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之患不在天价转会 而在培养青训

撰文: 运动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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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确保中超有健康的发展基础,不是禁绝烧钱,而是要把钱花在正确的地方。中国足球当前的急务,始终是推动球会青训,而不是财政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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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臣马天尼斯以4200万欧元由马德里体育会转投恒大,不过他在中超10场只有4球进帐。(资料图片)

文:高俊贤@运动公社

中超联赛各大豪门在一月转会窗疯狂烧钱搜购国外球星,已经引起国家体育总局的注意。当局表明为了确保球会有健康的财政,就购买球员、球员工资支出设立上限,抑止球会天价收购的行为。但是,此举无疑打击球会投资者的意欲,因此会否严格执行,仍是一大疑问;当局的真正意图,或者是引导他们把钱花在提升本土青年球员的质量上。

财政不健康埋下隐患

体育总局的担忧不无道理。几乎所有中超球会都是依赖幕后的投资企业生存,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回想九十年代,意甲联赛何等风光,但是球会财政结构弊病甚多:不少球会资金来源单一,加上本身盈利能力不强,一旦遇上持有者的财务出现问题,必定遭到拖累(像千禧年代的拉素、去年破产的帕尔马)。中超球会既有当日意甲球会的毛病,如今还要大洒金钱,其规模更胜当年意甲(上季中超联赛 16 支球队花费约 3亿美元引入外援,比英超整整多了近 1.2亿美元);万一根基动摇(企业撤资或者出现财政问题),球会不可能持续花钱买球员,发展必定无以为继。

当然,资本家的算盘从来是精明的。在不合理的烧钱背后,或会其他更可观的边际利润——恒大集团在入主广州队后短短六年间,取得六倍的房地产销售增长(由2009年的303亿人民币,升至2015年的2000亿人民币),而足球的品牌效应的确能够大幅提升地产商的品牌知名度。但在房地产业热潮降温后,中超肯定不能疯狂下去。为了追求长期、稳定的发展,球会营运必须跟上联赛的发展步伐,而限制球员身价和薪酬都只是当中的一部分。

中国足球多公关活动,如威廉王子访问等,但真正在培育青训的工作效果不显著。(Getty Images)

“工资上限”与财政公平方案的实践

要抑制天价转会,有两套做法可备参考:美国职业篮球联赛(NBA)的“工资上限”(salary cap)和欧洲足协的财政公平法案(Financial Fair Play,简称“FFP”)。但是,这两套方案中超均不能照单全收。

所谓“工资上限”,就是每支球队每季能用来支付球员工资的总额,而该总额需要经由NBA联盟和球员工会共商协定。如果超出限额,该队要向联盟缴纳奢侈税。虽然这套制度能够维持联赛内部各队势力均衡(例如有特殊条款规定,球队可以在超出工资上限的情况下与球员续约),但涉及球员工会的集体谈判权和不少复杂的附加条件,要套用在中超的环境并不现实。

至于“FFP”,就是规定球会的亏损不可以超过某个临界值,否则要付上巨额罚款。在英超,联赛当局不仅对球会设置相关条例,防止球会三季的累积亏损超过1亿英镑,更规定球会的工资总数不能超过6700万镑;如果超过该限额,其工资总数的增幅也要与球会的收入增幅挂钩。但是,中超也好、亚洲各地联赛也好,商业影响力始终不可与欧洲联赛同日而语,各大球会仍要仰赖班主的投入,方能维持竞技优势。若要以“FFP”措拖规管球会财政,必定打击班主的投资意欲,使中超的发展戛然而止。

体育总局的落墨

所以,当局要推动中超可持续发展、满足“足球产业化”的需求,就不能严格限制豪门烧钱。即使真的要设限,恐怕徒具形式而已。国家体育总局的发言人在回应《人民网》的访问时,是如此落墨:“要设置俱乐部购买球员及球员工资资金支出上限,抑制非理性投入,研究制定对俱乐部超高引援投入实施按比例收取足球发展基金、用于青训等措施。”

既然各大企业亦不介意烧钱,那倒不如鼓励他们在引援之余,连带投资基层足球和建设青训梯队,使中超像日本、南韩联赛一样,能为国家供应大量优质的本土球员。另一方面,欧洲足协的“FFP”并不计算球会在青训和社区活动的支出,他日中超亦可以仿效相关做法,相信也会受到球会投资者的欢迎。

要确保中超有健康的发展基础,不是禁绝烧钱,而是要把钱花在正确的地方。中国足球当前的急务,始终是推动球会青训,而不是财政公平。

(文章纯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