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无信不立——一场由政府自编自导的六月浪潮
特首林郑月娥经过一个月企硬后,终于宣布“《逃犯条例》的修订工作或这条条例草案已经‘寿终正寝’”,又大谈未来要改革其施政作风,要多聆听不同意见,改革咨询制度,解决香港长年的深层次矛盾。然而,林郑推动修例时漠视港人的忧虑与合理质疑,只知强攻,过程中政府说法又不尽不实,前后矛盾,即使她多么想快快绕过这场香港开埠百多年来数一数二的政治危机,如果不拿出切实行动拨乱反正,恐怕嘴巴对施政新风、改革蓝图、香港愿景说得如何美好,都难以取信于香港市民。
林郑在今年2月以处理本港少女潘晓颖在台湾被杀案为由,提出修订《逃犯条例》,希望打通香港与其他中国地区的引渡安排。在港人对中国大陆司法制度存在焦虑的现实下,这本来是不易为之之事,林郑一味强攻,反而进一步激起港人的恐惧。
面对法律界等种种质疑及忧虑,林郑选择视而不见,指修例是要堵塞“漏洞”,又暗讽过去历届政府“鸵鸟”了二十多年。其漏洞说迅即遭踢爆,前港督彭定康、前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前英国外相聂伟敬等人,及英国外交部解密档案,皆指出当年中英双方故意把大陆剔除于引渡协议之外,以区分两地迥异之司法体系。当然,随着一国两制实施多年,《逃犯条例》确有修订的需要,但林郑政府以不尽不实的理由推动修法,其口中虽言“初心”,令不少港人感到的却只是“居心叵测”。
当修例演变成社会运动,台湾方面看在眼里,也急急划清界线。台湾总统蔡英文针对修例一事宣称“一国两制不可行”,趁机大打“抗中牌”拉擡自己的选情。就事件表态也成为她在明年大选的各个潜在对手面对舆论无法回避的动作,而标准答案是“今日香港不是明日台湾”。香港的民间抗争在台湾成为选举筹码,或多或少也反过来刺激香港的社会情绪。
至于与修例直接相关的引渡杀人犯事宜,早在5月9日,即6月9日大游行的一个月前,台湾陆委会发言人邱垂正称,即便香港通过修订《逃犯条例》,台方亦不会同意移交杀害潘晓颖的陈同佳,又称其三度提出司法请求与会商要求,皆不得港府回应。至6月12日金钟大型冲突,林郑于三日后宣布“暂缓”条例修订工作,仍是以处理台湾杀人案作借口,市民看在眼里,难免对其无视事实的言论感到愤慨。
6月12日大型冲突期间,林郑于政府新闻处发表电视讲话,以强烈措辞称金钟一带的集会,是“公然、有组织地发动暴动”。这句话震撼很多当时在金钟的和平示威人士的心坎。然而不够一个星期,林郑及警务处长卢伟聪以今日的我打倒昨日的我,声称没有为整场集会定性,又称没说整场事件是暴动。然而其谎言再度被拆穿,民阵在一封警方发出的信件中,发现警方已于当日于金钟政府总部一带“举行的集会定性为暴动”。政府明明曾为事件定性为暴动,现在却前言不对后语,如此如小孩耍赖皮,何足以取信于人民?
暴动定性一事,并非纯粹公关或面子问题,更是还当天有参与过金钟集会的市民清白,还关乎保险等诸多法律细节之问题。当天疑遭催泪弹撃中的香港电台外判司机庄文龙便称,由于政府一度以“暴动”形容当天冲突,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医疗费,令他得不到应得的医疗服务。一天政府不撤回暴动之定性,一天便有参与和平示威的市民要蒙上“暴徒”的阴影,法律上尚有一定风险。市民要求政府简单直接说明,及以行动撤回条例草案及暴动定性的两大诉求,毫不过分。
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贡曰:“必不得以而去,于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
春秋时期,子贡问为政的方法。孔子说:“粮食充足,军备充足,人民信服政府。”子贡说:“假使在不得以的情形之下,要在这三项里面去掉一项,应该先去掉那一项呢?”孔子说:“先去掉军备。”子贡说:“在不得已而要在这两项里面去掉一项,应该先去掉那一项呢?”孔子说:“那惟有减掉食粮,信义是断乎不能缺的;人终有死的一天,假使失信于民,政府便无法存立。”
当今香港人的人身安全既无受外敌威胁,大部分人民生活亦尚且饱足,却爆发了回归以来最严重的政治危机,二千年前的孔夫子对此早已明言——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当政府错误研判民情,漠视理性反对声音,甚至试图用拙劣的谎言谋求达到修例目的,又如何使港人咽下这口气?假使政府不以行动重拾港人对其基本信任,再多的道歉,再多美好的施政新风、改革蓝图、香港愿景,都只会被视为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