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猫狗肉|还原当局接投诉后大半年调查时序 01查询逾月始执法
《香港01》独家报道,有持牌新鲜粮食店出售走私猫狗肉,但原来食环署早于2022年5月就收到卖狗肉的投诉,这大半年有无调查呢?
还原从去年5月至今年2月的时序,食环署去年两度巡查无发现有狗肉,表明“如发现会转介相关部门”。食环署1月初接获《香港01》查询后,多次巡查舖头,但发现无营业,亦在当时才将相关事宜转介相关部门跟进,但渔护署直至周四(9日)报道刊出同日,才与食环署展开联合突击行动。
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今日(10日)表示,正向食环署了解情况及以往处理手法,但指食环署的调查不是特别针对猫狗,渔护署作为主要执法部门会加强执法。
2022年5月及10月食环署接获怀疑卖狗肉投诉
巡查未发现卖狗肉 如发现会转介
《香港01》记者1月3日向食环署书面提问,食环署1月6日回应指,“本署曾于2022年5月及10月各接获1宗(共2宗)有关该处所怀疑售卖狗肉的投诉,并曾派员到该处所巡查,其间未有发现售卖狗肉的情况,但在处理首宗投诉时发现有人无牌经营新鲜粮食店,遂向有关店舖东主提出检控。”
食环署当时有无转介至《猫狗条例》的执法部门,即渔护署及警务处调查呢?署方指:“如发现有售卖狗肉或猫肉的情况,会转介相关部门跟进。”
1月6日食环署回应:
接获01查询后多次巡查 店舖装修无营业
记者查询后至回复前,食环署有无再巡查呢?食环署1月6日的电邮这样回答:“接获 贵传媒查询后,本署多次派员到该处所巡查,发现店舖正在装修,并未有营业。本署会继续留意有关处所,若发现有人无牌经营食物业,会根据《食物业规例》向经营者采取执法行动。”
1月16日渔护署回应:
无接获与查询所指个案相关投诉
食环署非《猫狗条例》执法部门,该署将《香港01》的问题转介至渔护署,记者亦单独再向渔护署查询,到1月16日获得渔护署回应指:“截至今年1月15日,本署并无接获与查询所指个案相关的投诉。”但署方无表明有无巡查。
2月9日新闻公告:
渔护署、食环署联合突击行动 检取怀疑猫狗肉
记者2月初再到访该舖,铁闸半掩,但看到里面有人,到2月9日,《香港01》刊出独家报道。
报道刊出后,渔护署同日深夜发稿,指当日与食环署展开联合突击行动,在油麻地一间店舖内检取怀疑狗肉或猫肉作进一步调查。
2月10日食环署回应:
多次查无牌经营 01查询后始转介相关部门查猫狗肉
食环署今日终回应:“就查询所指位于新填地街事涉处所的情况,本署1月初接获传媒查询后,曾多次派员到该处调查是否有人于上址无牌经营新鲜粮食店,搜证工作仍在进行中。若发现有人无牌经营食物业,会根据《食物业规例》向经营者采取执法行动。至于就所指处所怀疑售卖狗肉/猫肉的情况,本署当时已将相关事宜转介相关部门跟进。”
2月10日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回应:
正向食环了解处理手法 渔护是主要执法部门
2022年政府换届改组,食环署由原食物及卫生局管辖,改至与渔护署一样属于环境及生态局管辖。
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今日出席活动后,记者追问“为何相关店舖已经营一段时间但当局都没有发现?是否执法不力和疏于调查?”
谢展寰表示:“对于食环署的工作,我正向他们了解事件的具体情况,以及他们以往的处理手法。不过我想澄清一点,食环署在这方面的角色是针对肉类储藏及肉类售卖方面,而不是针对猫狗方面。就猫肉、狗肉方面,大家可以看昨晚的新闻公报,渔护署是主要的执法部门,而渔护署也讲得很清楚,对于违法售卖猫狗肉,他们的执法是不遗余力,往后亦会加重他们工作的力度。”
根据《猫狗条例》,渔护署署长可授权人员执法,亦列明警务人员有权执法。不过,食环署、渔护署及警方至今都无回应,食环署收到投诉后,有否将个案转交予警方及渔护署跟进,及有否“放蛇”调查。
持牌食店出售走私猫狗肉事件引起各界关注,立法会议员陈克勤看过报道后,去信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对事件表达关注。非牟利兽医服务协会执行主席麦志豪斥执法部门不重视举报;爱护动物协会则强烈谴责怀疑贩卖猫及狗肉的店舖。
▼“G肉”▼
▼“M肉”▼
什么是“M肉”“G肉”?
《香港01》揭发,本港粮食店从中国内地走私代号为“M肉”“G肉”的猫狗肉到港出售,M为“猫”的国语拼音“mao”,G为“狗”的国语拼音“gou”。
香港走私猫狗肉的来源地在哪里?
《香港01》揭发,有人从广东开平走私猫狗肉来港。内地多个地方会在6月举办狗肉节,包括广西玉林、广东开平。
记者如何揭发有人出售走私猫狗肉?
《香港01》记者放蛇购入怀疑猫狗肉后,委托化验所化验肉类DNA,证实为猫狗。
在香港出售或食用猫狗肉是否合法?
本港1950年代起立法禁止食用猫狗,《猫狗规例》明文禁止屠宰、出售及食用猫狗,违者最高可被罚款5,000元及监禁6个月。
中国内地食用猫狗肉是否合法?哪些地方立法禁食?
全国并无立法禁食猫狗,曾有人大代表在两会提案,但无进展,仅广东省深圳市和珠海市通过地方立法禁止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