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中线】竣工始揭发未检查 港铁、路政署不知所谓
沙中线红磡站的北面连接隧道、列车停放处、南面连接隧道四成施工纪录缺失,并在未经同意下改动钢筋接驳方式。
这次反映的并非港铁及政府“监管不力”,而是两者根本毫无监管,连最基本的施工纪录也没有。若再不彻底根治港铁,林郑政府可谓愧对香港社会。
沙中线红磡站缺失的施工纪录,正式名称为“检查及测量申请表格” (RISC form)。竟然连RISC表格也交不出,港铁及政府的缺失可谓罄竹难书。
1、港铁没有监督礼顿
首先,要明白RISC是甚么。港铁委托承建商(如礼顿)施工时,会以RISC表格监管工程质素及进度,在每个关键检查点上,确保已完成上一个工序,才签署RISC批准开始下一个工序。上个月,港铁高级工务督察黄智超在沙中线聆讯作供时,曾清楚说明了RISC的做法。(注1)
根据黄智超,RISC表格是俗称“过底纸”的碳纸,共四层,操作流程是:
- | 礼顿完成工序后填写RISC,并自留一份,将其他三份交予港铁 |
- | 港铁工务督察或建造工程师依RISC检查施工,并呈交高级工务督察确认 |
- | 完成确认后,港铁将三份RISC表格发还礼顿,批准工程下一步 |
- | 礼顿发回两份RISC表格予港铁保存,其他自留,并上载表格到港铁电子系统ePMS |
必须知道,港铁是以“项目综合管理系统”(PIMS)监管工程,而PIMS相当重要的一环,就是RISC制度。礼顿竟然可以在没有办妥RISC的情况下,完成沙中线红磡站三处施工,可见港铁根本没有监督工程,完全失责。
2、港铁没有及早通报
从黄智超的供词可见,RISC是施工每步都要完成的程序,换言之不可能在竣工一刻才发现过往的RISC表格不翼而飞。事实必然是,在北面连接隧道、列车停放处、南面连接隧道三处施工的过程中,一直都有RISC表格欠交,故港铁应该一早知道这个问题。
但根据周三路政署及港铁的说法,港铁在去年六月才向路政署报告异常情况,而且主要说的并不是RISC问题,而是“不符合通知书”(NCR)。对于RISC此重要问题,港铁视若无睹,实有延迟通报之嫌。
3、港铁推卸责任
周三,港铁表示对承建商礼顿“极度失望”,工程处总经理周苏鸿亦谓“表格是由礼顿先发出”,大有卸责之嫌。凡知道RISC操作流程的,都会知道港铁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更何况在原则上,港铁承接政府工程合约,但再分判给礼顿,它本身就必须担起监察者的角色。礼顿违规,港铁还想抵赖责任?
4、港铁高层交代不清
RISC表格一式多份,港铁自己亦有留底,即使礼顿弄失,港铁亦不可能找不出来。所以当公布RISC缺失后,不少人均表示不可能是遗失,而是根本未曾签发RISC表格。
然而,港铁周三公布消息的时候,以“缺失”这种似是而非的字眼交代,甚至被追问到底所谓“不见了”的表格有否曾经签署,工程处总经理周苏鸿仍谓“这个正是我们要弄清”云云。他要么连事件本质都未弄清,要么就是刻意误导大众,试图营造“礼顿弄失文件”的观感。
5、港铁拒绝纳入调查
由于港铁早于去年六月已经知悉RISC事件,七月政府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之时,港铁实应将这个问题纳入调查范围。而《香港01》获得的文件显示,调查委员会代表律师曾向港铁和礼顿查询,是否应该将北面连接隧道纳入范围,但两者却表反对。
最终事件揭发后,特首林郑月娥在周四(1月31日)才将新揭发的三处施工,纳入调查范围,反映港铁当初的判断大错特错。
6、铁路拓展处失职
政府、港铁、承建商的关系,是政府委托港铁,批出合约予承建商施工,但这并不代表政府或港铁能够外判责任。正如高铁专家小组的报告曾经指出,港铁是承建商的监察者,政府的角色则是“监察监察者”。礼顿出事,港铁零监管,那么政府哪个部门有责任?
答案是路政署辖下的铁路拓展处。在目前的架构下,铁路拓展处负责直接监管港铁沙中线工程,包括要派员实地视察、出席项目控制小组会议等。施工若出现任何不符规的情况,铁路拓展处都会收到通知,并且确认补救措施妥善完成。
至于RISC机制,虽然只在港铁与承建商的合约订明,但在政府与港铁的2012年沙中线委托协议列明,工程要符合PIMS标准,即工程要依RISC机制完成(注2)。更何况,政府同时已委托独立的运基顾问监察工程,顾问工作包括应铁路拓展处的邀请,到工地巡查。换言之,铁路拓展处既有责任、亦有能力监管工程依规定完成。结果是四成表格缺失甚至未曾存在,铁路拓展处的监察何在?
7、路政署署长难辞其咎
在整个沙中线项目中,路政署署长扮演一个至为关键的角色。一方面,他必须每个月主持项目监管委员会,向港铁方面了解工程进展,包括有没有重大错误。另一方面,署长每个月亦要与运输及房屋局局长举行项目进度会议,汇报最新情况。换言之,他是港铁与运房局之间的重要桥梁。
由2018年6月知悉RISC缺失到12月期间,署长声称“路政署在每月的项目监督委员会都有跟进进度”。然而,连本应有存档的文件都交不出,路政署竟然可以容忍多达六个月之久,是他们没有正视事件的严重性,抑或天真地以为文件会突然出现?对此,上个月卸任署长的钟锦华必须交代清楚。
8、运房局未对社会负责
路政署既然在去年六月已经知悉事件,而署长每个月亦会与运房局局长陈帆开会,到底陈帆是在甚么时候知道RISC缺失一事?而自去年年中沙中线揭发工程违规后,社会上下都对工程安全及标准甚为关注,陈帆如果在去年已经知悉事件的话,有何理据不即时开诚布公?
纵然当局或会解释,直至1月24日会议,港铁才确认缺失的RISC多达四成。然而,社会看不到任何理由必须等到确实数字,局长才能向社会公布消息。作为一名政治问责官员及港铁董事局董事,局长必须知道他一方面代表社会监察港铁,另一方面亦要将港铁的消息通报社会大众。
9、政府未正视港铁监管
正如九铁前主席、立法会议员田北辰多次指出,港铁的工程繁多而庞大,对民生影响甚为关切,目前由政府多个署级部门负责监管并不恰当。例如今次事件,铁路拓展处有直接的监察责任,其上级路政署及上上级运房局亦应层层问责,屋宇署则负责确认竣工时合乎标准。这种监管架构是否行之有效,还是应该将铁路拓展署升级等,政府早该研究这些问题。
在高铁超支、沙中线沉降、红磡站文件缺失等多宗事件发生后,政府何时才会亡羊补牢?
10、政府未改革港铁管治
港铁问题丛生,因为它在上市后已不再受政府有效监管,这是社会共识。目前董事局中,只得运房局局长、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发展局常秘及运输署署长四名官员,而且全属非执行董事,政府的话语权形同虚设。
港铁作为香港最重要的企业之一,由交通到物业发展都有涉足,政府必须研究如何改革管治架构。而接替马时亨的新任主席亦必须带领港铁公司彻底改革,例如检视股东制度是否令港铁向牟利倾斜,而忘却社会责任。甚至更治本而言,正如《香港01》曾经指出,回购港铁方为上策,政府应尽早制定议程。
注1 | 黄智超于沙中线调查委员会的证人供词(2018年12月6日) |
注2 | 红磡站扩建工程月台层板钢筋紥铁工序报告(2018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