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上诉】被捕前半年 4000万祖屋、两平治房车控制权转妻儿
撰文: 周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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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长官曾荫权涉贪案上诉,于星期五(7月20日)宣判。早前庭上披露,曾氏夫妇于2010年上半年,在东亚银行户口总结余有高达5,500万至6,000万元。其实,曾氏夫妇亦至少拥有一间市值4,000万元的半山祖屋,以及两部平治房车。
《香港01》 翻查注册纪录,发现曾荫权于2015年10月被补前半年内,将名下的两部平治分别转让予𡥧子及妻儿控制的公司,另外亦将祖屋的控制权转让予妻儿。
祖屋在特首任内被揭僭建
1997年,曾荫权继母于父亲曾云离世后,以965万元将单位出售,但曾荫权于一年后用公司名义以838万再次购入,经过十多年后,单位现时市值已升至约4,000万元。以夫妇二人现金积蓄达6,000万元计,他们的现金积蓄明显多于“砖头”价值。
曾荫权自1998年购回半山祖屋后,一直出租。2011年高官住宅的僭建风波亦烧至时任特首曾荫权,该祖屋被揭发原开放式的露台被完全围封,违反建筑物条例,最终拆卸。
曾荫权自80年代初开始,便入住不同的高级公务员宿舍,直到1995年担任财政司司长后便搬进官邸,2001年迁至政务司司长官邸。其后于2005年当选行政长官后,花费1,450万元公帑维修礼宾府,成为主权移交后首位入住礼宾府的行政长官。
转让平治房车至𡥧子及家族公司
另外《香港01》翻查注册纪录,曾荫权于2015年5月中至10月初,将两部原由其个人名义持有、价值各约100万元平治房车,分别转让予曾庆淳及顺富发展有限公司。
曾荫权的平治房车亦有一段故事。资料显示,曾荫权在2000年在英国购入一部全新平治房车,由于该车在英国已经“落地”,结果以“二手车”名义入口。当时车价折合港币仅54万元,再缴付首次登记税约28万元,曾合共付出约82万元,较当时该车的“行货”价108万元,节省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