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公屋获续租 黄伯遗失百万收藏品四度报警求助:咩都冇晒

撰文: 陈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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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居于景林邨的独居长者黄伯,因去年滞留内地近一年未能回港,房署收回公屋。传媒报道事件后,房屋署与黄伯原屋续租,已重新签约。然而,黄伯遗失不少贵重的私人财产,“最重要我冇咗我爸爸的遗物!”

黄伯坐在折床上,经常呆看着墙角,指着说:“那个箱...那个箱...有老豆瑞士表、文革邮票、纪念币......”黄伯说父亲死后,他在众多遗物中选了一只瑞士表,“因为我老豆临终前,我捉着他的手,他跟我说遗言,他手上就戴着这手表。”,“这段日子的晚上,我都睡不着,便想冇咗呢啲嘢点算?”

黄伯现时获房署原单位续租。房署亦归还部份家私及私人物品。

黄伯退休前做贸易生意,不喜欢炒投票,兴趣是投资古物。“那个箱有一幅《清明上河图》。”黄伯说《清明上河图》是精致的绢织品,年轻时从朋友介绍的卖家以年80万买入,“当时我父亲借我20多万元买这幅《清明上河图》。”那《清明上河图》当然是仿摹本,而的确《清明上河图》的假品按其年份、仿摹精细度来评鉴,亦是有价有市。

“今次回乡,我是拜祭父母。”黄伯说,潮洲人尤其重视祭祖,“不思念父母,人活在世上便没有意义。”黄伯在潮汕的老家算是大家族,父亲做螺旋桨生意,他自少便帮忙家父生意。“那时听说香港遍地黄金,便瞒着父母来港,他们一直担忧我在香港没有好生活。”黄伯说。“所以我一直对父亲感到内疚,父亲临终前希望我还能娶妻。”

黄伯毕生劳碌,没有成家。他说多少个无眠的晚上,他会翻开旧物来欣赏。

清单上列明房署在单位内发现的物品。然而,房署指黄伯不愿接受其中五件物品。

黄伯拿出一张清单,房署于清单上列明收回公屋时屋内遗留的物品大致上有37项,但清单上只是大概列明家私、杂物多少袋、烂衣柜等。黄伯就遗失物品四度报警求助。

房署回复本报查询指,收回公屋时须由最少一位房署的主任级职员联同另一位主任或物业管理公司职员一同执行工作,物品会拍摄纪录在案,及锁在景林邨的仓库上,亦有警员在场。

在完成收回单位后,房署职员即时在有关单位门外张贴通告,详列房署职员在单位内取去的物品。物主可于通告发出日期后14天内向房署申请领回。如逾期仍未申领,根据 第24条,此等物品将拨归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所有。然而,当时黄伯仍滞留在内地。

而房署称并无在单位内发现事主提及的文革邮票、古玩、绢织的《清明上河图》或瑞士表。

“隐形香港”联络社企“曙光计划”为黄伯送赠床、衣柜及其他家私。

“隐形香港”联络社企“曙光计划”为黄伯送赠床、衣柜及其他家私。

黄伯指收藏了一系列的文革邮票,是年轻时由一位军官长辈送赠。遗失后经侄女翻查,才知价值不菲。然而,我们无法鉴定邮票的真伪,但若属真品,这张邮票原来价值不菲!

究竟这张邮票为何如此珍贵?请点击图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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