实,以年金方式为退休公众提供稳定现金流并没有不妥,但若企图以此构思配合现时残缺不全的强积金制度,作为未来退保制度的骨干,问题却显而易见。参看当局年金制度的蓝本——新加坡的公共年金计划(CPF LIFE),狮城年金计划仅为整个庞大退休保障系统上的其中一环。新加坡自1950年代设立中央公积金(CPF),要求民众及雇主共同供款,款项分别落户于不同户口,用于退休、医疗及置业等用途。更重要的是,公积金受中央管理,获政府的利率保障。到了2012年,新加坡政府实施CPE LIFE,规定CPF内的一定份额须以年金形式发放。换言之,对新加坡来说,年金计划只是决定当地退休金额分配的其中一个方法,整体的退休保障乃是建基于完善的CPF制度,照顾市民生活不同方面的需要。反观香港,强积金制度在私人公司的管理下,市民的血汗钱不断被高昂的管理费蚕食,退休时金额已大打折扣。由此看来,到底罗氏的年金计划能多大程度修补这既有缺陷,相信答案亦呼之欲出。要针对问题症结,必须检讨强积金作为退休保障其一重大支柱的有效性;至于推行年金与否,实属次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