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韵僖|法律与人权
2月中旬笔者到了尼泊尔加德满都,参加第五届LAWASIA国际人权会议,并以LAWASIA前会长身份发表闭幕演说。每次参与类似的国际性会议,均获益良多,亦有不少启发,今次临行前,有一位朋友问我:你参与国际人权会议,哪你是专攻人权法的律师吗?这个看似寻常的问题,引发笔者对法律职业本质的思考。
从狭义的法律范畴看,香港精研人权法的律师确属少数;然而,从广义层面看,“人权”是指全人类所享有的基本权利,维护平等、尊严以及自由公义,是全球的核心价值观与责任,“人权”是生活中所有关键领域的跨领域主题,包括环境、社会、政治还是技术范畴上,因此,无论律师的法律实践领域是公司法、民事、刑事、家庭法、雇佣法、以及其他争议解决等等,回归到律师的初心,也是追求平等、公义,必须是一名人权捍卫者,有社会责任及专业责任,换言之,所有律师也必须是人权律师。
一连三日的第五届LAWASIA国际人权会议,开幕及闭幕仪式阵容鼎盛,尼泊尔总统包德尔(Ram Chandra Poudel)在开幕礼上致辞,主礼嘉宾包括尼泊尔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Prakashman Singh Raut、司法部部长Ramesh Badal、尼泊尔律师协会会长Gopal Krishna Ghimire等等;会议汇聚了来自36个国家、合共300多名法律界人士,期间举行了14场与人权相关的专题研讨会,主题包括“数码时代的人权”、“环境权与发展之间的平衡”、“原住民的暴力及歧视”、“移民和难民”等等相关话题。
联合国大会于1948年12月10日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作为首部全球性人权宪章,确立维护和保障人权成为宪法、国际法及国际社会评判的重要规范性价值标准,《宣言》罗列出人类享有的基本权利,它不分种族、性别、国籍、族裔、语言、宗教或任何其他身份地位,人权包括生命和自由之权利,不受奴役和酷刑之权利,意见和言论自由之权利,获得工作和教育之权利以及其他更多权利,人人有权不受歧视地,享受这些权利。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进步,人权的覆盖层面亦不断扩阔,2022年7月28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历史性决议案,指气候变化和环境退化,是人类未来面临最紧迫的威胁之一,宣布“享有清洁、健康和可持续环境是一项普遍人权”,呼吁各国要努力,提供一个健康和可持续的环境,让人民享有美好生活的权利。
“健康环境权”的决议,引发全球多国定立保护环境的政策,并采取行动协助人民捍卫呼吸清洁空气的权利,获得安全和充足的水份、健康食物、健康的生态系统以及生活、工作、学习和娱乐的无毒环境。
环境议题对国家发展非常重要,中国在这方面花了大量心思,以“双碳”工作为引领,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持续推进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令社会走进可持续发展。
法律的主要作用,在于保证人权得到尊重,每位法律人无论属于哪一专业领域,也应该拥抱人权、尊重人权,以法治保护人权,为弱势、被剥削的一群,留着一扇没有上锁的门。
作者彭韵僖律师是义务工作发展局主席、宪法和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成员、香港律师会前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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