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代订营位 康文署度假营恐成外地游学团旅馆
近日有报章报道,有内地来港游学团透过港人预订并入住康文署辖下西贡户外康乐中心,负责机构向参加者收取约$3,000港元。有关机构涉嫌利用本地政府资助的公共资源作商业用途,滥用本港服务。康文署应加强查核营地使用者的身份,改善预订公共设施程序的漏洞,杜绝滥用。
订营程序存漏洞 营位补贴商业机构
据康文署网页,西贡户外康乐中心5月至10月的宿营全费为每人每晚$57起,3至14岁小童更获半价(即$28.5)。本地报章指有内地游学团入住康文署辖下西贡户外康乐中心,负责机构向参加4日3夜游学团的学员收取$2800多元人民币(约$3000港元)。该游学团共有20名内地小童及5名成人导师,即住宿费约$2565,入营者亦可以付$76.5享用全日三餐、由康乐中心提供的膳食。对比入住每晚约$3,000的西贡私人独立屋,至少可节省六千元的住宿成本。有报道则以游学团整体行程计算,称可稳赚约5万港元。
康文署辖下共有四个度假营,即鲤鱼门公园、麦理浩夫人度假村、西贡户外康乐中心及曹公潭户外康乐中心,其设施维修、膳食供应等由政府以公帑资助,属本港公共资源。康文署的度假营地订营表及订营须知指明,度假营的主要目标是为本地居民提供康乐服务,并不接受旅行社租用度假营作商业旅馆用途的申请。因此,有机构以游学团模式向非本地居民的参加者收取团费,入住营地节省其商业及旅游活动成本,或已违反康文署度假营地的申请准则。
虽然目前康文署营地订营规定,申请人须年满十八岁及持有有效身分证明文件,并于营期前三个月预先订营,如预订同一营期的人数超额,度假营将以抽签方式分配名额,抽签后余下的营位则可经“康体通”网上系统预订,非本地居民的申请人只可申请于营期前十日内剩余的营位。然而,制度存有漏洞,非本地团体只需请一名港人出示身份证订场,即可优先预订场地,免排后备营位。
康体设施属本地公共资源 宜优先服务港人
事实上,康文署辖下的场地长期接近爆满,本地居民、学校及教育机构在周末预订场地,往往须经过抽签,四个度假营及五个水上活动中心每年分别有逾50万及12万人次使用,体育馆及运动场的使用率去年亦达到85%及99%。康文署称在决定在各区兴建的主要康体设施的数目时,会参考《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所载列按地区人口的供应标准。因此,建立康体设施的原意非为旅客提供景点及住宿,访港旅客使用康体设施的需求,亦非供应标准的主要考虑,康体设施应以服务港人为优先。
自2014年起,只有持香港身份证的人士才可申请成为“康体通”用户,使用其网上系统预订10日内的康乐场地,而旅客及获准短期留港之人士只可申请成为“康体通”临时用户。本年6月20日起,除了使用网上预订系统或自助服务站,若市民前往康体通柜台预订康体设施,必须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正本,不得以他人身份证副本“代订”。
但有关保障并不足够,内地团体仍可委托港人代订相关设施,当中更可能涉及场地炒卖。另外,有内地旅游网站教授如何申请“康体通”及报名参加康文署举办的活动,如《香港水上活动经验分享(独木舟、风帆、滑浪风帆)》的文章吸引大量网民点击。
康文署应采取积极行动,杜绝滥用公共资源。如在预订度假营地的程序上,应进一步规定入住者须同为持有本地身分证明文件人士,及在登记入住时,要求所有入营者出示有关证件。此外,政府应加强监管团体租用场地的情况,若发现可疑的旅行团或游学团,营地职员应向署方汇报,免公用康乐营地沦为商业旅馆。另外,当局可为假日及公众假期期间,使用康体活动的旅客人数设立上限,确保本地居民能优先使用本地公共资源。
无论是交流团体或旅行社,当中涉及商业服务的买卖活动,负责人应预订本港其他旅舍,而非占用政府资助的公共康体设施。康文署应加强监管,杜绝商业机构滥用政府服务及场地炒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