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土地大辩论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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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长官梁振英发文,现任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和特首李家超相继回应,我们在两天前问过这是不是另一场土地大辩论。现在梁振英再强调“因为不是免费的”,可谓印证了我们的看法——问题的核心不在土地而是财政。

梁振英10月24日发文之后,许多人把焦点放了在土地的供求问题上。明显由于他指出“我们要科学和专业地拿揑好未来的需求量⋯⋯建城造地是科学和专业的,不能拍脑袋”,李家超亦隔空回应,强调《香港2030+》从宏观和长远角度去审视未来需求,是经过资料分析、供求研究、发展需要的公开文件,“如果细心阅读,大家都知道是花了很详细的研究、分析和作出客观判断,而社会普遍亦接受当中的分析和论据”。

相信梁振英不会没有“细心阅读”。虽然他卸任已经七年,但以其对政府运作之熟悉,对公共议题之关心,这七年来既在社交平台上积极评论时事,不可能对政府政策有所忽略。

说到底,问题的关键在于成本。事实上,梁振英早在第一个帖文已提过:“新界东北可能是香港最后一个政府有钱赚的开发区,以后地图上划的这个新区那个新区,每一个都入不敷支,都要政府补贴,通往新区的昂贵公路和铁路线更不用说了,这将造成政府财政的重大和结构性改变。”现在他用更短的篇幅将重点再次强调:“因为都要钱,尤其要考虑政府的财政能力⋯⋯终有一天,我们还是要面对财政收支问题。”

不过,难道特首、司局长都没有考虑过成本问题吗?去年在立法会,李家超就曾经跟议员详细交流了北部都会区和交椅洲人工岛的融资问题。会上陈振英指出,社会关注两个项目如果一同起动,政府很难应对财政需要;他认同交椅洲人工岛较大部分的资金应该通过市场募集,包括公、私营合作和发债,而北部都会区可能需要发行土地债券、基建设施证券化。土地开发当然要钱,尤其要考虑政府的财政能力,但若说现届官员没有虑及,哪么“大型发展项目融资委员会”又该如何解释?抑或将矛头直指作为委员会正、副主席的财政司司长和副司长,亦即是梁振英任内的发展局局长和常任秘书长?不知道。

他提到低密度规划、低地积比的土地卖得价钱就较低,借用他的“糖水论”,我们岂不是可以反问地积比是否愈高愈好?卖地是否价钱愈高愈好?“如果土地和房屋供应、以及供应前的开发是越多越好,而且不计成本,是不是应该在地图上再划多几个填海区?如果不是,多几个和少几个的根据在那里?”这两句大概可以改成“如果地积比愈高愈好,卖地价钱愈高愈好,是不是应该在土地上建几百层高大厦?如果不是,多几层和少几层的根据在那里?”如果这样问,是不是指城规会不可靠?是不是发展局局长有问题?抑或是规划署、地政总署的错失呢?也不知道。

梁振英说“在土地问题上,大家都有共同理想 - 人均面积大一些,发展密度低一些,市民负担轻一些,资助房屋多一些,但所有这些理想都要现实,因为都要钱,尤其要考虑政府的财政能力。”百份百正确。但同一个逻辑,为什么不问“在财政问题上,大家都有共同理想 - 卖地价钱好一些,政府收入多一些,可用公帑多一些,但所有这些理想都要现实,因为都要付代价,尤其要考虑楼价和城市环境。”如果只是卖得贵,钱从何来?难道地产商不会转嫁给市民?如果是高密度而卖得贵,香港人的生活难道不受影响?社会成本就不是成本?

所以我们才说,香港面对的核心问题不只是造地多少、楼价高低,“更是香港经济和财政结构的改革”。惟过去廿年,香港没有一届政府有心改革。唐英年最自豪可能只得取消遗产税及大减红酒税,实际上只是向资本阶级倾斜,没有令社会公平受惠。曾俊华在任接近十年,政府收入结构却没有任何改革,地价收入却反复上升。依赖卖地不但成为财政司司长的习惯,现在梁振英也公开关注卖地对库房收入的影响,而没有人反问政府何以没有及早改革公共财政及经济模式,所谓“拓阔税基”一直只闻楼梯响。

这场所谓的土地大辩论如果可以成为改革的起点,恐怕就是其唯一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