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独家】百多男丁有份元朗邓氏祖堂地 非法建㓥房被充公

撰文: 慈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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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大辩论”正如火如荼,能否解决香港多年住屋难题仍未知,为求有瓦遮头,不少低收入人士搬入新界乡村的猪栏改建㓥房,当中多是无牌僭建,政府2014年起打击力度加大,但仍甚少采取充公这一最严厉惩罚措施。《香港01》发现,地政总署今年3月以违例搭建为由,罕见充公元朗锦田一幅约6,000呎“太公地”,土地原属锦田邓氏。记者见到涉事土地上有两栋住屋,村民指此前为㓥房。祖堂司理邓国禧告诉记者,计划赎回属于一百余族人的土地。

翻查地契文件,是次充公土地属锦田邓氏“邓振秀祖”的“太公地”,面积约6,000平方呎。何为“太公地”?香港有俗语道,“太公分猪肉——人人有份”,形容祖先赐饭子孙,冀世代永续,因此一些新界男性原居民承继祖先而集体拥有的土地,被称为“太公地”或“祖堂地”。根据《新界条例》,祖堂均须委任司理作代表,以业权人身份管理太公地,另根据法例,出售太公地要得政府批准,出租则无规限。

政府以严重僭建为由,充公元朗锦田一幅原属邓氏族人的太公地,可见该地段建起两栋建筑。(郑子峰摄)
涉事地段位于锦田逢吉乡,远离公路,紧挨历史建筑“明园”。(地理资讯地图)

前年被钉契 今年被充公

记者日前到访锦田逢吉乡,发现涉事地段偏僻,距锦上路西铁站约7公里,小巴班次疏落。该地皮被铁皮围住,大门紧锁,围栏内有一栋占地约600呎的两层建筑,和一栋约1,300呎的平房,看似已人去楼空。邻居严先生告诉记者,这里原本是猪栏,近年改建成㓥房出租,住有四五户人,多是九龙搬来的年轻人。

事实上,政府2016年5月已就该地段发出警告信,指构建物违反政府租契,要求28日内拆除;同年9月,政府正式钉契;到2018年3月,地政总署发出重收文书,宣告已充公该幅土地。

祖堂负责人:欲向特首申请赎回

祖堂司理邓国禧表示,自己管理大量太公地,对涉事地块的违例详情不甚了解,计划随后出钱赎回。(慈美琳摄)

记者在锦田水头村找到该地块管理人之一、邓振秀祖司理邓国禧,他表示已收到政府收地通知,但对违例起屋及出租详情并不清楚,“管理那么多地,怎么记得?”他又表示,太公地属于一百多个族人,希望要回土地,他记得曾听人提及,“叫人搬走,给(政府)少少手续费,可以赎回的”。

他向记者透露,自己并非涉事地段的实际主理人,他称主要由“村长话事”。该村长并非祖堂司理。记者曾尝试联络村长,但未获回复。

另一村民邓先生在记者面前拨通村长电话,转述对方说法称该地块“触犯了小小法例,政府出信说收这幅地……现在事态发展中,费事讲,怕影响裁决”。

充公地皮是政府就违反地契执法的最严厉手段,不过并非永久无法取回。根据《政府土地权(重收及转归补救)条例》,当业主违反地契,政府便可以充公地皮。而其后业权人可以向特首提出呈请,申请取回被充公物业的业权。业权人若已纠正违契事项及缴付一切相关的费用、开支、罚款,及满足其他附加的条款,特首可给予宽免,归还业权。

村民严先生说,村中农地起屋现象普遍,近年大多改成㓥房租给村外人。(郑子峰摄)

住万呎无牌屋邻居:住乡村是一等人

自出世一直住在逢吉乡的60岁村民黎先生忆述,80年代时涉事地皮上有猪栏及一单层屋,后来荒废多年,近“十年八载”才重新起屋装修,又从一层改建为两层,放租给村外人住。黎先生称,村中原居民几乎都已离开家园,许多人用类似方法改建收租,“外面租个㓥房可能一万几千,这些可能三千几”。黎先生的家“有万几呎”,亦起在农地之上,感慨生活质素远高于市区,“现在在乡村住一定是第一等的人”,惟自己亦无住屋牌照,担忧政府之后若发展可能会收走土地。

严先生为充公地段抱不平,称包括他的家园在内,附近多间住屋都在农地上兴建,“以前烂地来的,我们自己整好……这些都不搞,搞人家(邓氏)这个,有乜可能?”

村民黎先生说,时移世易,住万呎房屋的乡村人如今成了香港“第一等的人”,但是“有人有特权”可拥有丁屋牌照,自己住了60年都无牌。(郑子峰摄)

区议员:未听过充公太公地先例 赎回“不会平”

记者就此事咨询锦田区议员邓卓然,对方“从未听过有政府充公祖堂地的先例”。

地政总署回应称,事涉土地原为私人持有的农地,属现时新界常见的旧批不可建屋地段(俗称“农地”),不得在其上搭建未经批准而又非已登记寮屋的构筑物,否则属违反地契条款。 发言人指,在2016年将该地块“钉契”后,又于2017年11月发出最后通牒,惟业权人仍未纠正,地政总署才于今年3月将其充公。对方续指,原业权人若想要回土地,需在重收文书注册后6个月内,向行政长官提出呈请,或请求原讼法庭宽免。

邓卓然说,业权人想赎回土地,需缴交的“行政费用数目不会平”,但仍会显著低于购买该幅土地的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