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管局指有案例以虚币作媒介 开展非法买卖外汇
撰文: 张伟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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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联合发布八宗惩治外汇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外管局回应记者查询指,相关案例主要针对跨境对敲型非法买卖外汇案件。
跨境对敲型非法买卖外汇是当前非法买卖外汇的典型表现之一,此类案件中,人民币和外币一般不进行物理上的跨境流转,表面上资金在境内外单向迴圈,实质上属于变相买卖外汇行为,扰乱外汇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
外管局指,有案例以虚拟货币为媒介,开展非法买卖外汇。目前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越来越多的非法买卖外汇犯罪通过虚拟货币交易兑换实施。以虚拟货币为交易媒介,间接实现外汇与人民币的货币价值转换,是非法买卖外汇行为链条上的重要环节,应予依法惩治。
近两年来,外管局配合司法机关打击非法经营等外汇违法犯罪案件200多宗,行政查处非法买卖外汇、逃汇、骗购外汇等违规案件1,100多宗,罚款及没收款项约15亿元人民币,有力维护外汇市场良性秩序。
外管局将切实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和要求,严格执法、敢于亮剑,会同司法机关、公安机关保持对非法跨境金融活动的高压打击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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